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国及民国以前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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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548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国及民国以前建置
分类号: K297.35
页数: 2
摘要: 主要介绍了双堡镇民国及民国以前的建置。
关键词: 建置 地理 管辖

内容

今双堡镇域,春秋时属牂舸国。战国至秦时属夜郎国。三国两晋时隶属牂牁夜郎县。东晋、南朝至隋朝时期属夜郎谈指县。五代时为普宁郡(乌蛮普里部在唐时受封为滇王,治所在今杨武大寨,后易名为普宁郡王),武德元年(618),初属彝族之播勒部即普里部所属之罗甸国。至宋代,仍属罗甸国。至元十五年(1278),属云南省普定府安顺州。至元二十七年(1290)属曲靖宣慰习普定路安顺州,二十九年(1292年)撤罗甸安抚司复设普定府,隶属云南省曲靖宣慰司)。元末属贵州宣慰司普定府安顺州。明洪武十四年(1381)隶普定府;十五年(1382)属云南布政习普定路安顺军民府;十八年(1385)八月,府废,改习安州为安顺州;二十五年(1392)八月,安顺州属普定卫。明万历三十年(1602)九月,升安顺州为安顺军民府。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属安顺府镇宁州。民国3年(1914),改安顺府为安顺县。今双堡镇域地均属所改路、州、卫、府、县、市、区辖地。现镇政府驻地双堡村。
  民国6年(1917),安顺县划为9个区。双堡镇属第五区。民国19年(1930),省政府开展地方自治,调整行政区划。县以下设区、乡、镇,民国24年(1935)国民党政府取代军阀统治。民国30年(1941)省政府在省内推行一批新县制,撤销区一级建置,强化保甲,设乡公所,乡公所设在双堡。民国31年(1942)设立旧州、新场2个区,代表县政府督导各乡镇事务。双堡镇隶属新场区。1946年又进行一次乡镇保甲调整,合并一些不利于管理的行政机构,全县共设18个乡,双堡乡下设13个保,具体为:
  第一保:辖双堡、姨妈寨、石门、大井、海马湾、大双堡、大拉圾。
  第二保:辖张官、小堡、八角儿、荡上堡、左官、麦腊。
  第三保:辖塘山、下窝、塘卓。
  第四保:辖所坝、应当、蒙党、斗蓬寨。
  第五保:辖高官、李戈山、两架山。
  第六保:辖新寨、沙窝寨、克瓦、郎其、大庆。
  第七保:辖金官屯、吕官、小屯。
  第八保:辖西屯、姨妈墩、对门坡、坝上、洋昌坝、石山、柏枝林。
  第九保:辖湖坝坡、地鼠坡、湾后、东屯。
  第十保:辖桥头、陈家堡、河湾、大坡脚、小寨。
  第十一保:辖上马牛、仡佬、高堡、毛旗、青龙山、连屯。
  第十二保:辖平寨、江西平寨。
  第十三保:辖水塘、落水、大坝。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录了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的历史沿革、自然地理、人口与民族、党派与群团、军事、农业、经济、畜牧与水产、商贸、财政、税务、金融、文化教育、方言等的发展与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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