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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人口 民族 宗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623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人口 民族 宗教
分类号:
K297.35;K280.73;B929.2
页数:
21
摘要:
从人口、民族、宗教礼俗几个方面介绍了大西桥镇的人口民族宗教情况。
关键词:
人口
民族
宗教
内容
第一节 人 口
一、人口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于1950年7月全县划为9个行政区,永兴乡(石板房)和尚武乡(九溪)归第七区所辖。区公所设在大西桥。其人口调查为:
1950年,总人口19805人。
1952年,第七区辖中所乡、石板房乡、九溪乡、三铺乡、鲍屯乡、狗场屯乡、驿马寨乡等七个乡。
总人口21217人,其中:男10582人,女10635人。
1953年,第七区七个乡的总人口21236人,总户数4943户。
1953年第七区人口调查表:
1954年5月18日,(第七区)统计总人口21029人。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大西桥镇境内分为三个人民公社,即大西桥公社、小寨公社、马场公社,隶属二铺区所辖。总户数4779户,总人口18541人,其中:男9233人,女9308人。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大西桥公社、马场公社总人口29606人,其中:男14742人,女14864人。
大西桥和马场公社2000人以上的生产大队有3个(狗场屯、中所、吉昌);3000人以上的生产大队有1个(九溪);1000人以上的生产大队有7个(大西桥居委会、大西桥、鲍屯、三铺、小屯、安庄、小寨)。女性人口占总人口的50.2%。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隶属二铺区所辖,大西桥镇、马场乡,两个乡(镇),总人口数32475人,其中:男16323人,女16152人。
大西桥镇和马场乡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有3个(狗场屯、中所、吉昌);3000人以上的行政村有1个(九溪村);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有9个(大西桥居委会、大西桥、西陇、三铺、鲍屯、小屯、安庄、小寨、河桥);女性人口占总人口的49.7%。比1982年下降0.01%;总人口比1982年上升9.1%,与1950年总人口相比增长64%。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大西桥镇辖24个行政村,44个自然村,156个村民组;总户数9199户,总人口数37049人。其中:男18895人,女18154人。女性占总人口的49%。
3000人以上的行政村有3个(中所、吉昌、九溪);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有4个(三铺、鲍屯、小寨、狗场屯);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有6个(大西桥、西陇、小屯、安庄、河桥、新寨)。比1950年总人口数增加53.4%,其中:汉族人口33807人;少数民族3242人,占总人口数的8.75%;屯堡人占总人口的91.25%。
2001年,年报工作统计,大西桥镇24个行政村,44个自然村,154个村民组,总户数为8534户,总人口35099人,其中:男17688人,女17411人,外出打工人数2699人,少数民族2929人,屯堡人32170人,占大西桥镇总人口的91.66%。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1个(九溪村);3000人以上的行政村2个(中所村、吉昌村);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3个(鲍屯村、三铺村、狗场屯村);1000人以上的7个(大西桥村、西陇村、小屯村、安庄村、小寨村、河桥村、新寨村);1000人以下的有行政村有11个(带子街村、王家院村、白泥村、杨家关村、背陇村、三个山村、江常村、石板房村、马场村、下九村、白岩村)。
2002年,年报工作统计,大西桥镇有24个行政村,44个自然村,154个村民组,总户数8683户,总人口35702人,其中:男18022人,女17680人,外出打工人数3204人,少数民族3011人,屯堡人32691人,占总人口的91.16%。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1个(九溪村);3000人以上的行政村2个(中所村、吉昌村);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3个(鲍屯村、三铺村、狗场屯村);1000人以上的7个(大西桥村、西陇村、小屯村、安庄村、小寨村、河桥村、新寨村);1000人以下的有行政村有11个(带子街村、王家院村、白泥村、杨家关村、背陇村、三个山村、江常村、石板房村、马场村、下九村、白岩村)。
2003年,年报工作统计,大西桥镇有24个行政村,44个自然村,154个村民组,总户数8806户,总人口36016人,其中:男18483人,女17623人,外出打工人数3129人,少数民族3194人,屯堡人32822人,占总人口的91.13%。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1个(九溪村);3000人以上的行政村2个(中所村、吉昌村);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3个(鲍屯村、三铺村、狗场屯村);1000人以上的7个(大西桥村、西陇村、小屯村、安庄村、小寨村、河桥村、新寨村);1000人以下的有行政村有11个(带子街村、王家院村、白泥村、杨家关村、背陇村、三个山村、江常村、石板房村、马场村、下九村、白岩村)。
