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公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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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5697
颗粒名称: 第七章 公安司法
分类号: C912
页数: 16
摘要: 主要从机构设置、治安保卫和司法行政等3方面具体介绍了双堡镇的公安司法情况。
关键词: 双堡镇 公安 司法

内容

第一节 机构设置
  一、政法委、综治委
  1992年3月,双堡镇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综治委),由镇政府分管副镇长兼任综治委主任,党政分管领导和驻镇厂(场)负责人任副主任,综治委下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设办公室主任1人。综治办协调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庭等部门严厉打击刑事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等。1997年,双堡镇成立党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政法委),由镇党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政府分管政法的副镇长任副书记,武装部部长、综治办主任、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司法助理员任政法委委员,负责全镇政法工作。
  二、公安派出所
  1949年11月22日,安顺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即成立区公所,作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各乡行政工作的派出机关,区公所和乡公所设有公安干事各1人。1961年设区公安特派员。70年代末,乡设公安员,负责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1981年4月13日,双堡区派出所成立,负责双堡、江平、塘山、东屯、杨武等9个乡镇的治安保卫工作。1991年12月,建镇、并乡、撤区后,双堡镇派出所管辖范围随之缩小。
  三、基层法庭
  1951年2月,安顺县人民法院成立,1955年5月,经安顺地区中院批准,安顺县人民法院建立旧州人民法庭,境内民事案件由旧州人民法庭管辖。1961年9月成立双堡区人民法庭,境内民事案件随之移送其管辖。1986年9月成立山京人民法庭,管辖山京畜牧场的民事审判工作,1995年6月撤销。建镇并乡撤区后,双堡人民法庭的案件管辖范围为双堡镇、东屯乡、杨武乡和山京畜牧场。1993~2002年双堡人民法庭受理审结民事案件892件、刑事自诉案件10件,同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四、司法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乡镇基层没有专门的司法行政机构,司法行政工作由乡镇或人民公社兼管。双堡区法庭成立后兼管司法行政工作。1981年安顺县司法局成立后,派驻司法助理员,成立双堡司法办公室,负责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1988年7月,双堡司法办更名为双堡法律服务所。1998年建双堡镇司法所。
  第二节 治安保卫
  一、打击刑事犯罪及治安管理
  1988年12月,双堡区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按照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强化治安管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建立治安承包责任制。
  1991年10月,双堡区成立反“扒窃”斗争领导小组,以派出所为骨干,武装部、司法所参加,打击“扒窃”分子,同时严厉打击各种暴力犯罪,扫黄、严禁“六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
  1992年8月,双堡镇组织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开展打击抢劫、强奸、重大盗窃、车匪路霸以及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活动,开展查禁取缔卖淫嫖娼活动。9月对文化市场、老年娱乐室进行清理整顿。12月组织派出所,综治办,清理整顿双堡场坝治安混乱状况。
  1991~1993年,全镇共发生刑事案件24起,破19起。发生治安案件17起,查处17起。抓“扒窃”分子23人。摧毁卖淫窝点2个,查禁卖淫嫖娼人员9人(卖淫妇女4人,嫖客5人)。抓赌28次,抓获参赌人员67人,没收赌资3000元。
  1994年5月,双堡镇开展为期2个月的夏季“严打”斗争,分三个阶段进行,成立“严打”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派出所、综治办、山京畜牧场保卫科人员为成员单位,侦破厂(场)、农村和学校历年来发生的偷牛盗马、入室盗窃、抢劫、杀人等刑事案件,同时对重点部位和复杂地段进行夜间巡逻,蹲点守候。通过“严打”斗争,侦破刑事案件17起,其中盗窃案件15起,重大案件2起。查处治安案件9起。抓获“扒窃”分子16人。
  1995年,为预防偷牛盗马和盗窃“三电”设施案件发生,双堡派出所组织干警分片对全镇21个行政村的大牲畜和“三电”设施进行登记,组织各村治保组织巡逻,加强村民治安防范意识,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对劳改、劳教刑满释放人员,假释、免于起诉、判处缓刑、管制、免于刑事处分、取保候审“八种人”共18人,建档立卡,明确规定各村(居)委会须有2人以上人员定期帮教,明确36人对18名帮教对象进行帮教。对违法青年16人,全部落实帮教措施,转化率为100%,1995年3月开展“追逃打流”专项斗争。4月组织派出所、综治办对海子农历“2.19”民族民间文化节的治安执勤。5月组织开展夏季“严打”斗争。1995年全镇发生刑事案件5起,破案5起,破案率为100%。发生治安案件16起,查处15起,查处率93.7%。抓“三逃犯”3名。派出所、综治办、文化站联合统一行动,查处聚众赌博3次,受教育人数140人。1995年双堡镇投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严打”斗争专项经费25000元。
