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土地富农摘帽问题和第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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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思茅通讯》 报纸
唯一号: 260520020230001855
颗粒名称: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土地富农摘帽问题和第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
分类号: D01
摘要: 中共中央最近作出关于地主、実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実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岀,除了极少数坚持反动立场、至今还没有改造好的以外,凡是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実农分子以及反、坏分子,经过群众评审,县革命委员会批准,一律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的待迂。
关键词: 富农 摘帽问题

内容

新华社北京一月二十九日消息中共中央最近作出关于地主、実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実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
  中央的决定说,考虑到我国农村完成土地改革和实现农业集体化以后,地主、富农分子经过二十多年以至三十年的劳动改造,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已经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因此对地、富分子的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的成份问题,作了适合新的情况的相应规定,中央认为,落实好这方面的规定,将有利于更好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决定指岀,除了极少数坚持反动立场、至今还没有改造好的以外,凡是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実农分子以及反、坏分子,经过群众评审,县革命委员会批准,一律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的待迂。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农村人民公社社员,他们本人的成份一律定为公社社员,享有同其他社员一样的待迂。今后,他们在入学、招工、参军、入团、入党和分配工作等方面,主要应看本人的政治表现,不得岐视。地主、実农家庭出身的社员的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应一律为社员,不应再作为地主、富农家庭出身。
  为了贯彻执行中央的这一决定,公安部就有关事项发岀了通知。公安部的通知说,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是在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的新形势下采取的一项重大决策。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把地、実、反、坏分子中的绝大多数改造成为守法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是毛泽东同志的一贯思想,是我党的一项重大政策。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的长期努力,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是愿意接受改造的,在林彪、“四人邦”横行的时候,有破坏活动的为数极少,充分证明了党的改造四类分子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成功的。中央决定,对已经得到改造的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摘掉帽子,这对于进一步调动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具有极其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通知指岀,贯彻落实中央的这一决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一个地方,一个单位来说,需要继续监督改造的四类分子,可能有,也可能没有,一定要从实际岀发,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不要搞什么比例数字。
  通知说,对城市街道、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的四类分子的摘帽问题,以及正确对待他们子女的问题,也应按照中央决定的精神处理。摘掉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帽子的人,今后不要称他们为摘帽的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而应依照他们的工作或职业,相应地称为社员、工人等,同人民群众一样享有公民权。
  通知说:在四类分子中,对部分错定了的人,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平反改正工作。凡是错定的,即便已经死亡,也应平反纠正。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迅速行动起来,集中力量抓好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工作。按照中央规定,要把群众评议,报县(市或市辖区)革委会批准,张榜公布摘帽名单这几个程序,衔接得很紧,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把这件事全部办好。

知识出处

思茅通讯

《思茅通讯》

出版者:中国共产党思茅地区委员会

出版地:云南普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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