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全国委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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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思茅通讯》 报纸
唯一号: 26052002023000102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全国委員会
分类号: D627
摘要: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爱国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推岀的代表和特别邀请参加的个人组成。少数民族和港澳同胞、归国华侨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关键词: 政协会议 委员会

内容

第十二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爱国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推岀的代表和特别邀请参加的个人组成。少数民族和港澳同胞、归国华侨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每届全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名额和委员人选,由上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每届全国委员会任期内,有必要增加或者变更参加单位或名额和决定委员人选的时候,由本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第十三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必要的时候,可以延长任期,或提前举行下届全国委员会。
  第十四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主席,付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
  第十五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常务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的主席,付主席若干人,秘书长和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
  第十六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常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提前或者延期召集。
  第十七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下列职权必须由全体会议行使:
  一、修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二、选举全国委员会主席、付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三、听取和审查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第十八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付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由常务委员会选任。
  设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九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可以按照需要设若干工作机构,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知识出处

思茅通讯

《思茅通讯》

出版者:中国共产党思茅地区委员会

出版地:云南普洱

《思茅通讯》是中共思茅委机关报,是全市唯一全国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纸,也是全市最具权威性的新闻媒体。本期报纸出版于1977年01月01日,准确地报道了当日国内外重大时事及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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