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思茅通讯》 报纸
唯一号: 260520020230001295
颗粒名称: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分类号: D621.5
摘要: 三章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是全国人民进行长期革命斗争所取得的成果。
关键词: 公民权利 公民义务

内容

三章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是全国人民进行长期革命斗争所取得的成果。
  根据新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社会主义民主权利,这些民主权利是:(一)管理国家的政治权利。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于任何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控告权,公民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申诉权。对这种控告和申诉,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辨论、大字报的权利。
  这些权利是我国人民最根本的权利。它保障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企业,管理文化教育,标志着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新宪法规定,公民有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这是公民参加国家生活和享受其他权利不可缺少的条件。(二)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公民的劳动权利,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劳动者在年老、生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物质邦助的权利。(三)文化教育权利,包括公民的受教育权和进行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生活的自由。(四)宗教信仰自由和不仗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新宪法还确认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男女同工同酬,男女婚姻自主,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受到国家保护,同时又规定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新宪法还规定国家保护华侨和侨眷的正当的权利和权益。
  新宪法规定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是:(一)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这一条反映了我国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是每个公民必须履行的首要义务。(二)爱护和保卫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注重社会公德,保守国家机密。(三)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我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显著的社会主义特点。
  首先,我国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具有广泛性。
  享受权利的公民,包括全国各民族中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它劳动者,也包括占全国人口极少数的民族资产阶级的人们和其他爱国人士;公民享受权利的范围,也是广泛的,多方面的。
  其次,我国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具有真实性。
  二十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蓬勃发展,巳经消灭了失业现象,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劳动报酬,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扩大集体福利。我国实行了公费医疗和合作医疗,建立了许多学校、医院、疗养院和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随着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将为保障我国公民享受各项权利提供更好的物质基础。
  第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利益同公民的个人利益、公民的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是统一的,国家保护人民,人民保卫国家,国家和人民形成了溶合一体的崭新关系。当然也应当看到,在我国还存在着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但这是在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是可以通过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得到解决的。
  第四,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它规定人民有广泛的民主权力,又规定剥夺没看改造好的地主、富农、反动资本家的政治权利。
  资本主义国家的公民权利和自由,不可能具有这些特点。在这些国家里,民主是一种残缺不全的、贫乏和虚伪的民主,只是供富人、只供少数人享受的民主。"(列宁:《国家与革命》)在那里反动统治阶级千方百计地剥夺劳动者和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权利,或者设置重重障碍,阻挠劳动人民享受权利。例如,美国公民根据法律规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却加上了种族、财产、文化程度等种种限制。在资本主义复辟的苏联,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实行法西斯专政,工人农民的民主权利巳被剥夺。
  "四人邦"妄图在中国复辟资本主义,建立法西斯独裁统治。他们恣意破坏人民的民主权利,竭力排斥工农群众参加管理国家、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扼杀人民的各项自由,甚至不准我国广大人民群众悼念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在他们严密控制的单位和地区,他们动用各种专政手段,肆意对革命群众进行非法审査、抄家、拘捕,甚至私设刑坐、刑讯逼供,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安全。五届人大通过的新宪法,确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各项自由,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个斗争成果。我们要遵照华主席提出的实现天下大治,必须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指示,捍卫新宪法规定的各项民主权利,积极履行应尽的义务,同一切侵犯人民权利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知识出处

思茅通讯

《思茅通讯》

出版者:中国共产党思茅地区委员会

出版地:云南普洱

《思茅通讯》是中共思茅委机关报,是全市唯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也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本期报纸出版于1977年01月01日,准确地报道了当日国内外重大时事及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发展概况。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