  1996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在全国开展“严打”斗争的指示后,双堡镇于5月成立了以班正文同志任组长,王安邦、刘运琪同志任副组长,武装部、派出所、综治办、法庭、司法所负责人参加的“严打”领导小组,制定全镇“严打”总体实施方案,召开村支书、主任、辖区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严打”工作动员会。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重点是: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辆、盗窃“三电”设施,偷牛盗马、车匪路霸、拐卖妇女儿童、制贩枪支、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各类犯罪团伙,特别是流氓恶势力团伙。重点整治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整治容易发生治安案件的卡拉OK厅、文化娱乐室和私房出租户。“严打”期间,全镇投入“严打”经费8260元。“严打”期间领导小组共组织统一行动23次,在320国道过境段九龙山路段夜间设卡,对过往车辆,行人进行盘查,不放过一丝犯罪线索。加强对治安混乱村寨、集镇街道、重点单位和治安复杂场所以及集贸市场的整治,搞好夜间的巡逻执勤。“严打”斗争中,共侦破刑事案件21起,其中重大案件6起,历年积案7起,一般刑事案件8起。发生治安案件9起,查处9起,拘捕犯罪嫌疑人23人。抓赌3次,教育参赌人员30人,没收赌资1700元。通过“严打”和对重点区域路段、治安混乱村寨、重点部位的整治,打击了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惩治邪恶、弘扬正气、增强了全镇人民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和信心。
  1997年继续对辖区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治安问题突出的村寨及时采取统一行动,进行专项治理。3月组织派出所、综治办、法庭、司法所和山京畜牧场保卫科干警、工作人员加强对海子农历“2.19”民族民间文化节的治安执勤,执勤期间收缴管制刀具13把,收缴各类用于赌博和诈骗工具25件(套),受教育人数200余人。6月派出所组织干警加强对辖区文化娱乐场所、砂石厂爆破人员、爆炸物品和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成立“流动人口清理小组”,办理登记卡和暂住证。
  1998年派出所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对赌博违法行为和场坝“扒窃”分子进行查禁、打击。春节期间在双堡村、张官村抓获参赌人员14人,没收赌具予以烧毁,收缴赌资1300元。4月组织派出所,综治办、法庭、司法所、山京畜牧场保卫科人员对农历“2.19”海子民族民间文化节的治安执勤,6月组织派出所,综治办干警星期天到双堡场坝对“扒窃”分子进行专项治理,抓获“扒窃”分子12人。
  1998年全镇共发生刑事案件19起,破19起,破案率为100%,其中:伤害案件4起、盗窃案件8起、抢劫案件3起、非法拘禁1起、诈骗案件1起、破坏生产案件2起。发生治安案件13起,查处13起,查处率为100%。
  1999年组织开展为期90天扫毒行动,成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以派出所、综治办为主要力量,开展对境内毒品“种、贩、吸”进行调查摸底,全镇无种植毒品原植物,无贩毒、吸毒事件发生。10月,根据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清缴爆炸物品、非法枪支,严厉打击涉爆犯罪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双堡镇成立了“治爆辑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彻底收缴非法枪支、非法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派出所与砂石厂、金矿负责人签订责任书。1999年,全镇发生刑事案件12起,破7起,其中:盗窃案件发生5起,破4起,抢劫案件发生2起,破1起;伤害案件发生2起,破1起;诈骗案件发生3起,破1起;破案率为58.3%。抓“三逃犯”2人。发生治安案件15起,查处15起。对19名重点人口实行建档立卡,落实帮教措施,与13户私房出租户签订治安责任书,对1061名流动人口实行登记列管。
  2000年,双堡镇以“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5月成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以派出所干警为骨干、综治办全体人员配合参加,将双堡镇划分为四个片区,进行“种、贩、吸”毒情调查,开展禁毒专项斗争,双堡境内无种植毒品原植物、无吸毒、贩毒事件发生。7月30日在双堡中心完小召开公捕大会,对11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公开逮捕,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12月加大对集贸市场、集镇小区路段、320国道过境段公路的重点整治,实行夜间巡逻值班制度。2000年全镇刑事案件发生18起,破12起,破案率为67%。其中盗窃案件发生8起,破4起,强奸(轮奸)案件发生1起,破1起,抢劫案件发生6起,破6起,伤害案件发生1起,破1起,诈骗案件发生2起,未破。发生治安案件13起,查处13起,查处率为100%。2000年全镇投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严打”经费47809元。
  2001年,党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下大力气解决当前社会治安中突出的问题,坚决实现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的目标,为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2001年4月,双堡镇成立“严打”整治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严打”实施方案,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各种经济犯罪为目标,加大打黑除恶力度,打击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杀人、抢劫、爆炸、带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流氓恶势力、重大盗窃、拐卖妇女儿童、涉枪犯罪及车匪路霸,加强农村和校园周边秩序的综合整治,实行“严打、严防、严管、严治”措施,5月派出所组织干警对重点地域、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巡逻检查,加强砂石厂爆炸物品的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签订治安管理目标责任书。2001年全镇刑事案件发生21起,破8起,破案率为38%,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发生治安案件13起,查处13起,查处率为100%。对22名重点人口落实帮教,对1920名流动人口进行登记列管,与26户私房出租户签订治安管理目标责任书。
