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乡人民政府和人民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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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698
颗粒名称: 二、乡人民政府和人民公社
分类号: D628.73
页数: 2
摘要: 1950年-2004年间,大西桥镇的乡人民政府和人民公社的基本情况。
关键词: 政治 团体 机构

内容

1950年7月第七区下辖2个乡:尚武乡、永兴乡,分别设乡长1人。配有公安、民政干事(助理干事)。1951年底,民主建政时,大西桥区(第七区)划为7个乡。当时的尚武乡划为九溪乡、中所乡、石板房乡;永兴乡划为狗场屯乡、三铺乡、鲍家屯乡、驿马寨乡。1956年6月重新调整乡的行政区划,同时更改部分乡名,乡建乡公所。大西桥区辖3个乡:马场乡、狗场屯乡、三铺乡;驿马寨乡划归蔡官区并入塘官乡。中所乡、九溪乡合并为马场乡,石板房乡、狗场屯乡合并为狗场屯乡,三铺乡、鲍家屯乡合并为三铺乡。这个时期设乡长1人,副乡张1~2人,内设公安、民政、武装干部各1人。
  1953年之前,各乡正、副乡长由上级任命委派。9月以后先后组织召开基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正式成立了民政、调解、治安、武装、妇女、青年等工作机构。
  1958年12月,大西桥区与二铺区合并,建立区一级的二铺公社。下分8个管理区,这一时期大西桥境内有三个管理区,称管理区机关为管理区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3人,秘书、武装部长及公安、民政助理各1人。1961年8月按照《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60条”的精神,撤销大公社,改管理区为人民公社,机关称公社管理委员会。设社长1人,副社长1~2人,下设秘书、武装部长、公安员、民政助理员等各1人,编制为6~9人。同时狗场屯管理区搬迁至小寨建立小寨人民公社;三铺管理区搬迁至大西桥建立大西桥人民公社。1966年6月,小寨公社并入大西桥公社。二铺区下辖7个人民公社,今大西桥镇境内有2个人民公社。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8年1月各公社管委会改为公社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社革委),设主任、副主任及委员数人;公社行政机构人员7~15人。1971年以后在公社革委中恢复党委制,实行党、政分开。
  1976年10月至1979年6月“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一段时间,区和公社仍保持革命委员会的组织形式。
  1979年3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精神,于同年10月取消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称呼,恢复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初,恢复了政府建制。根据乡(镇)建制原则和标准的规定,大西桥公社管委会改建为大西桥镇人民政府;马场公社管委会改建为马场乡人民政府。乡(镇)机关的乡(镇)长、副乡(镇)长由同级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内设政府办公室(配秘书1人)、公安员、武装部、妇女、财政、广播、电影放影员、乡(镇)企业人员等。
  1991年12月,建立新的大西桥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下设政府办公室、武装部、民政股、计划生育股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文教卫生股、教育辅导站、土管所、经济科技发展办公室(以下简称经科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农业技术推广站(以下简称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农机站、林业站、乡(镇)企业管理站(以下简称企业站)、卫生院、财政所、文化广播站。其余单位:粮管所、供销社、食品站、农行营业所、法庭、工商所、税务所仍保持原二铺区隶属单位。上级派驻镇的机构有:派出所、信用社、邮电支局、水利站、司法所、乡村建设管理站等行政事业单位。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的境域及建制、自然地理、人口民族宗教、政治、军事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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