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婚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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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651
颗粒名称: (五)婚姻
分类号: K280.73
页数: 1
摘要: 大西桥境内苗族恋爱自由,婚姻自主。
关键词: 民族 宗教 风俗

内容

苗族自古以来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男女青年一般通过“跳花”、“游春”、“向月亮”、“赶场”传统节日等机会互相认识了解后,情投意合者请媒人撮合,双方父母同意,即可缔结婚约。
  婚姻分以下几个程序:
  1.提亲:即男方聘媒人上女方家说亲,上门说亲一般带1~2包点心(糖果),女方家如有意就回话,如不同意,则婉言谢绝。媒人一般要往返2~3次才能谈妥。
  2.定亲:男方请与自己年龄相当的男青年1人作“陪郎”,另请2~4人同至女方家,由媒人点交部分彩礼钱,意为定婚。女方家请酒,酒鸡作礼物,女方家杀鸡设宴。苗族的定婚酒颇有讲究,结婚的头一晚上男方要提前到女方家接亲,酒前,女方的姐妹、哥嫂、弟媳要联合为新郎和陪郎洗脚,以洗脚戏耍取乐,但还要付姐妹们的擦手帕(及辛苦)钱,要由新郎和陪郎再拿出100~200元钱出来支谢,才能完成这一习俗,随访新郎和陪郎坐下席,酒宴开始后,男方来客即席唱《结亲歌》后女方作《陪亲歌》。要劝酒、劝饭。
  3.结婚:结婚日子由男方择定,向女方报讯,提前交足彩礼给女方的父母,家族即按“日单”作好准备。结婚前一天,新郎请陪郎提酒1壶,背米1升,抱小鸡2只(称伴鸡)到女方家结亲,翌日拂晓,女家邀请夫妻双全的夫妇1对,男女青年2~6入送亲。新郎不骑马,新娘不坐轿。新娘到夫家,男方家族中的1长者于门庭手持公鸡绕新娘头数圈,口念“护吉去凶辞”,以示扫除途中所遇之“邪气”。新郎、新娘进门不拜堂,婚礼期间不同房。结婚按家庭经济条件安排,客人进出3天,3天客散后,新娘随送亲客回门。相隔7~10日,男方把女方接回来。
  4.离婚:离婚要经过男女双方寨老、族老或亲朋好友调解。男嫌女而离婚,女方可不退或少退彩礼钱,男方还要给女方一定数量的“包羞钱”。女嫌男而离婚,女方要退给男方的彩礼钱。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的境域及建制、自然地理、人口民族宗教、政治、军事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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