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口控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631
颗粒名称: 三、人口控制
分类号: K297.35
页数: 3
摘要: 2004年之前,大西桥镇的人口控制的措施和优惠政策。
关键词: 人口 控制 计划生育

内容

(一)计划生育工作沿革
  1956年,省卫生厅向全省转发国家卫生部《关于人工流产及绝育手术的通知》,正式提倡计划生育工作,但仅有少数干部执行使用“避孕药”。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指示》,第一次提出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但仍未能使人口得到有效控制。1973年,大西桥公社、马场公社相应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开展计划生育工作。1978年,计划生育被写进《宪法》。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的公开信》,郑重发出“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号召。1982年,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制定了“控制人口量,提高人口素质”的人口政策,“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取代了“晚、稀、少”的提法。安顺县委、县政府提出“一手抓紧建设,一手抓人口控制”的要求。1988年元月1日《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出台,1989年9月9日,江泽民同志视察陕西时强调:“近亲结婚”和11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同年4月9日,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近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第三十三条指出:严格实行计划生育,推行优生、优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坚决把农村人口控制在预定的目标之内,要加强宣传教育,稳定政策,健全组织,依法管理,做到经常化、科学化、制度化,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1992年,撤区、并乡、建镇,大西桥镇与马场乡合并为大西桥镇,镇政府正式成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建立了一支强有力的计划生育队伍,专业以计划生育工作为主,按照各种文件精神,提出了“一胎上环、二胎扎、三胎罚,罚了还要扎”的口号。利用电视、广播、标语大力作好计划生育的工作宣传,致使大西桥镇的计划生育工作从原来的集中人力突击抓转向了专业队伍经常抓的工作轨道上来。人口自然增长率得到了控制。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确定了依法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基本法律法规依据,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和措施固定下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002年9月29日省修订颁布施行《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5月24日,贵州省对社会抚养金增收管理办法——《省26号政府令》。
  (二)组织机构
  1974年初至1987年,计划生育工作属提倡宣传动员阶段与实施并举,由区牵头,各公社(乡、镇)主要领导挂帅,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计划生育工作。同时,县招聘计划生育宣传员配制到各乡镇。1988年至1991年期间,各乡镇以党委书记带头,同时,区招聘人员负责联系计生对象,统一进行计划生育工作。
  1992年撤区,并乡、建镇后,设置了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计生干部队伍逐步向经常化为主的管理发展,现又逐步向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型迈进。为加强计生工作的宣传教育,镇村相继成立了计划生育协会,建立人口学校。1998年8月,开展联户管理、村民自治,并实施“四查”工作。2001年11月按照省、市、区的安排部署,推行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通过近两年的努力,全镇24个行政村,新建了规范的村级计划生育办公室、妇检室,制定了计生规章制度,并得到严格认真的执行。同时充实调整了村计生组织,并与育龄夫妇签订了《计划生育合同书》,订立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通过推行计划生育“村为主”,村支两委直接管理计划生育工作。认真创建“四德一满意”。
  (三)政策措施