  2002年,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面开展“打盗抢、清结案、追逃犯、破大案”百日集中统一行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加强集贸市场,重点路段、治安混乱村寨的集中整治。3月领导小组组织派出所、综治办对境内民用爆炸物品进行清理整顿,同时组织人员对农历“2.19”海子民族民间文化节的治安执勤。4月成立查禁取缔“门徒会”邪教领导小组,加强对“法轮功”的防范工作,组织派出所、综治办对毛旗村、花恰村、上马牛村、山京村、塘上村加入“门徒会”邪教组织共7人进行教育,使其转化。5月组织开展春夏扫毒风暴行动,对境内毒情进行调查,无种、贩、吸毒情况发生。6~7月组织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开展预防交通安全事故活动,对无牌、无证驾驶车辆人员严加查处,整顿“黑车非驾”及农用车违章载人,通过整治,无交通安全事故发生。11~12月,结合“严打”斗争,针对入室盗窃、预防偷牛盗马案件发生和集贸市场扒窃情况严重的情况,组织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干警加强境内加油站至望场关及石门村关口及重点村寨的夜间巡逻,对集贸市场采取赶场天上场巡逻,凡抓到扒窃分子一律予以治安拘留处罚。2002年,全镇刑事案件发案36起,破14起,破案率为39%,发生治安案件12起,查处11起,查处率91.6%,对22名重点人口实行登记列管,落实帮教措施。
  二、户籍管理
  (一)常住人口管理
  1955年,区乡建立常住人登记制度。1958年,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农村实行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四项登记制度。1963年建立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两级户口簿一式二份,境内双堡公社,江平公社,塘山公社都是由公社秘书、生产大队会计管理,1981年4月双堡区派出所成立后,配户籍警对户口进行专门管理。建并撤后,1992年8月成立双堡镇派出所,负责管理双堡镇和山京畜牧场的户口管理工作。2001年双堡镇共有7125户, 30538人,其中男性15653人,女性14885人。流出人口1685人,其中923男性人,女性762人。
  (二)暂住人口管理
  按照《贵州省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凡是外来人口暂住3个月以上的必须在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领取暂住证的规定。2000年境内暂住人口总户数97户,389人,其中男性224人,女性165人,16岁以上105人,应登记数389人,已登记数389人,登记率为100%,已办证数291人,办证率为74.8%,流动人口625人。2002年双堡镇境内暂住人口85户,336人,其中男性207人,女性129人。
  三、综合治理
  1992年4月,双堡镇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之后税务所、信用社、医院、农行营业所、供电所、粮管所、双堡中学、双堡小学、各村(居)委会相继成立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治安防范网络以双堡镇社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为指挥中心,以派出所、综治办为骨干,以村(居)委会为重点,以村民组为依托的多层次多形式的治安防范网络体系。1992年全镇共有治安联防队24个,共98人,护村队21个,共135人,护校队4个,共18人,村级调解、治保组织31个,109人。1994~1995年,各级治安防范网络全部健全,并对辖区320国道、九龙山、楼群院落、重点单位进行夜间巡逻。
  1995年,根据安顺市综治委(1995)02号文件和市综治达标工作现场会的精神,双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首先在石门村抓“三公开一监督”管理试点工作,重点抓治安室的规范化建设和遵纪守法光荣户的评选及挂牌管理工作,抓试点后逐步在全镇开展此项工作。1995年全镇共评出遵纪守法光荣户625户,遵纪守法合格户5328户。1995年在全市综治达标检查中荣获全市红旗单位。
  1996年,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1996~200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工程”活动,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争创“治安红旗单位”和“治安模范单位”,当年签订了全镇“平安工程”目标责任书,1996年全镇创建“治安模范单位”5个,“治安模范村寨”10个。
  1997年1月,双堡镇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工程”实施方案,其目标和宗旨是在上级综治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以十四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服从于党和国家“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贯彻“严打”方针,促进社会治安的全面好转,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治安参与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治安防范机制健全和不断巩固提高,使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能够及时依法惩处,各种矛盾纠纷能够及时化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到1999年年底,全镇90%以上村(居)民组、辖区机关、厂场达到综合治理“治安红旗单位”,并涌现一批治安积极分子和治安模范户。
  1997年4月,双堡镇制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二个五年规划,落实“十户联防责任制”,“互助关照责任制”,“警民联防”等各种有效的治安防范措施,健全和巩固多形式、多层次的治安防范网络,形成以公安派出所、综治办、村(居)委会、厂(场)保卫科和村居民户为主体的片区联防、群防群治防范网络。辖区机关、单位金融部门全部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对重点路段加强夜间巡逻,推行对大牲畜的规范化管理,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双堡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工程”第二个五年规划,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搞好“平安工程”的启动工作,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平安工程”。1997年,按照省、地、市综治委提出的七项要求和21条标准,全面组织实施,把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顺利通过检查验收。第三个阶段是2000年,查缺补漏,巩固“平安工程”成果。1997年的政法工作任务主要是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工程”为主线,以创建治安模范镇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积极创建“安全文明村寨”、“安全文明单位”活动,确保“平安工程”的顺利实施,“平安工程”二五规划期间,全镇用于综治经费投入90181.80元,层层签订各项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率为100%,且80%以上的村签订“十户联防责任书”,订立和完善村规民约,推行“互助关照责任制”。21个行政村共有护村队人员128人,护校队人员18人。村级、辖区机关单位共有联防队员135人,调解组织人员109人。1997年评选“遵纪守法光荣户”724户,全镇11个村被命名为“治安模范村寨”,即石门村姨妈寨村民组、所坝村、塘山村塘卓村民组、塘上村火连井村民组、塘上村塘上村民组、水塘村水塘村民组、塘山村下窝村民组。命名挂牌的“治安模范单位”5个,即双堡信用社、农行双堡营业所、双堡供电所、双堡国税所、双堡地税所。
