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社会救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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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5724
颗粒名称: (一)城镇社会救济
分类号: D630
页数: 2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城镇社会救济实行“自救、自助、助人”方针,开展城镇社会救济工作。
关键词: 民政 救济 救灾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城镇社会救济实行“自救、自助、助人”方针,开展城镇社会救济工作。同时对孤老残幼和生活极为困难的贫民进行救济。1950年,还创办“安顺县生产教养院”,收养无家可归的孤老残幼及其他闲散人员。1952年起城市救济改为每年评发一次性临时救济粮、款的办法。1956年贯彻“生产自救,群众互助、辅之以政府必要的救济”的方针。“文化大革命”时期,除社会孤老残幼的定期定量保证外,其他社会救济几乎全部停止。1979年以后,市民政局组织对市困难户重新进行全面调查,落实定期定量救济对象,以后每年都核定救济对象,调整救济款额。1985年以后,城市社会救济采取民主评议,街道办事处批准的办法,救济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002年1月1日起双堡镇开始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对下岗职工和城镇居民困难户进行社会救济,标准为110元,受益205人。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录了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的历史沿革、自然地理、人口与民族、党派与群团、军事、农业、经济、畜牧与水产、商贸、财政、税务、金融、文化教育、方言等的发展与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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