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提供人:胡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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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上册》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210
颗粒名称: 五、提供人:胡榜强
分类号: D927.733.36
页数: 8
摘要: 胡榜强提供的民国卖地文契。
关键词: 胡榜强 卖地 文契

内容

编号:hbq01 民国元年王阿首顶庙田文契 尺寸:51.3cm×52cm
  民国元年王阿首顶庙田文契
  立顶明庙田文人王阿首、同子王忠祥,为因乏用,今将本己所治(置)之业,分授本己名下庙田壹坋,大小肆块,坐落哭井。东抵买主,西抵丁姓界,南抵本业,北抵岩脚,四至分明,随田五显庙租谷肆斗伍升。今请凭中上门,出顶与胡登星名下管业。即日三面议定,时价〓银壹拾捌两捌分整,顶主亲手领银应〔用〕,实银实契,二彼情愿,自顶之后,任道并无货物准折,亦非逼迫等情,自顶之后,任随顶主[管业],房族人等不得异言争论。恐口无凭,立顶契为据。
  四至照明侯姓老契。
  中华民国壬子年十月初三日 立顶契 王阿首 □
  酒水画字清白
  代字:邵炳清
  原中:邵廷华
  凭中:杨保姝
  永 远 管 业
  天 理 良 心
  编号:hbq02 民国二十二年刘恩定卖陆地文契 尺寸:51cm×40.5cm
  民国二十二年刘恩定卖陆地文契
  立卖明陆地文契人刘恩定,为因移业置业,今将本己名下陆地壹坋,坐落毛力(栗)坡,熟荒大小在内,东抵坡,南抵买主界,西抵杨姓界,北抵杨姓界;又上埂乙(壹)玢,东抵路,南抵李姓界,西抵本族界,北抵杨姓界;又乙(壹)坋坐落空头山,东抵本族界,南抵杨姓界,西抵坡,北抵郭姓界。四至分明,情愿请凭中上门,出卖与刘光长名下管业耕种,即日三面议定,时价中洋银叁拾贰圆整。彼时亲手领明应用,此系实银实契,并无货物准折,二比情愿,亦非逼迫等情,自卖之后,恁(任)随刘光长永远管业,刘恩定房族人等,不得异言争论,如有异言,惟卖主乙(一)面承耽(担)。恐口无凭,立卖契为据。
  永 远 管 业
  代字人:刘悬权
  凭中人:刘光炽
  刘恩桂
  民国二十二年冬月十五日 立卖契人 刘恩定
  编号:hbq03 民国三十一年胡明先卖地基文契 尺寸:48.4cm×29cm
  民国三十一年胡明先卖地基文契
  立卖明地基人胡明先,为因乏用,今将本己名下[地]基叁间,坐落小门楼徐家园贝(背)后。东抵本宅,南抵丁姓界,西抵徐姓界,北抵徐姓界,脚踏手指,四至分明。今请凭中上门,出卖与胡登云名下为业。是日言定,市用法币伍佰元正(整),卖主清(亲)手领明应用,实洋实契,二比情愿,并无货物准〔折〕,以(亦)非逼迫等情。自卖之后,任随买主启房居住,房族侄子以及异姓人等不得议(异)言争论,如有议(异)言,有(由)卖主一面承耽(担)。恐口无凭,立索契为据。
  酒水画字清白
  除赵(皂)角树壹科(棵),其于(余)一并在内。
  天 理 良 心
  卖主:胡明先
  凭中代字:胡云安
  民国三十一年三月初六日 胡明先 立
  编号:hbq04 1952年周文珍、吴新华保证文契 尺寸:21.5cm×50cm
  1952年周文珍、吴新华保证文契
  具保证人周文珍、吴新华二人因家事争吵,经本村自卫队调解,李光斗同周文珍宿拾夜,同吴新华宿贰拾夜,二比并无其他意见争吵。如有李光斗心不平均,愿受拾嘴巴之处理,然后斗争,如有周文珍斗出意见,愿受每人拾个手掌之处理,然后斗争。如有吴新华斗出其他意见,愿受每人贰拾个手掌之处理,然后斗争。做饭,周文珍做拾天,吴新华做伍天。其中不虚,具保证是实。
  周文珍保证人:胡黄荣
  吴新华保证人:周素荣
  李光斗保证人:丁德全
  定保证人:周文珍
  吴新华
  李光斗
  调解人:丁学国
  丁德全
  胡黄荣
  周素荣
  陈坤荣
  公元一九五二年八月八日

知识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上册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上册》

出版者:孔学堂书局

本书为贵州安顺地区屯堡村落的典型村落——大屯村的明清及近代契约文书的汇编合辑,全书以文书持有者为单位,根据契约文书订立时间,对文书编目,以体现文书的归户性,串票放在文书之后,文书分类索引置于书后,以便查询、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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