  1998年,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继续开展“严打”斗争,以深化“平安工程”活动为主线,以“保红旗、创模范”为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综治领导小组,健全各项制度。1998年的“平安工程”检查中,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授予双堡镇“平安工程”模范单位荣誉称号,授予石门村“安全文明村寨”荣誉称号。
  1999年,继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工程”工作,在开展为期90天的扫毒行动中,成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全镇有6983户签订禁毒目标责任书,开展创建“无毒村寨”、“无毒单位”活动,命名无毒村寨21个、无毒单位10个,创建“治安模范村寨”11个、“治安模范单位”6个。
  2000年,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工程”总结验收阶段,为迎接上级对双堡镇“平安工程”的检查。2000年双堡镇投入综治经费47809元,对综治工作实行镇长负责制,分管政法副书记具体抓“平安工程”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综合治理综合抓的工作格局,并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禁毒目标责任书等,签订率为100%。2000年全镇创建“安全文明单位”10个、“安全文明村寨”20个。双堡镇在实施“平安工程”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管理工作中,被中共西秀区委、西秀区人民政府授予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2001年,双堡镇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三个五年规划(2001~2005年),明确提出以中共十五大、十五届六中全会、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的方针,扎实推进创安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双堡镇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2001~2002年在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签订的同时,进一步抓好村级联防、群防群治工作,推行以民兵为主体的护村队、治安联防队伍建设。开展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发挥治保、调解组织预防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2002年创建“治安模范村寨”15个,下苑村、山京村、双堡村、石门村、张官村、双青村、仡佬村、平寨村、大坝村、落水村、水塘村、毛其村、所坝村、鹁鸽村、塘山村。
  2001年5月,为贯彻中央、省、市、区的“严打”方针,确保2年内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双堡镇成立严打领导小组,开展为期2年(2001年4月至2003年6月)的“严打”斗争,加大打黑除恶力度,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杀人、抢劫、爆炸、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流氓恶势力、重大盗窃、拐卖妇女儿童、涉枪犯罪、车匪路霸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加强农村和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定期或不定期对集贸市场、集镇小区街道、320国道过境段的治安执勤和夜间的巡逻值班。2002年度“创建无毒社区”活动中,西秀区禁毒委员会授予双堡镇“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为预防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2002年5月成立查禁取缔“门徒会”邪教组织领导小组,对加入“门徒会”组织的人员给以教育转化。同时加强对爆炸物品、防火安全管理,由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中共西秀区委、西秀区人民政府授予双堡镇在200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工程“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第三节 司法行政
  一、法制宣传
  1950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区、乡开展学习宣传《婚姻法》活动。1951年宣传土地改革政策,促进土地改革运动的开展。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公布实施后,掀起学习和贯彻《宪法》的高潮。1955年到1958年继续学习宣传《婚姻法》、《宪法》等。1959年9月,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宣传“少杀、少捕、管制也要比过去少”的政策方针。1965年宣传打击反革命复辟活动,惩治造谣煽动、阶级报复、反攻倒算、强奸、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贩毒、流氓、伤害、抗税、重婚等犯罪活动。1979年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83年宣传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刑法》,宣传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及宽严结合的政策。1984年开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宣传活动。1985年开展普及法律常识的宣传。用5年时间向全体村民宣传法律常识。1992年开展打击盗窃犯罪、卖淫嫖娼,扫除“六害”的宣传。