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供人:齐少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上册》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186
颗粒名称: 四、提供人:齐少芸
分类号: D927.733.36
页数: 46
摘要: 齐少芸提供的当庙田、卖陆地等文契。
关键词: 齐少芸 卖陆地 文契

内容

编号:qsy01 道光二十四年朝祚当庙田文契 尺寸:43cm×22.5cm
  道光二十四年朝祚当庙田文契
  立转当庙田文契人堂兄朝祚,为因需用,今将本名下自种狮子山庙田乙(壹)块,坐落中沟。即日当面议定,当价玖伍银肆两整,言定每年秋成上纳狮子山租谷陆斗,彼时朝祚亲自上门,出当与堂弟朝举名下耕种管业。每年秋成上纳不得短少升合,日后有银照契归赎,无银任随堂弟耕种。恐口无凭,立当契为据。
  代字:黄耀先
  凭中:朝陵
  会
  道光二十四年三月初九日 立当
  编号:qsy02 道光十三年李思忠卖陆地文契 尺寸:24.6cm×26.4cm
  道光十三年李思忠卖陆地文契
  立卖明陆地文契人李思忠,为因乏用,今将祖父遗留之业,请凭中上门,出卖与丁朝纪名下管业。其地坐落马路边一块,东抵李宅地,西抵李宅地,南、北俱抵李宅地。堂房背后一块,东抵徐宅地,南抵徐宅地,西、北俱抵李宅地,四至分明。及(即)日三面议定,时价银壹两肆钱整,彼时李思忠亲手领明运(应)用,自卖之后,任[随]丁朝纪开挖耕种管业,李姓房族子侄人等,不异言争论,如有异言争论,卖主一面承当。恐口无凭,立卖契为据。
  代 字:吴耀光
  凭中人:胡上朝
  胞侄 李锦杨
  男 李应杨
  [道光一十三年二月□□日]
  编号:qsy03 道光二十七年丁国顺立永无患文契 尺寸:21.5cm×25cm
  道光二十七年丁国顺立永无患文契
  立出永无后患人丁国顺、同男老七,为因将狮子山庙田一块,坐落白坟。凭中上门,出顶与堂侄丁朝纪名下耕种纳租,彼时老契失迷未揭,父子情愿。另出字据与丁朝纪存照,日后揭出已为故纸,如有借抵账目不明,系是父子一面承当,不与朝纪相干。恐口无凭,立出永无后患字为据。
  代字人:万有贵
  凭中人:徐 玟
  赵忠富
  道光二十[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编号:qsy04 道光元年丁国盛分关文契 尺寸:48cm×30.02cm
  道光元年丁国盛分关文契
  立分关父丁国盛,一世所生三子,蒙祖宗庇佑,将遗留粮田一玢,坐落祈雨山陆地乙(壹)坋,坐落磨盘山又乙(壹)坋,坐落大坝园陆地壹箱(厢),兄大地上垠(埂)上半在内,吴家园陆地半箱(厢)。今凭本族分与丁朝纲名下,得受屯粮壹斗伍升,料(科)米壹升,丁艮(银)壹分弍厘,自分之后,各管各业,不得争论,如有争论,将纸赴公理论。恐后无凭,立分关为据。
  外分格老(仡佬)坟庙田一块。
  〔半书〕分 关 为 据
  道光一年七月初六日
  子 孙 发 达
  代字人:堂叔 国凤
  凭中人:伯 国茂
  叔 国秀
  雄
  兰
  编号:qsy05 道光二十九年丁国顺顶庙田文契 尺寸:42.5cm×23.4cm
  道光二十九年丁国顺顶庙田文契
