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生产队随便攤派算不算自力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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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思茅通讯》 报纸
唯一号: 260520020230001608
颗粒名称: 向生产队随便攤派算不算自力更生?
分类号: F303
摘要: 国家为发展农村各项事业安排的费用,支援人民公社的基金,任何单位不准扣留挪用。已摊派的财物,克扣的粮款,要认真清理和退赔。我们一定要把党中央的指示落到实处。
关键词: 农村经济 经济发展

内容

问:有的地方用“群众大办”的名义,在农村办工交、财贸、文教卫生等事业时,不按规定随便向生产队摊粮派款,还把这种做法叫“自力更生”。乱摊乱派能叫自力更生吗?答:利用“群众大办”的名义,一会儿要生产队出线,一会儿又要生产队贴粮,动不动把队里的东西无偿调走,这不能叫自力更生,只能叫处处伸手。结果必定会把集体经济的底子掏空。
  甘肃省泾川县城关公社就有过这种经验教训。这个公社前几年受“四人邦”在甘肃的代理人鼓吹“不要怕共产风”的影响,向生产队乱行摊派。这个公社的吴家水泉大队第三生产队,在一九七五、一九七六两年中,被公社、大队无偿调用的物资、钱款,占农业总支出的百分之十五,无偿调用的工日占全队劳动日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二;而两年来用于这些劳动工日的粮食补助和上级人员无偿补贴粮,就相当于他们一九七六年一年向国家交售粮食的百分之六十一。结果使这个队成了吃粮靠国家,花钱靠救济的穷队。
  相反地,广东省澄迈县山口公社通过揭批“四人邦”,拨乱反正,坚决刹住“平调风”,集体经济踏踏实实地向前发现在,这个公社通过压缩人员的办法,已把社办企业每年向生产队的统筹粮减少二万斤。社队企业还自种自给一部分粮食。同时,社队企业通过积极发展生产增加企业收入,全公社向生产队统筹资金由二万五千元减少到一万元。
  泾川县城关公社和澄迈县山口公社正反两种经验说明,生产队每年交公粮,卖余粮,按《六十条》规定向公社、大队提供公积金和公益金,担负一部分派工任务,是合理负担。但过多地、无偿地从生产队抽调人力、物力、财力,乱摊乱派,就要损害群众利益,把集体经济搞垮。所以,党中央在批转湘乡县经验的指示中指出,各地方,各部门在农村举办工业交通、财贸商业、文教卫生等各项事业,都必须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不形响社队增产增收,不得以"群众大办"之类的借口乱行摊派。国家为发展农村各项事业安排的费用,支援人民公社的基金,任何单位不准扣留挪用。已摊派的财物,克扣的粮款,要认真清理和退赔。我们一定要把党中央的指示落到实处。

知识出处

思茅通讯

《思茅通讯》

出版者:中国共产党思茅地区委员会

出版地:云南普洱

《思茅通讯》是中共思茅委机关报,是全市唯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也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本期报纸出版于1977年01月01日,准确地报道了当日国内外重大时事及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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