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明代卫所选簿校注.云南卷》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6103
颗粒名称: 前言
页数: 4

内容

《中国明朝档案总汇》共分折件、档册、书册等三编,其第二编档册类,主要收录武职选簿。“所谓《武职选簿》,是记载明代京内外各卫所职官袭替补选情况的登记簿”,①是明代兵部武选清吏司审查内外卫所武职继承人资格的记录总汇。对于武职选簿的内容与学术价值,陕西师范大学梁志胜先生云:
  选簿以历代脚色为纲,内容包括了祖辈以来的籍贯、从军缘由、历辈袭替时间、原因、武职的升降调迁、功次赏罚等。选簿的编成,除了历次武选结果的记录外,还参考并收录了其他一些与武选密切相关的重要文书档案,诸如贴黄、功次簿、零选簿、审稿、堂稿、诰敕等。②选簿的利用价值不仅仅在于可以研究明代卫所及其武官世袭制度,其丰富的内容还可以用来研究明代的少数民族、人口迁徙、郑和下西洋、靖难之役、武官家族变迁等诸多重要问题。③武职选簿不仅为研究明代卫所武官世袭制度的最有价值的原始资料,也是研究明史其他诸多重要领域的基本史料之一。对于武职选簿的普遍史料价值,学术界已有充分的表述,兹结合现存明代云南与贵州之卫所选簿具体言之。
  第一,卫所职役来源与移民研究。明初卫所移民曾对中国社会产生过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有关研究也不胜枚举。然而,从某种程度上说,学术界迄今仍未能充分地挖掘选簿资料所昭示的移民史与社会史意义。
  明初卫所的职、役之别是此类研究首先应澄清的前提性问题。在卫所中,其主导群体为“职”,也即卫所中的世袭武官群体;而其主体则属于“役”,也即数量最为庞大的旗军及家族家庭成员。前者袭职,后者充役,二者的地方影响并不能混淆言之。这种混淆主要体现为将“职”的来源研究等同于卫所移民研究,而在相当程度上忽视“役”的主体性存在及其与“职”的来源的重大区别。从贵州都司威清卫、安南卫及治地在贵州境内而隶属于湖广都司的清浪卫、平溪卫选簿中,可以发现相当部分原充旗军之役者,明代中后期陆续历功升授百户、试百户之类中低阶世袭武职,他们都有相对集中的来源地和相对雷同的始祖从军履历,如威清卫之于湘乡县、浏阳县,安南卫之于武冈州、邵阳县,清浪卫之于麻城县、黄冈县,平溪卫之于蕲州、黄梅县等,他们多有洪武二十二年(1389)垛集充军,旋编入相应卫所充役的始祖履历。
  第二,靖难之役及相关明初政治、军事史研究。从明初到明后期,现存卫所选簿大多是万历、天启、崇祯年间存留下来的,其在保存和使用过程中,漫漶、损毁、磨改之处在所难免。对于明初史事,选簿抄誊时间愈后,减省之处也相应愈多。选簿记载明初史事,愈后而愈省,除前述诸种客观原因而外,也有主观原因而导致的删节、改篡现象的存在。以云南左卫选簿为例,尽管有相当多的证据表明,该卫为建文朝廷“征云南兵入京备征”①的主要兵力之一,代表朝廷讨伐朱棣“靖难”之师,并在白沟河、夹河等战役中有大量伤亡。在选簿中,该卫的“南军”履历间有记载,更多则被删减隐没。夹河之役中,南军悍将楚智力战而殁,据云南左卫选簿“楚僎”簿载:楚智,太康县人,旧名观音奴,“前王保保下湖广省左丞,洪武五年充银牌总先锋,十三年除温州卫中所镇抚,十八年钦升云南左卫镇抚,十九年钦升云南左卫前所世袭副千户,三十四年夹河阵亡”②。据《皇明表忠纪》云:楚智,“洪武中称骁将,数出塞有功,历升都指挥使。建文初,守北平,寻召还……”③。选簿对楚智履历的记载,详其籍贯、从军始末等,然自其升副千户以后至夹河战役阵亡之前,洪武晚季至“革除年间”约有15年的履历皆语焉不详,当系选簿有意删略之故。楚智洪武年间即已调入云南左卫的武职,除少数明确载有“白沟河阵亡”“夹河阵亡”等字样外,大多仅能从袭替时间的整体统计上推测他们可能具有“南军”履历。
  第三,明代军事活动、边疆史地及少数民族史研究。选簿以载武职历辈袭替时间、原因为首要之内容,在其记载武职功次及黜陟之时,必然也含有丰富的有关明代军事活动的信息。