2004年,年报工作统计,大西桥镇有24个行政村,44个自然村,154个村民组,总户数9046户,总人口36577人,其中:男18545人,女18032人,外出打工人数2817人,少数民族3336人,屯堡人33241人,占总人口的90.08%。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1人(九溪村);3000人以上的行政村2个(中所村、吉昌村);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4个(鲍屯村、三铺村、小寨村、狗场屯村);1000人以上的6个(大西桥村、西陇村、小屯村、安庄村、河桥村、新寨村);1000人以下的有行政村有11个(带子街村、王家院村、白泥村、杨家关村、背陇村、三个山村、江常村、石板房村、马场村、下九村、白岩村)。
二、人口分布
大西桥镇人口分布的特点是:集镇区域、交通发达区域、水稻生产区域人口较为稠密。男性人口占总人口的51%,女性人口占总人口的49%。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时,统计少数民族数为3242人。占总人口的8.75%。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大西桥镇平均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507.8人,比1990年的每平方公里445.1人增加62.7人;比1982年的每平方公里405.6人增加102.2人;比1964年的每平方公里的254.1人增加253.7人;比1953年的每平方公里235人增加272.8人。
(一)性别构成
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总人口18541人,其中:男性人口9233人,占总人口的49 .8%。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总人口29606人,其中:男性人口14742人,占总人口的49.8%。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总人口32475人,其中:男性人口16323人,占总人口的50.3%。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总人口37049人,其中:男性人口18895人,占总人口的51%。
(二)民族构成
大西桥镇不属于民族乡(镇),境内居住着的各民族,有苗族、白族、仡佬族,主要是汉族。
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总人口32475人,其中:全镇共有汉族人口29929人,占两个乡(镇)总人口的92.16%;少数民族共计2546人,占总人口的7.84%。其中:苗族1231人,占总人口的3.79%;其他民族1315人,占总人口的4.05%。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总人口37049人,其中:汉族人口33807人,占总人口91.25%。其中:苗族人口1358人,占总人口的3.67%;其他民族1884人,占总人口的5.08%。
大西桥镇除汉族外,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是苗族,主要分布在带子街、白泥、马场、新寨、白岩等行政村,其次是白族分布在西陇村,仡佬族分布在河桥村。
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少数民族人口住户和汉族人口居住的行政村有:西陇村占村人口总数的30.4%;带子街村占村人口总数的31.9%;白泥村占村人口总数的17.9%;马场村占村人口总数8.8%;新寨村占村人口总数的34.1%;白岩村占村人口总数的70.3%;河桥村占村人口总数的74.3%。
(三)职业构成
大西桥镇是一个农业大镇,以农业为主。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93%。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大西桥公社与马场公社共有在业人口14238人,其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12661人;从事制造业的63人;从事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业的238人;从事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仓储业的210人;从事文教、卫生及福利事业的321人;从事党政群团工作的62人;从事其他行业及待业683人。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大西桥镇在业人口17211人。其中:从事农业生产的13156人;从事制造业的35人;从事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业的251人;从事商业、饮食、物资供销、仓储业的人282人;从事文教、卫生及福利事业的328人;从事党政群团工作的167人;从事其他行业及待业2992人。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大西桥镇在业人口20376人。其中:从事农业生产的13255人;从事制造业的1330人;从事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业的1661人;从事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及仓储业的1368人;从事文教、卫生及社会福利事业的336人;从事党政群团工作的155人;从事其他行业及待业的2271人。
