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年李毓芳卖地基文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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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上册》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223
颗粒名称: 民国十年李毓芳卖地基文契
分类号: D927.733.36
页数: 2
摘要: 民国十年李毓芳卖地基文契。
关键词: 李毓芳 卖地基 文契

内容

立卖明地基文契人李毓芳,为因应用,今将祖父遗留分授本己名下地基共十一间,坐落大门楼。东、南抵周姓界,西、北抵路,四至分明。今请凭中上门,出卖与丁汝玉名下管业住坐。即日三面议定,时价正洋花银伍拾伍元整。是日亲手领银应用,实银实契,二比情愿,并无货物准折,亦非逼迫等情。自卖之后,任随丁姓管业住坐,李姓房族人等不得异言,如有异言,自认套哄之咎。恐口无凭,立卖契永远为据。
  周为(围)墙院树木一并在内。
  酒水画字清白
  民国十年二月二十二日 李毓芳 立
  永 远 管 业
  凭中人:李毓荣
  华
  原中、代笔:丁荣轩

知识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上册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上册》

出版者:孔学堂书局

本书为贵州安顺地区屯堡村落的典型村落——大屯村的明清及近代契约文书的汇编合辑,全书以文书持有者为单位,根据契约文书订立时间,对文书编目,以体现文书的归户性,串票放在文书之后,文书分类索引置于书后,以便查询、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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