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思茅通讯》 报纸 |
唯一号: | 260520020230001009 |
颗粒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分类号: | D911 |
摘要: |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第四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第五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序言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伟大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为首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用人民革命战争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在一九四九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开始。我国已经成为初步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国家。 |
关键词: | 国家法 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