(四)文化构成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大西桥镇设两个中心完小,附设“戴帽”初中。其中:大西桥片区有鲍屯、三铺、狗场屯、小寨等4所学校,共设17个初中班。马场片区有中所、吉昌、九溪等3所学校,共设12个初中班。总人口32475人,6岁及6岁以上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19529人。其中:大学25人,占总人口0.008%;高中(含中专)909人,占总人口的0.27%;初中6595人,占总人口的20.3%;小学1200人,占总人口37%。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大西桥镇于1997年8月撤销五所完小附设的“戴帽”初中班,同时创办大西桥镇“初级中学”。全镇应读的初中学生概入“初级中学”,五所完小只办到“六年级”。总人口37049人。其中:大学以上157人,占总人口0.42%;高中(含中专)1304人,占总人口的3.52%;初中8707人,占总人口的23.5%;小学12961人,占总人口34.98%。
三、人口控制
(一)计划生育工作沿革
1956年,省卫生厅向全省转发国家卫生部《关于人工流产及绝育手术的通知》,正式提倡计划生育工作,但仅有少数干部执行使用“避孕药”。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指示》,第一次提出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但仍未能使人口得到有效控制。1973年,大西桥公社、马场公社相应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开展计划生育工作。1978年,计划生育被写进《宪法》。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的公开信》,郑重发出“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号召。1982年,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制定了“控制人口量,提高人口素质”的人口政策,“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取代了“晚、稀、少”的提法。安顺县委、县政府提出“一手抓紧建设,一手抓人口控制”的要求。1988年元月1日《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出台,1989年9月9日,江泽民同志视察陕西时强调:“近亲结婚”和11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同年4月9日,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近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第三十三条指出:严格实行计划生育,推行优生、优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坚决把农村人口控制在预定的目标之内,要加强宣传教育,稳定政策,健全组织,依法管理,做到经常化、科学化、制度化,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1992年,撤区、并乡、建镇,大西桥镇与马场乡合并为大西桥镇,镇政府正式成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建立了一支强有力的计划生育队伍,专业以计划生育工作为主,按照各种文件精神,提出了“一胎上环、二胎扎、三胎罚,罚了还要扎”的口号。利用电视、广播、标语大力作好计划生育的工作宣传,致使大西桥镇的计划生育工作从原来的集中人力突击抓转向了专业队伍经常抓的工作轨道上来。人口自然增长率得到了控制。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确定了依法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基本法律法规依据,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和措施固定下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002年9月29日省修订颁布施行《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5月24日,贵州省对社会抚养金增收管理办法——《省26号政府令》。
(二)组织机构
1974年初至1987年,计划生育工作属提倡宣传动员阶段与实施并举,由区牵头,各公社(乡、镇)主要领导挂帅,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计划生育工作。同时,县招聘计划生育宣传员配制到各乡镇。1988年至1991年期间,各乡镇以党委书记带头,同时,区招聘人员负责联系计生对象,统一进行计划生育工作。
