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林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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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5795
颗粒名称: 二、林政管理
分类号: F326.2
页数: 1
摘要: 民国时期到1991~2002年中,双堡镇均未超过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采伐限额。
关键词: 林业 森林 保护

内容

民国时期,森林权属村有、族有、户有,可进行自由买卖。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山林全部收归集体所有,砍伐木材建房需要当地政府的批准。“文化大革命”中,森林一度遭受严重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政府在林业管理方面加大力度,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制止乱砍滥伐现象,严格控制采伐量,对无证砍伐者按《森林法》追究责任。1991~2002年中,双堡镇均未超过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采伐限额。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录了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的历史沿革、自然地理、人口与民族、党派与群团、军事、农业、经济、畜牧与水产、商贸、财政、税务、金融、文化教育、方言等的发展与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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