  举例而言,滇黔卫所选簿所记载的明代军事活动信息包括:洪武年间初征云南、再征云南诸战役,永乐年间征交阯诸战役,正统年间麓川战役,随后的韦同烈之变,弘治间米鲁之乱,还有山都掌、东苗、西苗、大藤峡等地方性军事活动,及至明末奢安事变等,选簿中都有直接的记载。研究明代西南地方变乱与军事活动等史事,选簿是不可忽视的资料。西南等地诸卫所军事活动,又大多关涉西南边疆及地方少数民族事件,故滇黔卫所选簿又为边疆史地与少数民族史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
  第四,明代地方家族与人物史研究。明代卫所武职世袭制度在西南地区的实施,不仅是明王朝“正统”屯戍边疆的体现,更与武职家族种种利益直接相关。值此之故,西南卫所移民家族及其后裔,尤其重视入黔入滇始祖从军履历及其后裔军功功次、历辈袭替次第之记载,并将此种记载体现于家谱、墓志、神榜之中。然而,此种记载未免因年代久远而渐次失载失真,若能有选簿记载之参考,于考究地方家族之发展及人物之升降,自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佐证索隐之成效。但凡有选簿存留之卫所,探究该地区卫所家族及从卫所家族再次迁徙之旁裔时,选簿都是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文献。
  除以上数端以外,对于明代地方军功科举文化之消长,新旧官群体势力之演进,边疆汉族之在地化发展及此背景下的族群关系,一些隐没而不彰显的关乎边疆、民族或吏治的事件等,皆有赖于从选簿中挖掘史料。例如,《明太祖实录》所载洪武二十一年(1388)“女直千户孛罗哥等叛于沅江”①一事,在当时虽造成一定影响,而后来之史料间或提及,多亦一语及之。关于此事,在选簿中亦有极零星而易被忽视的记载。在威清卫指挥佥事陈国柱选簿中,记载羽林右卫百户陈保,“(洪武)二十一年授流官,于重庆等处追赶达军”,②此百户陈保追赶达军一事,也即孛罗哥叛逃事件。又如嘉靖年间云南曾发生数次群体性贪污事件,在诸次事件中遭到处罚的云南卫所武职,选簿中也有多处相关记载。
  前述滇黔武职选簿的学术研究价值毋庸赘言,应当注意的问题是利用武职选簿进行明代史事研究的方法。以数年来利用选簿史料的经验看,尤要注意数理统计与“局部履历”方法的运用。无论形式还是内容上,选簿史料都具有高度相似性,在做群体性的研究时,须借助于数理统计方法并充分运用。在数理统计的基础上,本书特意提出“局部履历”研究法。该种方法实际上是数理统计法在武职选簿利用上的创造性应用,也即通过比对卫所职役在特定时间节点、特定身份背景、特定卫分及籍贯等“局部履历”方面的相似性,总结卫所职役在特定前提下的群体性履历,探求隐藏在武职个体命运背后的一般性、局部性史事。

附注

①《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明朝档案编辑说明》第4页,收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辽宁省档案馆编《中国明朝档案总汇》(01),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 ②梁志胜:《明代卫所武官世袭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第13页。 ③同前,第32页。 ①参见《皇明大政纪》卷五,建文元年七月;《明政统宗》卷六,建文元年七月;《宪章录》卷十三《革除建文元年已卯至二年庚辰》;《吾学编·建文逊国记》等。 ②第58册,第476页。 ③(明)钱士昇:《皇明表忠纪》卷5《死战列传·楚智》,《明代传记丛刊》第64册,第280页。 ①《明太祖实录》卷194,洪武二十一年十一月庚子。 ②《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60册,第126页。

知识出处

明代卫所选簿校注.云南卷

《明代卫所选簿校注.云南卷》

出版者: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本书所收选簿包括《中国明朝档案总汇》(后文简称《总汇》)第58册所收云南都司云南左卫,第59册云南右卫、临安卫、越州卫、云南后卫、大罗卫、木密关守御所、凤梧守御所共计六卫二守御所选簿。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