1992年撤区,并乡、建镇后,设置了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计生干部队伍逐步向经常化为主的管理发展,现又逐步向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型迈进。为加强计生工作的宣传教育,镇村相继成立了计划生育协会,建立人口学校。1998年8月,开展联户管理、村民自治,并实施“四查”工作。2001年11月按照省、市、区的安排部署,推行计划生育“村为主”工作,通过近两年的努力,全镇24个行政村,新建了规范的村级计划生育办公室、妇检室,制定了计生规章制度,并得到严格认真的执行。同时充实调整了村计生组织,并与育龄夫妇签订了《计划生育合同书》,订立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通过推行计划生育“村为主”,村支两委直接管理计划生育工作。认真创建“四德一满意”。
(三)政策措施
20世纪50年代,计划生育工作是国家号召,采取多孩育龄夫妇自愿。1974年后,正式开展了女性输卵管结扎、放置宫内节育器、男性输精管结扎、人流引产等手续,从而使人口增长得到有效的控制。1979年公社开始设置计生专属岗位,1980年县委、县政府提出“农村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最多不超过两个”,城市居民只准生育一个孩子,特别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起模范作用,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1982年提出了“书记挂帅,全党动手,典型引路,群众路线”的措施,指出“计划生育早得晚不得,硬得软不得,紧得松不得”的原则,采取“奖一罚三”的行政措施。1983年~1984年,对2胎及2胎以上的育龄夫妇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动员相结合的方法,实行上环、取环、结扎、未扎遗漏的一律作结扎手术。
1985年全镇育龄妇女8715人,已婚育龄妇女6982人,其中无孩子妇女286人,一孩妇女1535人,两孩妇女3612人,三孩及三孩以上妇女1549人,采取各种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6354人,节育率91%。其中:男扎612人,女扎4308人,上环1438人,药具85人。
1991年育龄妇女8823人,已婚育龄妇女7015人,其中:无孩309人,一孩1645人,二孩3742人,多孩1319人。节育6482人,其中:男扎756人,女扎4305人,上环1421人,药具115人,节育率92.4%。出生623人,其中:男孩313人,女孩310人,一孩312人,二孩205人,多孩106人,死亡192人,人口出生率18.2%0,自然增长率13.1‰。完成四术任务810例。其中:男扎28例,女扎335例,上环447例,人流引产15例。
2001年全镇育龄妇女8967人,已婚育龄妇女7082人,其中:无孩316人,一孩1716人,二孩3835人,多孩1215人。育龄夫妇采取各种避孕措施共6639人,其中:男扎762例,女扎4266例,上环1466例,药具145人,节育率93.7%。
2002年,育龄妇女8633人,已婚育龄妇女6728人,其中,一孩妇女1705人,二孩妇女3716人,节育率达88.88%。出生544人,其中,计划内一孩304人,计划内二孩187人,计划外二孩53人,无多孩出生。完成“四术”手术764例,其中:男扎13例,女扎277例,上环466例,人流引产8例(双女结扎72例),妇检4995人次。人口出生率14.56‰,自然增长率完成9.8%。。
2003年,已婚育龄妇女6563人,结扎247例,上环401例。独生子女、双女结扎413户,参加保险249户。出生451人,其中,一孩计划内257人,二孩计划内153人,计划外41人。
2004年,已婚育龄妇女6417人,出生486人,其中,一孩277人,二孩206人(双胞胎3人),计划内生育455人,计划外生育41人。结扎255例,其中,双女结扎户34例。上环278例,人工引产11例。
(四)政策优惠
1.50年代,对节育手术者,给予表扬并作为宣传榜样。60年代,对结扎避孕者作为树立的榜样,在大、小会议上作典型宣传。70年代,对节育者给予1个月的误工补贴和一定的物资奖励。80年代,对节育者免收手术费。90年代,对节育者一律采取收手术费,双女户免费。2001年,对节育者手术费自付,双女节育者免费,对上环人员实行免费妇检工作。2002年,采取了“村为主”,通过动员自觉者,不收手术费,免费妇检。2003年,采取村为主,自愿结扎者不收费,被揭发手术者,手术费自付,妇检免费。2004年,采取村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成立了村民组或街道联络员,结扎手术费、妇检免费。
2.生育性优惠
据1988年1月1日《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和2002年《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①对农村、农业户第一胎生的女孩,间隔4年,可以申请办理2孩生育证。
②对少数民族第一胎是男孩,间隔4年,可以申请办理2孩生育证。
③对男到女方家落户,女方属独生子女,无论第一胎是男或女,间隔4年后,可申请办理2孩生育证。
④对其一方或双方是城镇居民的,只生育第一胎,如第一胎经实查,属先天性残疾,经办理有关手术,可以生育第二胎。
⑤女方30岁生育第一个女孩的,不受间隔控制,可以生育第二胎。杜绝第三胎。
3.独生子女、双女结扎的优惠
①独生子女,不分男女,一律享有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
②双女结扎,采取生活困难的帮扶政策。
(五)干部报酬
在20世纪50至60年代,对干部或计划生育人员没有明确也没有报酬。在70至80年代,是由政府领导亲自抓计划生育工作,没有单方面的报酬。90年代至90年代后,由于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重视,同时有组织结构,但在农村的计生联络员适当地给予补助。2003年,计生员亲自摸底,主抓计划生育工作,每人每月给予200元的补助。
