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业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575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农业体制
分类号: F302.2
页数: 3
摘要: 双堡镇元代时期,实行的是土司领主制。明朝初年,朝廷大量收购和强占良田好土。到了清朝初年,继续推行屯田制度,划入荒土和没收起义及抵抗人员的屯田。康熙初年,改屯田为私田,允许屯户买卖土地,官绅大量购入土地成为地主,大多数屯户论为佃户。乾隆年间,官府没收“绝户”田土为官庄,规定山头地角之地悉听各族群众耕种。清朝末年,土地高度集中,一直延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关键词: 农业 体制 改革

内容

元代时期,实行的是土司领主制。明朝初年,朝廷大量收购和强占良田好土。到了清朝初年,继续推行屯田制度,划入荒土和没收起义及抵抗人员的屯田。康熙初年,改屯田为私田,允许屯户买卖土地,官绅大量购入土地成为地主,大多数屯户论为佃户。乾隆年间,官府没收“绝户”田土为官庄,规定山头地角之地悉听各族群众耕种。清朝末年,土地高度集中,一直延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一、土地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20世纪50年代初,境内各村寨开始开展清匪反霸、减租退押、清退帮工帮粮的五大任务。土改没收了地主的土地和征收富农多余出租的土地,分给贫农、雇农。根据土改时划阶级成分统计,境内地主占有土地38%,人口比例为3.4%,富农占有土地19%,人口比例为4.2%,中农占有土地23%,人口比例为30%,贫农土地占有土地8.5%,人口比例为48%,其他占有土地11.5%,人口比例为14.4%。通过划分成分,结合报产、评产、以村为单位,进行土地登记和土地分配。每个人口分到土地按产量计算,最少的村人均分得1石2斗,最多的村分得1石6斗至1石9斗,折合习惯亩计算,境内人均分得土地1.3亩左右。通过土地改革,境内农民领到了人民政府发给的土地证。
  二、农业合作社
  1952年,境内农村开始出现了互助生产组织形式,有常年互助组和季节性互助组两种。互助组一般由几十户或十几户组成,采取互换劳动方式互相帮助进行生产,土地、耕牛、劳动工具归农户所有。是年,境内具有常年互助组75个,参加农户912户,人口5660人,季节性互助组123个,参加农户1373户,人口7450人。到了1954年春,境内开始出现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尚称初级社)。每社一般二、三十户。实行的是入股方式,集体组织生产后,劳动成果按股分红。在1954年至1956年间,境内共有初级社54个,参加农户1890户,人口10963人。1957年后,由于生产力不断发展,生产组织形式又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过渡到了高级农业合作社,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将土地、农具均折价入社,实行的是生产资料共有制,生产劳动由社里的队长组织,当年境内共有高级社31个,参加农户1258户,参加人口7298人。农业合作社运动后,农业生产资料从私有制转变为集体所有制。
  三、人民公社
  1958年春夏,境内的双堡乡、塘山乡、江平乡改为人民公社,农户的耕地、农具、耕畜等全部收归集体所有,以生产大队为核算单位。双堡公社有10个生产大队,50个生产小队;江平公社有7个生产大队,38个生产小队;塘山公社有6个大队,32个生产小队。
  1958年至1959年,开展了深耕土地运动和大炼钢铁运动,由于急于求成,加之“左”倾思想的指导,未能对已出现的“共产风”、“一平二调”等现象有所认识和纠正,加上1960年到1962年三年自然灾害,人民生活极为困难。
  1961年,中央颁布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要求缩小公社规模,实行人民公社、大队、生产小队三级所有,以生产队为核算基础。境内的双堡公社有10个生产大队,78个生产小队;江平公社有7个生产大队,64个生产队;塘山公社有6个生产大队,54个生产队。当年5月,推行“三包、一奖、四固定”,各村给社员划出少量自留地,按照安顺市委发出的《关于合理调整自留地工作若干问题的讨论意见》,明确规定社员自留地一般执行耕地面积的15%,适当分给饲料地1~2分。
  1965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发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境内各村驻进“四清”工作组,在村里开展了“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四清”运动,要求各级干部要洗手洗澡、轻装上阵、团结一致、共同对敌,主要解决农村“四不清”干部的问题,对“包产到户,下放自留地”的问题和“资本主义泛滥”情况进行清理和批判。在此期间,开展了农业学大寨,全镇35%的田埂都进行了加高加厚。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村级组织基本处于瘫痪状况,一直到1972年进行整党建党工作,每个村进驻工作人员1名帮助建立健全各村村级组织。当年农业生产由于遭受严重的干旱,境内粮食大幅度减产,由驻村工作人员组织,在境内掀起了“抓革命、促生产、促战备”高潮,开展“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一直到1976年底统计,双堡公社、江平公社、塘山公社的改土造田情况如下:
  当时境内修有水池27个。通过以上改土造田,粮食基本翻一翻。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土地问题上,改变过去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状况,普遍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土地承包到户。1981年,通过生产规模的调整,双堡境内由原来的23个生产队调整为21个,138个生产小队调整为125个生产小队。
  1993~1994年,为提高耕地使用效益,境内完成了坡改梯工程840亩。
  1996年,为完善和稳定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限,全镇进行了土地承包合同续签工作,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录了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的历史沿革、自然地理、人口与民族、党派与群团、军事、农业、经济、畜牧与水产、商贸、财政、税务、金融、文化教育、方言等的发展与历史。

阅读

相关地名

双堡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