  20世纪50年代,计划生育工作是国家号召,采取多孩育龄夫妇自愿。1974年后,正式开展了女性输卵管结扎、放置宫内节育器、男性输精管结扎、人流引产等手续,从而使人口增长得到有效的控制。1979年公社开始设置计生专属岗位,1980年县委、县政府提出“农村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最多不超过两个”,城市居民只准生育一个孩子,特别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起模范作用,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1982年提出了“书记挂帅,全党动手,典型引路,群众路线”的措施,指出“计划生育早得晚不得,硬得软不得,紧得松不得”的原则,采取“奖一罚三”的行政措施。1983年~1984年,对2胎及2胎以上的育龄夫妇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动员相结合的方法,实行上环、取环、结扎、未扎遗漏的一律作结扎手术。
  1985年全镇育龄妇女8715人,已婚育龄妇女6982人,其中无孩子妇女286人,一孩妇女1535人,两孩妇女3612人,三孩及三孩以上妇女1549人,采取各种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6354人,节育率91%。其中:男扎612人,女扎4308人,上环1438人,药具85人。
  1991年育龄妇女8823人,已婚育龄妇女7015人,其中:无孩309人,一孩1645人,二孩3742人,多孩1319人。节育6482人,其中:男扎756人,女扎4305人,上环1421人,药具115人,节育率92.4%。出生623人,其中:男孩313人,女孩310人,一孩312人,二孩205人,多孩106人,死亡192人,人口出生率18.2%0,自然增长率13.1‰。完成四术任务810例。其中:男扎28例,女扎335例,上环447例,人流引产15例。
  2001年全镇育龄妇女8967人,已婚育龄妇女7082人,其中:无孩316人,一孩1716人,二孩3835人,多孩1215人。育龄夫妇采取各种避孕措施共6639人,其中:男扎762例,女扎4266例,上环1466例,药具145人,节育率93.7%。
  2002年,育龄妇女8633人,已婚育龄妇女6728人,其中,一孩妇女1705人,二孩妇女3716人,节育率达88.88%。出生544人,其中,计划内一孩304人,计划内二孩187人,计划外二孩53人,无多孩出生。完成“四术”手术764例,其中:男扎13例,女扎277例,上环466例,人流引产8例(双女结扎72例),妇检4995人次。人口出生率14.56‰,自然增长率完成9.8%。。
  2003年,已婚育龄妇女6563人,结扎247例,上环401例。独生子女、双女结扎413户,参加保险249户。出生451人,其中,一孩计划内257人,二孩计划内153人,计划外41人。
  2004年,已婚育龄妇女6417人,出生486人,其中,一孩277人,二孩206人(双胞胎3人),计划内生育455人,计划外生育41人。结扎255例,其中,双女结扎户34例。上环278例,人工引产11例。
  (四)政策优惠
  1.50年代,对节育手术者,给予表扬并作为宣传榜样。60年代,对结扎避孕者作为树立的榜样,在大、小会议上作典型宣传。70年代,对节育者给予1个月的误工补贴和一定的物资奖励。80年代,对节育者免收手术费。90年代,对节育者一律采取收手术费,双女户免费。2001年,对节育者手术费自付,双女节育者免费,对上环人员实行免费妇检工作。2002年,采取了“村为主”,通过动员自觉者,不收手术费,免费妇检。2003年,采取村为主,自愿结扎者不收费,被揭发手术者,手术费自付,妇检免费。2004年,采取村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成立了村民组或街道联络员,结扎手术费、妇检免费。
  2.生育性优惠
  据1988年1月1日《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和2002年《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①对农村、农业户第一胎生的女孩,间隔4年,可以申请办理2孩生育证。
  ②对少数民族第一胎是男孩,间隔4年,可以申请办理2孩生育证。
  ③对男到女方家落户,女方属独生子女,无论第一胎是男或女,间隔4年后,可申请办理2孩生育证。
  ④对其一方或双方是城镇居民的,只生育第一胎,如第一胎经实查,属先天性残疾,经办理有关手术,可以生育第二胎。
  ⑤女方30岁生育第一个女孩的,不受间隔控制,可以生育第二胎。杜绝第三胎。
  3.独生子女、双女结扎的优惠
  ①独生子女,不分男女,一律享有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
  ②双女结扎,采取生活困难的帮扶政策。
  (五)干部报酬
  在20世纪50至60年代,对干部或计划生育人员没有明确也没有报酬。在70至80年代,是由政府领导亲自抓计划生育工作,没有单方面的报酬。90年代至90年代后,由于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重视,同时有组织结构,但在农村的计生联络员适当地给予补助。2003年,计生员亲自摸底,主抓计划生育工作,每人每月给予200元的补助。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的境域及建制、自然地理、人口民族宗教、政治、军事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阅读

相关地名

安顺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