第二节 民族 宗教礼俗
一、汉族
(一)族源
汉族进入贵州,始于春秋时期,而大量迁居则在明洪武年间,据《贵州通志、地理志》载,秦王赢政十六年(公元前231年),秦始皇派武臣通五尺道,派兵入黔,在夜郎地区一度设置官吏。但秦汉时期,在贵州境内虽有郡县之设,委有流官,但因贵州地处边陲,山重水复,路途遥远,且此地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当地土酋势力很大,大部分地区均为土酋当政。安顺宁谷、平坝天龙、毕节黔西、威宁、赫章等数十处汉墓及汉墓群,汉窑及汉遗址之发掘和大量秦五尺道(古驿道),足以佐证春秋时期汉代职官及兵马曾居于安顺。《续修安顺府志》载:历晋、隋、唐、宋、元诸朝,或置郡,或置路以资统治。曰讨,必以兵,既曰置,必以官,是以历代汉族之往来于黔者非少数。然此等汉人,多视安顺如逆族,功毕即返中土,少数留居者,亦以形单势孤,风俗移人,日久即被土著同化。故安顺氏族者,鲜知有明以前之汉人。至明洪武时,为长治久安计,徙江南巨族号称二十万入云、贵两省,即今日云贵两省诸氏之始祖。
史有称汉人为“客家”者,这些“客家”来源不同,籍贯各异,徙入有先有后,民国《镇宁县志》中《民风、民族》中记载,“汉族……其中以江西、江南籍等占多数。四川(辗家子)次之,闽、浙、豫、鲁、皖、鄂又次之,其移徙来源,最早者为明洪武初年征南屯田戍边之军队(多为苏、赣籍);次之为明、清两代游宦之文、武官吏及部属佐杂及遭遣戌者;再次为因经商及做工至县落籍者。故称汉人为“客家”,盖喻为远来作客者也。”抗日战争时期,或战乱、或灾荒、或经商、又有汉人由两广、福建、江西等地迁入。大西桥境内之汉族,究其渊源,上述诸种情由兼而有之。
(二)宗教礼俗
大西桥境内的汉族,大多数都属于屯堡人,一般以宗教礼俗为主。
宗教礼俗是汉族中一个村寨或一个姓氏的精神纽带,六百多年前,明洪武调兵南征,屯军戍边后定居下来,他们继承了江淮一带的宗教礼俗形式,遗传在这块土地上,以宗教礼俗促进团结,不分彼此,在很多矛盾问题上得到解决和减少。
汉族的宗教礼俗全面地表现在节日、祭祀和人际交往上,以“孝弟忠勇,仁义礼智信”的封建礼教为主,佛道为辅地教育和传播后代。屯堡人恪守儒家礼俗正统,始终把它作为自己传家立业的根本,人伦关系上,主张君与臣、父与子,上下级不能乱套,长幼应该有序。各家神堂正中位置都大书“天地君亲师位”有的神榜上还有小条幅,书写:“天地盖载恩,日月照临恩,国王水土恩,父母养育恩”。对师尊则敬为:“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与父母并列的位置,表现了敬天法祖的虔诚心理。把“忠孝传家、仁义礼智、敬亲爱友、尊老爱幼”作为日常人际关系的准则。在屯堡地戏中的关羽、岳飞、薜仁贵等民族英雄、忠臣良将,不但把脸谱雕塑具有勇武、正直、凛然、正气的大将风度,而且成为人们心中敬仰和行为的楷模。大西桥镇境内的宗教,具有代表性的如下:
1.佛教
大西桥村的“圆照寺”座北向南,设大殿5间,厢房各3间分左右,始建于元泰定元年(1324),至今已有600余年历史,经过了元、明、清几个朝代的风风雨雨,群众进行了补修、增修等几次,于1951年,政府征收作为粮仓,后1985年间又重补修,建房占地面积240.16平方米,正殿塑有释迦牟尼佛、阿难迦舍、观音菩萨、地藏菩萨;右厢房塑有西方三圣:药师佛像等。1994年上报区民宗局申报,已批,后又增修山门,内有弥勒佛和韦驮菩萨。现有大钟一口,高1.2米,口径1米,新置大鼓一层,口径1.2米,高1米。有和尚释仁德和徒弟释胜休二人居住管理。
小寨村的“回龙寺”,始建于明朝嘉靖八年(1529),民国28年(1938)增修,建房16间,上下各5间,厢房各3间,占地面积40平方丈。设有大院,塑有圣像供奉,由于年限较长,腐朽。于1985年,村民集资重修,重塑圣像。正殿供着释迦牟尼佛,右有观音菩萨,左有地藏王菩萨;天井中间前有弥勒佛,后有韦驮菩萨;存放着古钟一口,高1.4米,口径1.2米,大鼓一层,口径1.2米,高0.9米。于1994年向区民宗局上报审批,现住着师徒4人,师父释华林,徒弟释藏悟、释藏元、释藏能。常有朝拜人员前来敬香游玩。
2.基督教
根据国家政策,对宗教的信仰开放,而信仰基督都的这部分人于1995年开始,同时争取得部分资金修建教堂,如狗场屯村都设有教堂。
1.每逢礼拜天(星期日)全体教会人员都集中到教堂做“礼拜”,诵《圣经》。
2.不信奉“儒、佛、道”等教,不挂神榜,不磕头,只在中堂挂一十字架,祷告时,用手在胸前画十字。
3.丧葬,凡教会人员一旦出现逝者,不请道士先生开路,不做道场,不烧钱、化纸,不看日子。除礼拜天(星期日)之外,任何一天,都可以安葬,全体会员参加安葬,葬前葬后均进行祷告。
4.每年12月25日,是基督教的“圣诞节”。
二、苗族
(一)族源
境内苗族的族属渊源与古代“九黎”、“三苗”有密切关系。
远古时代,苗族先民栖息在黄河中游一带,组成“九黎部落联盟”,以蚩尤为首领,被黄帝和炎帝部落联合打败。九黎部落战败后,一部分南下到长江中下游一带,组成新的部落联盟——“三苗”。迁徙今甘肃、青海、四川交界的“三危”地区,这部分苗族后来又有部分向南迁到四川、云南、贵州,部分“三苗”迁徙到湘、黔、桂交界以沅江为中心的“五溪地区”,史籍称为“五溪蛮”。唐宋时期,因人口增长和战争因素的影响,苗族先民中的一部分逐渐西迁至此(今安顺)。
(二)族称
自古以来,各支系的苗族均有各自的称谓,境内的苗族根据1951年国务院和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精神,统称为“苗族”。
(三)分布
大西桥镇境内的苗族主要是“花苗”,统称为苗族。主要居住在带子街村的黄坡、黄家庄自然村;白泥村的娄家庄自然村、马场村,新寨村的上、下摇车自然村,白岩村等。
(四)服饰
苗族的服饰,男子原穿的是青色长衫,布带系腰(镶有蜡染和刺绣花边),头戴毛织绿帕或青帕。
妇女头戴半月形红木梳(用头发捻成的青色线绳,外绕银链),后脑插银簪,两耳戴银质耳环或棱形垂珠状耳环。上衣两襟交叉相合,下身裙右开缝,内穿长裤,麻织系腰,前系麻质白色围腰。衣襟、腰带、围腰均有手工蜡染布或精美的刺秀镶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夕,还打过白色裹脚。
