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业特产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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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5967
颗粒名称: 四、农业特产税
分类号: F127.73
页数: 3
摘要: 1988~1993年称农林特产税,双堡镇于1988年起开征农林特产税。
关键词: 商贸 经济 税务

内容

1988~1993年称农林特产税,为平衡农村各种农作物的税收负担,促进农业生产的全面发展,保护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1983〕179号文件《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和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1984〕37号文件《贵州省征收农业特产税的实施办法》,于1988年起开征农林特产税。
  办法规定:1.纳税对象:凡从事农林特产品生产,取得农林特产收入的国营农、林、牧场(包括劳教、劳改场)和集体、联合体、个人以及其他国营企业事业单位。2.征收品种:(1)园艺。包括桑叶、茶叶、水果、苗木、花卉、熏制茶叶花料、食用菌、日用香料以及人工培植药材等产品的收入。(2)林木产品。包括原木、方材、原竹、油桐子、油茶子、木柚子、生漆、柞树坡(养柞蚕)、白蜡、棕片、干鲜竹笋、核桃、板粟、木炭、香菇、木耳、竹、木制品用材等产品的收入。(3)淡水养殖。主要是池塘、湖泊和水库养鱼,水生植物主要是席草、荸荠等产品收入;(4)各县(市)认为应当征收农业特产税的其他农林特产品,报省财政厅批准后生效。
  1989年6月2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1989〕39号文件对以上办法作如下修改、补充。1.征收品种:新增水果、瓜类、采集野生药材、中幼林转让收入。2.计税收入计算标准:除桑叶、柞树坡、白蜡的计税收入仍按原规定7%不变外,其他农林特产品均按产品收入计征,同时取消以20元为起征点的规定。3.全省统一税率为:(1)水珍品为15%,其他淡水养殖为10%;(2)种植为5%;(3)柑桔、香蕉、荔枝、苹果为15%,其他水果为10%;(4)水果瓜类为10%;(5)等级内木材(包括房料)为8.9%,其他竹木或竹木制品用料、木炭、中幼林转让、茶叶、药材、林产品、花卉、食用香料、干鲜、香菇、木耳、苗木统一为7%。4.农林特产税附加均按正税的8%计征。5.农林特产税收入归本级财政收入。
  1988年,开征农林特产税后,双堡镇完成农林特产税0.22万元,烤烟税0.16万元,(1994年后改称特产税),1989年完成特产税0.28万元,烤烟税0.17万元,1990年完成特产税0.28万元,烤烟税0.65万元,1991年完成特产税4.3万元,烤烟税0.56万元,1992年完成特产税2.67万元,1993年完成特产税4.51万元。
  1994年1月,国务院第143号令和贵州省1994年6月黔府发〔1994〕36号《贵州省征收农业特产税办法》规定,对原农林特产税征收范围进行调整,对工商税中征收的烟叶税(主要为烤烟税)收入、牲畜毛皮收入(包括牛、猪、羊皮、羊毛、兔毛、羊绒收入)划归特产税征收,并改称农业特产税,调整后的征收范围:(1)烟叶收入;(2)园艺收入;(3)水产收入;(4)林木收入;(5)牲畜收入;(6)食用菌收入;(7)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农业特产品收入。
  调整后的征税办法分为生产环节征收和收购环节征收,税率也作相应的调整。生产环节征收的农业特产税税率为:(1)园艺产品中毛茶、果蔗、药材、花卉、食用香料为7%;经济林苗木为5%;柑桔、香蕉、荔枝、苹果、梨、桂园、草莓为12%;其他水果、干果为10%。(2)水产品为8%。(3)林木产品中五倍子、棕片、干鲜笋、木炭、油桐子、油茶子、竹木制品用料为7%,原木、原竹为8%,生漆、松脂为10%。(4)食用菌为8%。
  收购环节征收农业特产税税率为:(1)烟叶产品(包括晾晒烟、烤烟)为31%。(2)园艺产品中毛茶为16%。(3)林木产品中原木、原竹为8%,生漆、松脂为10%。(4)水产品为5%。(5)食用菌中,黑木耳、银耳为8%。(6)牲畜产品牛皮、猪皮、羊皮、羊绒、羊毛、兔毛等为10%。征收办法分园林征收和市场征收,查验征收和查田征收。农特税附加仍按8%计征。
  1994年,双堡镇农业特产税调整预算数为7.58万元,决算数为6.66万元。1995年农业特产税核定预算数为7.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6.59万元,决算数为8.33万元。1996年后,双堡镇开始大面积种植烤烟,镇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农民种烟。该年农业特产税预算为10万元,决算数增加到47.98万元。1997年农业特产税预算数为80.8万元,决算数157.21万元。1998年为186.54万元。1999年为183.93万元,其中烤烟税54.84万元上解市财政。2000年为186.21万元。2001年农业特产税为127.72万元,其中面上特产税4.48万元,烤烟特产税123.24万元。2002年为231.52万元,其中面上特产税0.26万元,烤烟特产税为231.26万元。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录了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的历史沿革、自然地理、人口与民族、党派与群团、军事、农业、经济、畜牧与水产、商贸、财政、税务、金融、文化教育、方言等的发展与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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