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五年李仲三卖房屋文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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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上册》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433
颗粒名称: 民国五年李仲三卖房屋文契
分类号: D927.733.36
页数: 2
摘要: 民国五年李仲三卖房屋文契。
关键词: 李仲三 卖房屋 文契

内容

立卖明房屋文契人李仲三,为因乏用,今将本己之房叁间,坐落大屯街中间。东、西抵巷,北抵李姓,南抵街,四至分明。今请凭中上门,出卖与李培昌管业住坐。三面议定,银拾肆两贰分整。仲三亲手领明应用,此系实银实契,二比情愿,并无货物准折,亦非逼勒等情。自卖之后,任随培昌住坐,仲三不得异言。恐口无凭,立卖契为据。
  酒水画字清白
  永 远 管 业
  代笔:李毓灵
  凭中人:李德昌
  原中人:徐崇德
  民国五年阳历三月十九号 李仲三 立

知识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上册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上册》

出版者:孔学堂书局

本书为贵州安顺地区屯堡村落的典型村落——大屯村的明清及近代契约文书的汇编合辑,全书以文书持有者为单位,根据契约文书订立时间,对文书编目,以体现文书的归户性,串票放在文书之后,文书分类索引置于书后,以便查询、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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