6月进行“珍爱生命、禁绝毒品”的禁毒宣传。1993年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1994年5月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制作《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录音带进行宣传,利用张贴标语,举办宣传栏进行严厉打击杀人、抢劫、诈骗、盗窃、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宣传。1995年5月,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中,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的宣传。1996年5月,开展“严打”斗争,运用广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严打”斗争。1997年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宣传,公安部关于清理收缴枪支通告,切实加强民用枪支和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同时宣传严厉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爆炸、制贩毒品犯罪及拐卖妇女儿童、车匪路霸等刑事犯罪活动,散发综治、禁毒宣传资料1860份,张贴标语216幅,利用有线电视宣传10次。1998年继续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在综治宣传活动中,利用星期天赶场机会散发资料2000余份。1999年,开展“严打”斗争90天扫毒行动,利用广播、张贴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各种法律、法规,利用赶场天到场坝举行法律服务咨询活动,散发资料3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50人(次),悬挂横幅8幅,张贴大小标语40幅,制作宣传图片25幅。2000年继续深入开展“严打”宣传,7月30日,配合安顺市公安局在双堡小学举行公捕大会,对盗窃、抢劫等11名犯罪分子实行公开逮捕,此次公捕大会打击了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遏制了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同时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增强人民群众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法律意识。2001年,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中,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年的“严打”整治斗争,坚决实现社会治安的明显好转为目标,开展声势浩大的“严打”禁毒宣传。为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配合西秀人民法院在双堡集贸市场利用赶场天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散发资料3000份,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30人(次)。2002年,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制作案例宣传版块20余块,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散发资料3000份,张贴大小标语35幅,举办法制专栏5期。
  二、普及法律常识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决定,用5年时间向全体公民普及基本法律常识,把法律交给公民,使人人知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国家安定,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1985年,双堡区制定了五年普法工作安排意见,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普及法律常识的对象主要是9~60周岁的公民,重点是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普法的内容有《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民法通则》、《继承法》、《经济合同法》、《森林法》、《兵役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简称“十一法一条例”。方法上以上法制课为主,自学与其他形式为辅,机关干部每月集中2~3天时间学或分批分期学习,中小学按照教学计划安排上好法制课,辖区机关采取分批分期集中学习,农村根据“农闲多学、农忙少学”的原则,结合办夜校和扫盲班进行学习。“一五”普法期间,双堡区政府为抓好普法工作,先后拨款购买干部职工和农民普及法律常识读本,购买安顺地区普法办公室翻印的“十一法一条例”,做到干部和普法员人手一册,辖区机关单位、村(居)委会各2册,进行普及法律常识的宣传和学习,组织机关干部和职工进行统一考试。1990年经市普法领导小组验收,双堡区完成了第一个五年普及法律常识各项工作。
  1991年10月,双堡区制定了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律宣传教育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成立了“二五”普法领导小组,设立普法办公室。普及法律常识的对象为各级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宣传教育工作者、青少年。主要内容有《宪法》、《行政诉讼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婚姻法》、《残疾人保障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二五”普法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991年到1992年6月,为普法教材的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1992年6月至1994年12月为实施阶段,第三阶段为1994年12月到1995年12月为“二五”普法总结验收阶段。1991至1992年,双堡镇普法办统一购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若干问题讲话》、《农民法律知识读本》等各种普法学习资料和辅导教材350余套(册),机关干部、学校教师人手一套(册),22个村(居)委会, 125个村民组各一套(册)。镇政府每年按照普法对象人均0.15元的预算经费拨给普法办公室作为普法工作经费,“二五”普法的5年时间,镇政府用于普法经费2.7万元,全镇“二五”普法参学率为普法对象14576人的92%(其中机关干部职工、学校教师参学率为100%)。普法参考率达90%(其中机关干部职工、学校教师达100%),普法考试及格率达95%(其中机关干部职工、学校教师达100%)。通过市普法办验收,完成第二个五年普及法律常识任务。
