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三年李毓文、李毓明借银约字据文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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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上册》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453
颗粒名称: 民国二十三年李毓文、李毓明借银约字据文契
分类号: D927.733.36
页数: 2
摘要: 民国二十三年李毓文、李毓明借银约字据文契。
关键词: 李毓文 借银约字据 文契

内容

立借银约字据人李毓文、李毓明弟兄二人,为因祖母逝世,无银应用,自愿将水井上秧田乙(壹)块作抵。亲自上门,借到王三太爷名下正板小洋叁拾元正(整)。是日言定,每月每元行息三仙,不得短少仙星,如有短少,任随银主将抵业另为偿还,弟兄不得异言争论。恐口无凭,特立借约为据。
  代字:谢襄成
  民国二十三年古历四月十三日 立

知识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上册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上册》

出版者:孔学堂书局

本书为贵州安顺地区屯堡村落的典型村落——大屯村的明清及近代契约文书的汇编合辑,全书以文书持有者为单位,根据契约文书订立时间,对文书编目,以体现文书的归户性,串票放在文书之后,文书分类索引置于书后,以便查询、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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