  立顶庙田文契人丁国顺,为因需用,今将自己所顶狮子山庙田一块,坐落白坟,东抵齐宅,南抵李宅,西抵丁宅,北抵李宅,四至分明。随田租谷肆斗陸升,埂上蜡树一并在内,请凭中证上门,出顶与堂侄丁朝纪名下耕种。是日三面言定,顶价九二银捌两壹钱整,其银亲手领明应用,自顶之后,契明价足,实银实契,认(任)随堂侄永远耕种纳租,堂叔以及异姓[人]等不得争论异言。恐口无凭,立顶契为据。
  道光二十九年四月初七日
  立顶明庙田文契人 丁国顺 男 朝余
  永 远 耕 种
  代字人:万有贵
  凭中人:徐 玟
  赵钟富
  丁朝臣
  编号:qsy06 同治十一年丁玉星卖科田文契 尺寸:40.5cm×40cm
  同治十一年丁玉星卖科田文契
  立卖明科田文契人兄丁玉星,为因需用,今将本己名下田□□,坐落白坟,大小二块,东、北俱抵沟,南抵李宅田,西抵本宅田,四至[分明]。□□□升捌合,丁银如公田上纳,请凭中上门,出卖与弟丁智星名下管业。是日三面言定,卖价九八银柒两肆钱整,其银兄领明应用,实银实契,并无货物准折,此系二比情愿,自卖之后,任随弟永远管业,兄不得异言。恐口无凭,立卖契为据。
  〔半书〕壹千肆百叁拾肆
  酒水画字清白
  永 远 管 业
  代字:丁明星
  凭中:丁朝智
  卿廷
  同治十一年三月初八日 立卖契 丁玉星
  编号:qsy07 同治十四年丁朝纪分关文契 尺寸:44.2cm×51.3cm
  同治十四年丁朝纪分关文契
  立分关人父丁朝纪、母邵氏,因为先年亡故,所生有次子既成婚配,今将祖父遗留并己所置之田产地业一一拼沽,凭神拈阄,至(自)分之后,尔等须要和睦,各管各业,[毋得]任性、横强估霸、日取(起)口角等情,如有此情,自招重责。恐口无凭,立分关为据。凭族长、亲戚均分授次子元星之田产、地业、房屋、园子、坐基开列于后:
  白坟秧田壹块,大水小田壹块,又大水井庙田西头贰股,光星拼玉星银壹两,辣子地埂上树木一股,其有庙田埂上树木二股,石灰磘地壹坋,大坝园辣子地壹股,房屋东头□半间,西头□□一间□□□□□□□□□□□□□□□□□□□□□□□□米□科□上庙租□□。
  百 □ 其 昌
  代笔人:堂兄 瑞廷
  凭中人:亲长 曾相臣
  李善昌
  凭中人:妹弟 徐天生
  堂兄 仕星
  堂□ 朝裔
  堂弟 明星
  吉星
  治星
  [同]治十四年正月初八日 立
  编号:qsy08 咸丰三年丁□□卖园铺文契 尺寸:43.5cm×41cm
  咸丰三年丁□□卖园铺文契
  立卖园铺(圃)约人[丁]□□,[为因]乏用,今将所置之业园[圃]一段,座洛(坐落)大院子后边,[东抵]□□宅,南抵毛石半边,上抵坛头,有路走通,西抵本宅,北抵□□□,四字(至)分[明]。[今请凭中上门],出卖与堂侄丁明[兴]名下管[业]。□□□□□,[即日三面]言定,□□□□□两壹[钱整],其银堂□□□□□明应用,并无[货物准折],实银实契,[此系]二比情愿,日后堂叔不得异言,如有此情,自任[套哄之咎]。恐口无凭,立卖约为据。
  永 [远] 管 业
  咸丰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立卖约
  代字人:徐泰昌
  [凭中人]:丁朝阶
  丁朝堂
  编号:qsy09 光绪十一年丁朝纪分关文契 尺寸:44.5cm×28cm
  光绪十一年丁朝纪分关文契
  立分关人父丁朝纪、母邵氏,今因治星买堂弟[顺星房]屋地基牛棬(圈)房后园甫(圃)二股,玉星添买房屋地基园甫(圃)一股,牛棬(圈)一股,弟兄议换,今凭亲族曾相臣、丁光廷等清理分关,为有治星弟兄和睦,眼不实(识)字,不知治星分关与弟兄抵押何处,难以清理,凭亲族等弟兄自愿请新立分关,弟兄各平(凭)天良,先立分关之时,堂屋入风后立牛棬(圈)一个,拼入灿星、治星得授白坟秧田一块。狮子山门口西头半块,大水井上边小秧田一块,李(鲤)鱼岩地一坋,辣子地中间乙(壹)段,园子中间一段,地基中间一间,牛棬(圈)二股,屯科粮平上庙租平上。恐口无凭,立分关为据。
