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生育工作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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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632
颗粒名称: (一)计划生育工作沿革
分类号: K297.35
页数: 1
摘要: 1956年-2004年,大西桥镇的计划生育工作沿革。
关键词: 人口 控制 计划生育

内容

1956年,省卫生厅向全省转发国家卫生部《关于人工流产及绝育手术的通知》,正式提倡计划生育工作,但仅有少数干部执行使用“避孕药”。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指示》,第一次提出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但仍未能使人口得到有效控制。1973年,大西桥公社、马场公社相应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开展计划生育工作。1978年,计划生育被写进《宪法》。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的公开信》,郑重发出“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号召。1982年,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制定了“控制人口量,提高人口素质”的人口政策,“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取代了“晚、稀、少”的提法。安顺县委、县政府提出“一手抓紧建设,一手抓人口控制”的要求。1988年元月1日《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出台,1989年9月9日,江泽民同志视察陕西时强调:“近亲结婚”和11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同年4月9日,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近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第三十三条指出:严格实行计划生育,推行优生、优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坚决把农村人口控制在预定的目标之内,要加强宣传教育,稳定政策,健全组织,依法管理,做到经常化、科学化、制度化,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1992年,撤区、并乡、建镇,大西桥镇与马场乡合并为大西桥镇,镇政府正式成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建立了一支强有力的计划生育队伍,专业以计划生育工作为主,按照各种文件精神,提出了“一胎上环、二胎扎、三胎罚,罚了还要扎”的口号。利用电视、广播、标语大力作好计划生育的工作宣传,致使大西桥镇的计划生育工作从原来的集中人力突击抓转向了专业队伍经常抓的工作轨道上来。人口自然增长率得到了控制。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确定了依法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基本法律法规依据,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和措施固定下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002年9月29日省修订颁布施行《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5月24日,贵州省对社会抚养金增收管理办法——《省26号政府令》。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的境域及建制、自然地理、人口民族宗教、政治、军事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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