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定学租碑记①

知识类型: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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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坝县志》
唯一号: 250935020230000044
作品名称: 请定学租碑记①
文件路径: 2509/01/object/PDF/250910020230000005/001
起始页: 0724.pdf
责任者: 知县颜仪凤
分类: 文学
分类号: I206.4
主题词: 中国文学-古典文学研究

作品简介

为吁请赐文详定学租、培修文庙、以垂永久事: 雍正三年(1725)十月内,奉各宪批,本县详据县属举贡生员何深等,呈请将县属马场堡校场坝田租归学、修葺文庙缘由到县。据此,本县查得马场堡田租,除纳正供三石四斗五升六合、丁银九钱、岁用银一钱三分外,每年共计获租谷三十石、豆七石。因田土被州民即周朝聘。因在未拨插花前,周之住地尚属镇宁州】侵占,官经三宪,事历多载,原系本城生员张芳生、田洪泌七姓人等,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内告捐培补文庙之资。详明各宪在案。前抚宪于批准②入学,以补倾圮。近因教官收入私囊,致学宫修葺无着③。卑职到任,目击心伤,勉捐薄俸,并募士绅量力输助,于本年六月内庀材鸠工,将近告成。今据何深等恐嗣后教官侵蚀,难免飘摇之虞,是以吁请转详:将马场堡田租,选择一老成殷实之人掌管,五年一轮换。遇文庙有破坏倒坍处,会同阖学估计补葺,费去若干石,尚余若干石,立簿交存县内查对;如无补葺,将租变卖买田。倘年久租多,一时无田亩可买,卑县现设义学两馆,分其余租以添义学束脩并考课奖赏。再,卑县有校场坝官租谷十五石,历年俱署内收食,卑职到任,即以之捐入学宫,以襄异日搀修之资。仰恳宪台鸿恩,统为饬批勒石,以储学中公项,俾教员不得借端攘夺,而庙貌赖以常新矣等情。 奉抚部何批:“该县捐修圣庙,复经理学田,以备续修之用,殊属可嘉。如详勒石永遵,仍不时稽查,毋使侵蚀。缴。”④奉批到县,合行勒石,永远遵行。后之司铎者切勿再蹈前辙,庶庙辉煌⑤,永永勿替。须至碑者。 ①此题道光《安平县志》卷六作《知县颜仪凤详文》,咸丰《安顺府志》卷四十五作《请定安平县学租详文》。 ②准,原缺,据道光《安平县志》、咸丰《安顺府志》补。 ③修葺无着,道光《安平县志》、咸丰《安顺府志》均作“倾圮”。 ④原文自此以下脱漏百余字,当系纂者嫌为冗文而删削,致与道光《安平县志》所载不符。 ⑤辉煌,原作“辉皇”,误,据文意改。

知识出处

平坝县志

《平坝县志》

出版者:贵州民族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平坝县的志乘、地理、民生、官治、自治、教育、武备、交通等发面的发展和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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