(五)婚姻
苗族自古以来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男女青年一般通过“跳花”、“游春”、“向月亮”、“赶场”传统节日等机会互相认识了解后,情投意合者请媒人撮合,双方父母同意,即可缔结婚约。
婚姻分以下几个程序:
1.提亲:即男方聘媒人上女方家说亲,上门说亲一般带1~2包点心(糖果),女方家如有意就回话,如不同意,则婉言谢绝。媒人一般要往返2~3次才能谈妥。
2.定亲:男方请与自己年龄相当的男青年1人作“陪郎”,另请2~4人同至女方家,由媒人点交部分彩礼钱,意为定婚。女方家请酒,酒鸡作礼物,女方家杀鸡设宴。苗族的定婚酒颇有讲究,结婚的头一晚上男方要提前到女方家接亲,酒前,女方的姐妹、哥嫂、弟媳要联合为新郎和陪郎洗脚,以洗脚戏耍取乐,但还要付姐妹们的擦手帕(及辛苦)钱,要由新郎和陪郎再拿出100~200元钱出来支谢,才能完成这一习俗,随访新郎和陪郎坐下席,酒宴开始后,男方来客即席唱《结亲歌》后女方作《陪亲歌》。要劝酒、劝饭。
3.结婚:结婚日子由男方择定,向女方报讯,提前交足彩礼给女方的父母,家族即按“日单”作好准备。结婚前一天,新郎请陪郎提酒1壶,背米1升,抱小鸡2只(称伴鸡)到女方家结亲,翌日拂晓,女家邀请夫妻双全的夫妇1对,男女青年2~6入送亲。新郎不骑马,新娘不坐轿。新娘到夫家,男方家族中的1长者于门庭手持公鸡绕新娘头数圈,口念“护吉去凶辞”,以示扫除途中所遇之“邪气”。新郎、新娘进门不拜堂,婚礼期间不同房。结婚按家庭经济条件安排,客人进出3天,3天客散后,新娘随送亲客回门。相隔7~10日,男方把女方接回来。
4.离婚:离婚要经过男女双方寨老、族老或亲朋好友调解。男嫌女而离婚,女方可不退或少退彩礼钱,男方还要给女方一定数量的“包羞钱”。女嫌男而离婚,女方要退给男方的彩礼钱。
(六)传统礼节
苗族多习惯以酒为礼,酒礼有定亲酒、结婚酒、上梁酒等,应邀客人必须用酒作礼物。邀请客人同堂吃酒,请长者坐“上席”,鸡头敬给老人吃。有劝饭、劝酒的习俗(劝客人吃饱喝足)。一家来客,全寨全族打酒端菜作陪,苗族群众团结和睦,一家有事,全寨帮助。
(七)传统节日
春节:苗族多称春节为“大年”,大年初一至初三,男青年要“游春”。女青年选择村寨附近的一高地,结伴绣花或缝制衣物,男青年口吹芦笙、箫笛或奏二胡,结伴游春。
跳花节:跳花节于正月初四开始,在高坡平地上竖一木,以常青叶缚其顶为“花树”,男女数十人不等,身着节日民族盛装,围着“花树”边歌边舞。跳花节里,跳舞者服饰极尽华美,也是苗家女工艺术水平的比富。男女青年借此机会谈情说爱,以结连理。大西桥镇境内的跳花坡有娄家庄花坡、摇车花坡。
清明节:与汉族扫墓相似。
四月八:纪念杨鲁部落的部将祖锹龙阵亡。
五月二十八:男女青年身着节日盛装,身背漂亮的刺绣背扇到镇集中点上玩耍,背扇及服装上缀许多锒铃,走起路来叮当作响。
九月初九:家家户户要“吃新”,用新糯米打糍粑吃。
(八)丧葬
苗族的丧葬形成分为正常死亡者土葬与非正常死亡者火葬两种,土葬是苗族一种古老的葬式。
苗族传统的丧葬方式主要分为“开路”、“打牛”、“招灵”。
开路:祭司用雄鸡作“开路鸡”口诵《开路辞》,从开天辟地讲到伏羲兄妹造人,历述祖先之来源和迁徙经过,指引亡灵随着祖先迁来的路线,力排各种阻挠,越过众多关卡,返“黄水河”与祖先聚会。
打牛:要设一场名为“丧场”,出殡前夜,亲戚朋友成群结队前来下祭,当晚,鞭炮声不绝于耳。第二天拂晓出殡,逝者在唢呐、锣鼓和牛角声中被抬到丧场。丧场开设在离寨子不远的平坦地方,方圆十余丈。中央插着草扎的“牛伞”,棺木停放于“牛伞”下,侧面挂一层大鼓。一人击鼓,一人吹芦笙。芦笙旋转吹奏,击鼓连续配角。①孝子斜系腰刀和木弓箭,在棺木前一手牵牛,一手扬钢刀护于牛头之上,然后请道士开棺,将牛索送入棺内,口诵祝词;②女婿仍请道士继续念祝愿词后,把牛交给观众去杀,送亡人上山安葬。
招灵:安葬完毕,家族招“亡灵”回家,供上糍粑、饭、鱼、肉、酒等祭品祭祀众祖先。家族治丧主持人反复向“亡灵”和众祖先祭酒饭,事毕,送出寨子外,示意送死者到阴间,丧事结束。
三、仡佬族
(一)族源与族称
仡佬族,来源于古代汉人中的“鸠僚濮”。濮人的故地,是以贵州为中心的西南地区。东汉孔晃注“濮人,西南之蛮”。孔安国亦说:“濮为西南夷也”。在贵州的是“鸠僚濮”。
三国时期,贵州西部的“鸠僚濮”逐渐发展并危及蜀汉南部。据《华阳国志》载:“手南争讫胖牁兴,古僚种反”。《晋书·武帝本纪》亦载:“武帝太康四年(283年)六月,牂牁僚二千余落内附”。咸丰《安顺府志·纪事志》说:“(蜀汉)后期时,普里僚(今安顺)仡僚反,命济火讨平之。
晋至唐,僚人事件,史书不绝。有“僚在牂牁”、”僚自牂牁北入”、“剡州僚叛”、“讨恶僚,刚夷数千落”等记载。
宋元时期,“普里附于暴蛮”,“僚患渐戢”。明清之际,因“开发苗疆”,僚争复现,“洪武二十六年(1393),西堡长官阿得及诸寨寨长作乱。”“洪武二十八年八月(1395年9月),西堡长官阿傍作乱”。武宗正德五年(1510)年,西堡仡僚阿得,狮子孔阿汇据浪叛”。明人曹学全认为:“普定卫(今安顺市西秀区境)……仡佬,可利苗所居”这些“仡僚”或“仡佬”即今境内仡佬族先民。
仡佬族的名称,最早为《尚书·牧誓》中说的“濮”,次为《逸周书·王会解》中的“卜”。真正濮人只“鸠僚濮”或“夷濮”,魏晋以汶“濮”之名称失“僚”代之而起,唐时称“仡僚”。宋有“葛僚”、“佶僚”和“仡佬”,元明有“土僚”和“仡僚”,清有“革老”和“仡佬”。仡佬族自称“仡”或“仡佬”。仡佬族有打牙仡佬、红仡佬、花仡佬、剪头仡佬、披袍仡佬。大西桥镇境内的仡佬族属披袍仡佬。
男子衣服简陋,女人以青丝扎发,披青布,带缀海巴于上,衣长仅尺余,长披以袍,袍方而阔,洞其中,从头笼下,前短后长,左右开裙,袖以五色羊毛织成,亦无折。其性淳谨,力耕作,多铸犁以营生。
(二)风俗
1.婚俗:因周边居住的村寨都是汉族,受汉人文化的影响,与汉族婚俗基本上相同。
2.丧葬:仡佬族的丧葬有正常死亡与非正常死亡二者之分。
(1)非正常死亡:实行“积薪而焚之”的火葬。儿童和少年死亡或用草垫裹尸置于偏僻的山崖之处。
