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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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5575
颗粒名称: 二、苗族
分类号: K280.73
页数: 5
摘要: 主要介绍了双堡镇苗族族源族称与分布和习俗情况。
关键词: 人口 民族 苗族

内容

(一)族源族称与分布
  1.族源族称
  (1)族源
  境内苗族的族属渊源与古代“九黎”、“三苗”有密切关系。
  远古时代,苗族先民生息在黄河中下游一带(苗语称“乃当不达”),组成“九黎”部落联盟,以蚩尤作为首领。故《周书、吕刑》中有“蚩尤对苗民制以刑”之说。后因蚩尤“不用帝命”,被黄帝和炎帝部落联合打败。九黎部落战败后,一部分南下到长江中游一带,结成新的“三苗”部落联盟,商朝时期,部分“三苗”迁徙今甘肃、青海、四川交界的“三危”地区,这部分苗族后来又有部分向南迁到今四川、云南、贵州,进入今安顺市。部分“三苗”迁徒到湘、黔、桂交界以沅为中心的“五溪地区”,史籍称为“五溪蛮”。唐宋时期,因人口增长和战争因素的影响,苗族先民中的一部分逐渐西迁,到达今安顺境内。
  (2)族称
  1.境内的苗族多自称“蒙”(苗语),自古以来各支系的苗族均有各自的称谓。
  1951年,国务院和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的精神,根据苗族的历史渊源和苗族人民意愿,统称为“苗族”。
  2.分布
  境内苗族人口分布在荡上堡、膳马牛、新院、平寨、大井、青塔、雷打岩、长田、上陇头、水井山、大双堡、小花恰、山京、哨头、鱼塘、许官等自然村寨。
  在境内的苗族操川黔滇方言第一土语,也有操川黔滇方言和贵阳次方言南部土语的。
  3.习俗
  (1)居住
  境内的苗族居住在依山傍水,土地肥沃之地。原来的住房大多数是上盖茅草,俗称茅草房,现在已基本上以瓦房、石板房或平房所代替。大多与汉族杂居,只有新院、大井、青塔、雷打岩、长田是苗族集居的自然村寨。
  (2)饮食
  境内苗族食粮以大米为主,高梁、小麦、包谷为杂粮。糯食是苗族群众的主要食品之一,逢年过节要吃糍粑,用糍粑祭祀祖先。亲戚朋友来访,要做糍粑招待,婚姻往来用糍粑互相赠送。每年农历腊月家家户户要做年粑,其存放主要是用水泡。肉食猪肉、牛肉、狗肉和鸡肉等。每年农历腊月,经济宽裕的人家要杀年猪,腌制腊肉。苗族嗜食牛肉和狗肉,历代婚丧嫁聚多用牛肉做宴,狗肉已发展成时尚食品。酒是苗族的喜礼,男子饮烧酒,妇女和儿童饮甜酒。自酿自饮,以糯米酒为最佳。苗族酿造酒一般以糯米、大米或包谷作原料。苗族嗜食酸、辣食物。
  (3)服饰
  苗族的服饰,男子原穿的是长衫,头戴花帕,花帕为刺绣花镶边,麻带系腰。现除个别老年人以外,已全部与汉族、布依等族相同。
  境内苗族妇女的服饰为:头戴半月形红木梳,外绕银链,后脑插银簪。服饰上衣两襟交叉相合,下身着长裙。麻带系腰,前围白色围腰。衣襟、腰带均用蜡染布或刺绣花镶边。
  (4)婚姻
  苗族自古以来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男女青年一般通过“跳花”、“游春”、“向月亮”和赶场等机会互相认识,了解后,情投意合者经媒人撮合,双方父母同意,即可缔结婚约。
  婚姻分以下几个程序:
  提亲:即男方聘媒人上女方家说亲,上门说亲一般带一两包点心(糖果),女方家如有意就回话,如果不同意,则婉言谢绝。媒人一般要往返2~3次才能谈妥。
  定亲:男方请与自己年龄相当的男青年1人作“陪郎”,另请2~4人同至女方家,由媒人点交部分彩礼钱,算为定婚,女家请酒,酒、鸡作礼物,女方家杀鸡设宴。苗族的定婚酒颇为讲究,酒前,女方的姐妹、哥嫂、弟媳要联合为“新郎”和“陪郎”洗脚,以洗脚戏耍而乐。“新郎”和“陪郎”坐下席,酒宴开始后,男方来客即席唱《结亲歌》。
  结婚:结婚日子由男方择定后向女方家报喜,提前交足彩礼,女方的父母家即按“日单”作好准备。结婚前一天,新郎请陪郎一起提酒一壶,背米一升,抱小鸡两只(称伴鸡)到女方家提亲。翌日拂晓,女家邀请夫妻双全的夫妇1对,男女青年2~6人送亲。新郎不骑马,新娘不坐轿。新娘到夫家,男方家族中的一长者于门庭手提公鸡绕新娘头数圈,口念《护吉去凶词》,以示扫除途中所遇之“邪气”后方可进家。新郎、新娘进门不拜堂,婚礼期间不同房。结婚酒按家庭经济条件安排,一般请客30~50人,进出3天。3天客散后新娘随送亲客回门。此后把女方接来后,直到生育后才“落夫家”,现“不落夫家”之俗已逐渐被革除。
  离婚:离婚要经过男女双方寨老、族老或亲朋好友调解。男嫌女而离婚,女方可不退或少退财礼钱,还要给女方一定数量的“包羞钱”;女嫌男而离婚,女方要退给男方的财礼,还要赔偿男方一定数量的“损失费”。
