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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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569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设置
分类号: C912.21
页数: 2
摘要: 主要从政法委、综治委、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庭、司法所第几方面介绍了双堡镇的机构设置。
关键词: 双堡镇 机构 设置

内容

一、政法委、综治委
  1992年3月,双堡镇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综治委),由镇政府分管副镇长兼任综治委主任,党政分管领导和驻镇厂(场)负责人任副主任,综治委下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设办公室主任1人。综治办协调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庭等部门严厉打击刑事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等。1997年,双堡镇成立党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政法委),由镇党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政府分管政法的副镇长任副书记,武装部部长、综治办主任、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司法助理员任政法委委员,负责全镇政法工作。
  二、公安派出所
  1949年11月22日,安顺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即成立区公所,作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各乡行政工作的派出机关,区公所和乡公所设有公安干事各1人。1961年设区公安特派员。70年代末,乡设公安员,负责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1981年4月13日,双堡区派出所成立,负责双堡、江平、塘山、东屯、杨武等9个乡镇的治安保卫工作。1991年12月,建镇、并乡、撤区后,双堡镇派出所管辖范围随之缩小。
  三、基层法庭
  1951年2月,安顺县人民法院成立,1955年5月,经安顺地区中院批准,安顺县人民法院建立旧州人民法庭,境内民事案件由旧州人民法庭管辖。1961年9月成立双堡区人民法庭,境内民事案件随之移送其管辖。1986年9月成立山京人民法庭,管辖山京畜牧场的民事审判工作,1995年6月撤销。建镇并乡撤区后,双堡人民法庭的案件管辖范围为双堡镇、东屯乡、杨武乡和山京畜牧场。1993~2002年双堡人民法庭受理审结民事案件892件、刑事自诉案件10件,同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四、司法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乡镇基层没有专门的司法行政机构,司法行政工作由乡镇或人民公社兼管。双堡区法庭成立后兼管司法行政工作。1981年安顺县司法局成立后,派驻司法助理员,成立双堡司法办公室,负责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1988年7月,双堡司法办更名为双堡法律服务所。1998年建双堡镇司法所。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录了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的历史沿革、自然地理、人口与民族、党派与群团、军事、农业、经济、畜牧与水产、商贸、财政、税务、金融、文化教育、方言等的发展与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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