(2)正常死亡:寿终即为亡者洗尸、穿寿衣,倒停尸于堂屋之侧,其面履以白纸,后设灵堂、置灵位,将亡人生前的床铺草烧于村外的三岔路口,请族人开路念“开路词”,意思是去也要去,不去也要去,不要扭转脸看儿女,多保佑子孙,要杀或买一个猪的全套杂碎(即肚内肝、脏、肠、肚、腰子等),祭祀时需用32个碗和32双木做的筷子,5只公鸡(如果没有公鸡,鸡蛋也可顶替),7条鱼,1升米的粑粑,请“国师”和32个人参与,“国师”要用仡佬语言从猪的头念到猪的尾,共念7次,时间约2个小时,其意思是让逝者升天,生者清洁平安、六畜兴旺。事此,鸣炮向寨邻报丧并告知亲友。现在与汉族基本相同。
丧期:约3~5天,死亡者子女披麻戴孝,昼夜守灵,唱孝歌,出殡前夜,“办灵”或“对道场”通宵念经。
出殡:翌晨举行“开路”仪式,由几位长者排于灵前,用仡佬语唱“开路歌”。孝子在灵前领丧,亲友将棺木送往墓地,沿途不丢“买路钱”意为该民族土生土长,是土地的主人。
葬前:先聘阴阳先生据“风水”,“山脉”择好墓地,棺木送达墓地即择时倒放于墓井内,盖上石廓,垒土成坟。
亡期:3年满,孝家为亡者办“好事”,届时孝家备贡品,由一长者用仡佬语言唱“颂经词”祈求亡灵保佑子孙。
(三)语言
仡佬族的语言属于汉藏语系僚语族仡佬语文,其音节由声、韵、调几部分组成。声、韵、调的结合是有规律的,声调区别意义,并且声母的性质有密切关系,即一定性质的声母出现于一定声调。语单有六个调,鼻单带有很强闭塞成份,没有浊闭塞声母,韵母不分长短和松紧,没有像n、km等辅音韵尾。
如:
一念丝;二念书;三念达;四念不;五念木;六念懒;七念细;八念阿;九念瘦;十念背;碗筷念拉做;嘴念目;围倒念地不;饭桌念马桌;板凳念马铁;由那边围来念崩来;由那边转过来念这没;开门念更嘎。
河桥村仡佬族口音接近汉语北方但间夹有云、贵、川官话,音类为卷,现今仅有80多岁的老人会讲,年轻一代基本都是汉话。
(四)节庆
仡佬族的节日,分为三大类:
1.祭山节:在每年的三月三日,妇女不出门,男子带上猪头、公鸡上山祭祀,完毕将祭品就地食完而归。
2.吃新节:为每年七月初七,各家采摘成熟或未成熟的粮食作物做成食品,当天供后,每人吃一点,其庆祝丰收共享成果。
3.牛王节:在每年的古历十月初一日,杀鸡、宰猪、酿酒、打糍粑敬供牛王,各户放牛休息,不做工。
与汉族共有的节日:如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七月半、中秋节、重阳节。
河桥村辖2个自然村,即黑寨、新寨,各村都居住有仡佬族,经2000年普查,总户为210户,总人口924人。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他们不举行很多烦锁的习俗,同化为当地汉族习俗。
四、白族
白族,亦即从20世纪50年代起国家进行识别的待识别民族——南龙人。
南龙人族别的识别工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以费孝通教授为领队的国家民族识别工作组曾对南龙人作过调查,在取得大量资料的前提下,作出了南龙人是少数民族的结论。但族称一直未得到落实。直到20世纪90年代,经国家民委多方考证,确定为白族。
白族(南龙人)是古代龙国人与一部分明初西迁贵州的应天(南京)人的融合体。战国初年。中原龙国为楚所灭,楚将所俘龙国人流徙到贵州。故称“盖徙牂氏之裔”。秦汉之际,龙家有所发展,龙、谢二姓与傅、尹、董三姓并列为胖牁五大姓。晋至唐,龙家利用各封建王朝“以夷制夷”政策之便,势力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其赵、谢二姓均为雄长牂牁及其附近地区,成为闻名的“西谢蛮”和“西赵蛮”。宋代,大姓势力强弱起伏不定,唯龙家势力始终保持极盛。为西南“七番”之首,以致被史家当作“七番”之王录于史书。元初,龙家势力虽有所减弱,但仍不失为当时贵州西部的一大部族。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斡罗恩、吕国瑞“靖创罗甸宣慰司”时。“尚言招罗甸国扎哇并龙家、宋家……诸种蛮夷四万六千六百户”。龙家在贵州仅次于彝族,居第2位。入明以后,龙家的分布基本遍及贵阳及其以西地区,在安顺者多在城府附近。《贵州图德新志》卷九载:安顺州州民皆龙家夷类,多张、刘、赵、谢四姓”。这一时期,龙家内部分成了大头龙家、马蹬龙家、狗耳龙家、曾竹龙家和白龙家五种。安顺有马蹬龙家、大头龙家、曾竹龙家三种。据田雯《黔书》载,“马蹬龙家在宁谷、西堡、顶云之间”。《百苗图》说,“大头龙家,镇宁、普定属有之。”宣统《贵州地理志》认为:曾竹龙家,在安顺府属。
明初,龙家得到发展的同时,又有一部分应天府人为逃避明成祖朱棣的迫害迁来安顺。《安顺府志》载,“侬家,一曰龙家,相传外省客籍,又传自明时奉调来黔……府大洞口、中村、讨兑寨、木头寨有之。普定大桥坡,小张官屯诸寨亦有之”。这些远道而来的南京人,得到古朴龙家的友好相传,“以夏变夷”隐居下来,改变原来的风俗和姓氏,附和于龙家。故称,“惟龙家为近朴直。吾先知其可依也。及率所属以和之,和其理居,和其姓氏,和其衣服、礼仪、语言、器用”。这些龙家人与南京人的融合体,经过长期的发展而成今天当地的白族。
龙家早期除部族首领姓氏外,庶民一般有名无姓,后随其首领姓赵或姓谢。南京人与龙家人融合后,对外以赵、谢为明姓,对内则有鲜为人知的肖、祝、陈、周、张、钟、司、焦、秦、朱、柏、颜、晏、韩、曾、清、黄、傅、赫、金、吴、郑、穆、李、刘、宋、姜、薜、除、龙、何、王、冯、华、岳、路、常、董、程等49个暗姓,其中明赵姓包括27个暗姓,明谢姓包括22个暗姓。清时,为避免同姓通婚。受民族议论,明赵、谢二姓中部分人改为文、万、成、张等姓。
居住在大西桥镇西陇村的谢氏白族有96户,283人。由于与汉族杂居,其风俗习惯与汉族基本相同。
五、咸同之乱时期大西桥镇境内之概况
今日的大西桥镇境内在历史上和其他地区一样遭遇过兵灾匪乱之患,尤以清朝咸丰、同治年间更甚,故称“咸同之乱”。