  (5)传统礼节
  苗族习惯以酒为礼,酒礼有定亲酒,结婚酒、月米酒、过年酒、上梁酒等。应邀客人必须用酒作礼物。上门吃酒要唱《栏门酒歌》。菜少了一般无人责怪,酒不足常常会引来非议。同堂吃酒,请年长者坐“上席”,鸡头敬给老人吃。有劝饭劝酒习俗,劝客人吃饱喝醉。一家来客,全寨帮助。建房造屋互相帮助,红白喜事互相帮助,栽秧割谷互相换工。苗族群众还有互相救济的传统,如寨里有人家遭天灾人祸,左邻右舍送钱赠物。
  (6)传统节日
  大年:苗族多称春节为“大年”,大年初一到初三,男青年要“游春”。女青年选择村寨附近的一高地,结伴绣花或缝制衣物,男青年吹芦笙、萧、笛或奏二胡,结伴游春。
  跳花节:跳花节于正月初四开始,在平旷地竖一木,以常青叶缚其顶为“花树”,男女数十人不等,携芦笙围树边奏边舞,有的男装女服,三、五成群歌舞。跳花期间,青年男女汇集跳花坡,谈情说爱,以结莲理。境内苗族的花坡有大井村、雷打岩村和长田村聚集在一起的望场关对门坡(跳花坡),新院、上马牛村常跳的海子坎。
  小年:苗族称正月十五为小年,小年过后开始春耕生产。
  三月三:祭山神、打狗扫寨。苗族中的部分村寨,这天要集资买条狗,让人拉着随巫师逐门逐户念《护吉去凶词》,向各家各屋内撒“圣水”,“扫尽”瘟疫和火种。
  四月八:纪念杨鲁部落的部将祖先秋龙阵亡。苗族的大部分家庭这天要吃染咸红,绿色的糯米饭。
  五月二十八:邻镇旧州“抬菩萨”,双堡镇内各地苗族有前往参加活动的习惯。
  六月初六:寨民聚会,共定村规民约。
  七月半:祭祀祖先。苗族用新米(或稻叶)、米酒祭奠。
  八月十五:月明之时,习惯向久婚不育夫妇送老瓜,预祝早得贵子。
  九月初九:家家户户要“吃新”,用新糯米打糍粑吃。
  (7)宗教
  境内苗族存有“万物有灵”的意识观念,认为石头、日、月、雷、电、山、水、树木等自然物和自然现象都是有灵的,能致人吉凶,因而对其进行祈祷或祭祀,寻求庇护或消灭灾祸。其中:祭山神、寨(庙)神、树神为常见。20世纪50年代未期,苗族居住村寨的大部分“神树”被砍伐,祭祀神树的现象逐渐消失。1960年后,政府大力宣传破除迷信,山庙、土地庙部分被毁,祭祀山神、寨庙的现象也随之绝迹。但近年来,祭献活动又在少数中老年人中稍有兴起。围草绳,订红布条的“神树”、山神庙、土地庙偶有所见。
  崇拜祖先是苗族民间遗留下来的一种宗教信仰,认为人的生死是靠祖先保佑。凡逢年过节,办红、白喜事,遇事卜卦问吉,都有程度不同的祭祀内容。苗族祭祀,称“砍牛”为“打牛”,现只于丧葬中“开丧场”才能见到。
  由于外来宗教的影响,境内苗族普扁信“八字”。男女能否结婚要看“生辰八字”,红、白喜事要择“黄道吉日”。目前,择日术只掌握在少数“先生”手中。
  (8)丧葬
  苗族的丧葬形式分为正常死亡者土葬和非正常死亡者火葬两种。土葬是苗族一种古老的葬式。
  苗族传统的丧葬仪式分为“送终”、“开路”、“开丧场”、“打牛”、“招灵”等程序。
  送终:老人临终时,儿子、儿媳妇在身边,聆听遗嘱,寿终时刻,一般要烧“落气钱”,鸣铁炮三响或放鞭炮1串,以通知全寨。并派人通知舅家及亲朋,还要给亡人剃头(妇女梳戴)、沐浴,换上寿衣装殓入棺,停放于堂屋,供亲朋吊唁,祭司为死者“开路”,用雄鸡作“开路鸡”,口诵《开路词》,从开天辟地讲到伏羲兄妹造人烟,历述祖先之来源和迁徙经过,指引之灵随着祖先迁来的路线,力排各种阻拦,越过众多关卡,去“黄水河”与祖先聚会。
  开丧场和打牛。出殡前夜,亲戚朋友成群结队前来下祭,当晚,鞭炮声不绝于耳,唢呐、锣鼓声通宵达旦。第二天拂晓出丧,逝者在唢呐,锣鼓和牛角声中被抬到丧场。丧场开设在离寨子不远的平坦地方。方圆十几丈,中央插着“牛伞”,侧面挂大皮鼓,1人击鼓。棺木停放于“牛伞”下,孝子斜系腰和木弓箭,在棺前一手牵牛,一手持钢刀置于牛头之上,砍牛师在侧口诵《砍牛词》,1~2人携芦笙鼓点奏祭祀曲。事毕,送亡人上山安葬。墓地一般请风水先生选定。有些家庭不设丧场。“打牛”在家里从简进行。有部分苗族还有“停丧待葬”古俗,即灵柩出丧停放于山中数月,乃至数年后安葬入土。
  招灵。安葬完毕,家族招“亡灵”转回家,贡上糍粑、饭、鱼、肉、酒等祭品祭祀众祖先。治丧主持人反复向“亡灵”和众祖先祭酒饭,事毕送往寨外,示意送死者到了阴间,丧事结束。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录了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的历史沿革、自然地理、人口与民族、党派与群团、军事、农业、经济、畜牧与水产、商贸、财政、税务、金融、文化教育、方言等的发展与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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