应当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农民先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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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思茅通讯》 报纸
唯一号: 260520020230001956
颗粒名称: 应当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农民先富起来
分类号: F302.1
摘要: 在加快我国农业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当中,我们应允许和鼓励由于自己主观上特别努力,对国家、集体创造的财富较多的一部分社队和 一部分社员,经济收入多一些,生活先富裕起来。
关键词: 农业发展 农业建设

内容

在加快我国农业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当中,我们应允许和鼓励由于自己主观上特别努力,对国家、集体创造的财富较多的一部分社队和
  一部分社员,经济收入多一些,生活先富裕起来。
  这是符合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一项重大政策。实行这项政策,可以把国家、集体和劳动者个人的物质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社员更加关心生产的发加快农业的发展速度。
  前几年,在林彪、“四人邦”的左倾机会主义路线影响下,一些地方生怕富了会变修,不敢放手让社队“各显神通”,甚至发岀种种禁令,把富队社员的分配收入控制在一个固定的水平上。他们以为这样就能够走“共同富裕”的辺路。其实,这种“鞭打快牛”的作法,大大挫伤了富队社员的积极性,使富队慢慢穷了,穷队不仅没有赶上来,反而更穷了。粉砕“四人邦”以来,不少地方打砕林彪、“四人邦”鼓吹的“富则修”的精神枷锁,取消了社队分配水平的限制,那些贡献大收入多的社队受到了鼓励,.前进的步子更大了。
  山东省长岛县隍城公社,是个社员平均收入二百多元的富裕社,可是一九七〇年县委规定不管增产多少,不能增加分配,限制了社员富裕,社员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
  从一九七一年起的六年来,集体纯收入仅增加三万元,比限制前的一年的纯收入还少十五万元。一九七七年,县委取消了限制社员富裕的种种规定,这个公社集体生产两年前进两大步,纯收入每年平均增加九十五万元。社员分配也“水涨船高”,达到二百五十六元。实践证明,允许和鼓励一部分集体收入高的社队的社员先富起来,能够促进农业生产。
  同样,一个生产队也应该允许和鼓励那些劳动贡献大的“冒尖户”,先生活好些,以便影响和带动其他社员户。四川省新都县桂湖公社一大队四队鼓励了“冒尖户”,效果很好。这个队社员叶开云是个“一顶二”的庄稼好把式。他一家五口都是勤快人,一九七七年有四人被评为先进社员,全家做了一万多个工分,分得现金一千六百多元。去年,这一家人劳动更积极了,全家做了一万一千多个工分,分得现金一千八百多元,加上大儿子在公社磷肥厂劳动的收入、家庭付业的收入,去年他家共收入三千五百多元。群众赞扬叶开云一家贡献大,家庭收入多,是学习的榜样。一九七六年,全队分配现金在千元以上的只有八户,去年就上升到十七户,占全队总户数的百分之三十八。
  允许和鼓励一部分集体收入高的社队的社员先実起来,会不会出现“两极分化”呢?对“两极分化”,我们从旧社会过来的人都清楚,那是私有制和剥削造成的,富的家有千顷田,穷的缺吃少穿,无立锥之地。现在我们所说的富裕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它是同生产的发展和对国家贡献的增加相一致的。他们没有剥削任何人,而是靠自己的辛勤劳动,从集体领取自已应分得的一切,这怎么会产生两极分化呢?那种只空谈政治闭口不谈农民物质利益的做法,决不是社会主义的原则。
  允许和鼓励一部分集体收入高的先进队社员的分配多一些,生活先好一些,给穷队作个示范,就能使穷队受到鼓午,看到希望,促进穷队赶上富队,促进整个农业生产的发展。

知识出处

思茅通讯

《思茅通讯》

出版者:中国共产党思茅地区委员会

出版地:云南普洱

《思茅通讯》是中共思茅委机关报,是全市唯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也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本期报纸出版于1977年01月01日,准确地报道了当日国内外重大时事及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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