现今境内有的山头和洞穴还残存当年为了“躲反修建的屯洞的断墙残垣。那是战乱时期人民被迫合力经营修建的避乱之所。如中所村的狮子山、獐角山,狗场屯的马鞍山和大猫洞,吉昌屯的大山,石坝的宋家洞,新寨的晓礼山,九溪的狗爬岩,西陇的溶洞等改为避乱之所。太平军入金陵后,诸王争权,互相倾轧,翼王石达开决心独树一帜,派部将张遇恩、付友德、余长子等率师入黔,咸丰十年(1860)四月进到归化厅(紫云县)。太平军的一部杀死了前去阻击的“安顺知府周夔和参将全兴”。九溪坝的农民义军前去联络太平军,继而又在猪马场(现今马场和马场仓库)和附城团黄恩恒率领的团练大战,杀死黄恩恒。另一部太平军将领张遇恩,攻陷清军住大西桥总兵杨岩保和住关帝庙的梁副将以及住石板房的副将毛克宽,毛克宽最后孤军作战。在毛公山被太平军击毙(详录在《镇志》军事篇)。
咸同之乱,历时十余年,良民死者甚多,太平军过境则不乱杀。咸丰十年(1860)过狗场菖蒲苑,有一人叫李伯龄,六十多岁儒士,性古板。村民闻讯皆走避,李伯龄不肯走,被搜出来,欲要拿钱来赎。李无钱,而且以恶言侵害,太平军怒,将杀以示威。李伯龄的儿子李逢春已至上,不见父亲,已知其父被捕,迳奔太平军大营,跪求领队,愿以身代父受责罚,太平军领队感其子尽孝,遂给释放。诸如此类,记述颇多。史料没有太平军攻陷洞之记载,当时人民虽然躲反,上进洞,没有遭受多大损失,太平军因是孤军深入。在进攻安顺时失败,后进入镇雄入滇,翼王石达开留诗于居民房舍,诗云:“一掷孤筹计本非,年来偏与寸心违,可怜一十六州地,陷入幽燕永不归”。又云:“垂翅无依鸟倦飞,乌江渡口夕阳微,穷途纵有英雄泪,空向西风几度辉”。道出了太平天国一心想推翻清朝统治,收复燕云十六州,但事与愿违,愿望终未实现,穷途末路,这是太平军将领的悲状心情。
洞被攻破最多的时期是同治三年(1864),下游(贵阳以东,疑是传说中的下八府反上五府)苗族农民军和黄号白号军配合作战,凯里人何德胜与许大八相联络,率兵千余围攻安平。请巡抚张亮基传檄副将张梁来援,许大八败于北门,何德胜派兵援助,许撤兵转由乐平、石头寨绕出石板房,企图攻占安顺府。何德胜和许大八兵过之处,攻陷洞不计其数。大西桥镇境内当年失陷的洞就有:石坝上与高寨村同守的宋家洞,洞破时人员死亡过半;九溪朱姓合族守的狗爬岩,破时数十户死亡。狗场屯先修马鞍山,继修后山大猫洞又修猫洞山顶之,数次皆破,死亡极多,晓礼和水桥屯捐金投降的才得幸免。鲍屯和西陇同守的西陇洞,洞中空旷平坦,内有阴潭,饮水充足,兼之四面通风,烟不能入,只需备足油盐柴米,余不足虑,可以长期坚守,敌久困不克,自动退去。至于石板房民众,除避云鹫山外,皆依饭笼铺(天龙)、鸡场屯、中所屯驻守中所狮子山和饭笼铺的龙眼山、天台山。三山相距里许,平时互相守望,敌至则合力抵御。中所狮子山,山势险要,围攻旬余,都被擂木、炮石滚下,损失不少。久攻不下,就在村中找来掼斗几人顶着一张往上冲,山上有一门土炮装填好火药和砂子,准备俯射。但炮口一低,砂子全部掉了出来,敌攻山猛烈,已接近门,情势危急,守山者急用棉絮塞紧炮口,点火轰击成功,打中前面一掼斗,余人丢下掼斗向山下逃去,村民幸免一难,损失较少。
当时何德胜、许大八农民军扎营猪马场,有鲍家屯贡生鲍源达率团练与农民军交战,被农民军击败,求救于安顺府衙,知府毕大锡率清军数百到石板房,扎营黑寨,攻打农民军,农民军不支,往旧州、广顺方向撤退。
洞被破原因有二:一是洞内空气少,缺水的多;二是守者多无军事知识。“洞墙垣安置枪孔,高低不适,射击处面敌人不能旋转如意,虽偷安旦夕,一遇缺水、缺弹药、缺盐米柴煤,即露惊恐之状,敌方侦得其实,加以猛攻,指日可破,故当时死于洞者十有五六,父老言及,就有余痛”。敌破洞之法则堆柴于洞门,加辣椒皂角等物,乘风纵火,用风簸扇烟入洞,洞内之人烟呛闭闷窒息而死。攻之法则以围困,断其吸水打柴之道,中所狮子山被困,山上无水,曾出现一碗油换一碗水都无人换的情况。
洞被攻破,村民遭受屠戮的不少,有的是全部遇难,有的只残存十之一二,只好逃往他乡以避难。咸同时期十余年间,人口锐减,田地荒芜,街道蒿草丛生,豺狼遍地横行进村进寨,甚至进入安顺城内吃人。有一户小孩啼哭不止,大人禁止不住,就说你爱哭,抱你去喂豺狗,意为哧一下小孩子,于是抱孩子于门外转身,听不到孩子哭声,回头一看,孩子被狼拖走了。江河几个小孩在村前玩耍,一孩突被狼叼走,村民闻讯追出,虽救回孩子,但孩子受惊吓和咬伤,3日死亡。中所村大街上有一外来女孩,头天傍晚,人们还看见在火堆旁边烧豆吃,第二日早上,只留下一滩血迹和一只鞋。另有一家母女仨人住在一间破烂的茅草房里,白天要“帮人、卖气”,晚上要照顾两个孩子,土墙被狗(或猫)钻了几个洞。时逢冷天,上半夜母女仨人还在睡在一起谈话,下半夜听大的孩子叫:“妈,好冷呀”。当母亲醒来时,用手摸孩子,发现只摸着一个,把灯点燃时,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女孩了。一夜哭到天明,第二天发现血迹往后山走了。狗场屯自遭乱后,村民外逃,待到回来之年,街上当年吃丢的桃子核已长成尺余的大树。
咸同年间迭遭兵祸,为时达十几年,除何德胜、许大八、陈小五等著名的民众首领外,其他不知名者尤不胜数“此去彼来,岁无宁日,致使民众大批死亡或逃散,大姓夷为寒族,大村夷为大小寨,甚至全家绝灭。村寨化为乌有者。”“民众死于兵战者十之二三,死于饥寒、死于疾疫、死于离散者十之七八”,当时清派员勘察乱象,曾有所云:“躬承简命到黔安,满目饥民不忍看;十里坟添千万冢,一家人哭八九棺;犬衔枯骨筋犹在,鸟啄襟胸血未干;寄以西南君子视,铁面人闻心也寒”。至咸同十三年以后,地方渐趋平静,流亡者陆续还乡,然田地荒芜、屋舍已毁,耕牛、种子均无,只能向亲朋借贷或出卖子女,始能逐渐恢复生产。勉强维持生活,此段时期民众遭浩劫,可谓苦矣。
咸同之乱,直到同治七年(1868)5月,在安顺境内的农民军岩大伍败走镇宁郎岱,另一支农民军陈小五投降。8月,又一支农民军郝大王惨败,死伤千余人,郝大王投降。至此,安顺城周围延续20余年的农民起义初平,人民暂得以安居。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的境域及建制、自然地理、人口民族宗教、政治、军事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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