  1997年9月,双堡镇成立了“三五”普法领导小组,制定了“三五”普法规划,第三个五年普法规划的普法对象是:农民、知识分子、教师、学生和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其重点对象是:一是全镇机关干部,二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三是企业管理人员,四是青少年。总体目标是在公民中继续深入进行《宪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全镇干部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水平和能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依法治镇和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其间共订购《“三五”普法汇编》30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基本知识》共20册,并组织全镇干部职工、教师学习《宪法》、《行政诉讼法》、《合同法》、《国家赔偿法》、《土地管理法》、《刑法》、《婚姻法》、《未成年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普及率达90%,1998年10月,镇“三五”普法领导小组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和教师238人参加安顺地区“三五”普法统一考试,参考率达95%,及格率为100%。1998年根据市普法办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意见,1999年成立了双堡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石门村开展依法治村试点工作,培训普法依法治理骨干25人。2000年8月,组织全镇干部职工、教师参加“三五”普法学习考试,参考率95%,及格率为100%,顺利完成第三个五年普及法律常识任务。
  2001年12月,双堡镇成立“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意见,普法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总体目标是:根据我国宪法原则和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展进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镇公民的法律意识,通过五年普法依法治理的实施,努力提高全镇公民的法律素质,为依法治国、依法治镇,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奠定坚实基础。2002年5月根据区普法办的通知,组织全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知识讲座”。6月组织干部职工订购“四五”普法书籍《世贸组织基本知识问答》、《法律法规选编》、《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9月,组织全镇干部职工、教师进行学习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达95%,及格率达100%。
  三、人民调解
  1949年11月22日,安顺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即成立区、公社,相继建立了调解委员会,各调解委员会建有处理民间纠纷登记薄、问话记录及会议制度,人员由工人、青年、妇女及地方人士组成。1958年随着人民公社的建立,各级调解组织调整充实,掀起订立爱国公约运动,当时在民间流传:“爱国爱社如爱家,爱国模范人人夸,公约制定到了户,逐条执行也不差,人民调解为人民,有了纠纷莫进城,只要找到调委会,消除隔阂是非清”。1964年双堡公社各村共有调解人员30人,调解民间纠纷13件,塘山公社各村共有调解人员12人,调解纠纷5件,江平公社各村共有调解人员21人,调解纠纷9件。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调解工作被扣以“阶级调和论”的帽子,组织陷于瘫痪状态。
  1981年,对公社和事业单位的调解组织进行调查摸底,恢复人民调解工作。1982年以公社为单位分别进行登记造册,调整充实调解人员,公布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名单。1983年后每年都对人民调解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并不断进行组织整顿。1989年国务院第四十次常务会议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并公布施行,同时废止1954年《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明确了人民调解的性质和人民调解的各项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2000年10月,双堡镇成立司法调解中心,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2002年9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通知》及司法部制定的《人民调解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司法解释的出台,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诉讼制度的衔接,对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1992年至2002年,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1400余起。2002年全镇共有调解委员会31个,调解人员109人。
  1988年7月至2002年,双堡法律服务所成立以来,开展法制宣传,解答法律询问,代写法律文书,调解疑难纠纷,担任法律顾问,帮助群众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解决群众“告状难”、“请律师难”、“办公证难”的问题,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630余起,法制宣传130次,解答法律咨询450人(次),代理民事、刑事自诉案件89起。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录了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的历史沿革、自然地理、人口与民族、党派与群团、军事、农业、经济、畜牧与水产、商贸、财政、税务、金融、文化教育、方言等的发展与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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