  治星应收胞兄议换银乙(壹)两。
  〔半书〕女□平天白分上是二等石子□发□□
  百 子 千 孙
  代 字:丁次乡
  凭亲族:丁光廷
  曾相臣
  光绪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立
  编号:qsy10 光绪十六年丁灿星卖陆地文契 尺寸:47.6cm×51cm
  光绪十六年丁灿星卖陆地文契
  立[卖明]陆地文契人丁灿星,为因乏用,[今将分授]本己名[下陆]地[壹块],坐落黄土坡,东、南抵买主,西、北抵庙地,[四]至分明。今请凭中上门,出卖与胞兄治星名下,是日三面言定,卖价时市无鎌银弍两五钱整,即日胞弟亲手领明应用,此系二彼情愿,实银实契,并无货物准折,亦无逼迫等情。自卖之后,任随胞兄耕种管业,弟不得异言,上下埂杂木壹并在内,如有此情,自任套哄之咎。恐口无凭,立卖字为据。
  酒水画字清白,连契如(入)胞兄执掌。
  光绪十六年腊月十三日 灿星 立卖
  永 远 管 业
  代字:丁吉星
  凭中人:徐崇彬
  李国□
  胞侄 丁汝贤
  编号:qsy11 光绪二十四年丁顺星卖牛圈墙苑文契 尺寸:49cm×53.5cm
  光绪二十四年丁顺星卖牛圈墙苑文契
  立卖明牛棬(圈)墙苑文契人丁顺星,为因需用,今将本名下牛棬(圈)半间,坐落大苑子,东、南俱抵路,西抵买主,北抵买主,四至分明。今请凭中上门,出卖与丁汝臣名下管业。是日三面议定,卖价时市无钎沙银贰两六钱整,卖日亲手领明应用,头(实)银头(实)契,并无货物准折,亦〔非〕迫逼等情。自卖之后,寸土拳石,任随堂侄汝臣注(住)坐,堂叔房族子侄以及异姓人等不得争论。恐口无凭,立卖字为据。
  永 远 管 业
  光绪二十四年冬月二十三日 丁顺星
  代字:丁召南
  原中人:丁慧星
  凭中人:丁德明
  有星
  河星
  老契系是连契,酒水画字清白。
  编号:qsy12 光绪二十六年丁灿星卖地基文契 尺寸:47.8cm×49cm
  光绪二十六年丁灿星卖地基文契
  [立卖]明地基文[契人]丁灿星,为[因乏]用,□□□□□□□□□□□, [坐落]大苑子,北抵□姓地基,南[抵丁姓墙苑],□□□□,□□□□。[请凭中]上门,出卖于胞兄丁汝成、丁汝玉名下管业。是日三面言定,价银纹银三两整,即日[亲手领明,实]艮(银)实契,并无货物准折,亦非逼迫等情。自卖之后,任随[胞兄永远管业住坐],寸土拳石,如有抵当外姓,卖主壹面承耽(担)。恐口无凭,立卖[字为据]。
  酒水画字[清白]
  永 远 管 理
  代[笔人]:□次□
  [凭]中人:丁汝相
  [光]绪二十六年[一]月二十日 丁灿星 立
  编号:qsy13 光绪二十六年丁汝相立卖地基墙苑文契 尺寸:48.2cm×47.3cm
  光绪二十六年丁汝相立卖地基墙苑文契
  立卖明地基墙苑文契人丁汝相,为因乏用,今将本名下[地基半]间、牛棬(圈)半间,坐落大苑子。东抵买主,南抵李姓界,西抵卖主,北抵李姓园子,四至分明。今请凭中上门,出卖与胞兄丁汝玉、丁汝臣二人名[下]管业。是日三面议定,卖价纹银玖九〔银〕柒两九钱零五分整,卖日亲手领明应用,实契实银,并无货物准折,亦无逼迫等情。自卖之后,任随兄永远柱(住)坐,寸土拳石〔一并在内〕。恐口无凭,立卖契为据。
  光绪二十六年□月初十日 丁汝相 立卖
  永 远 柱(住) 坐
  代字人:□□□
  凭中人:丁慧星
  灿星
  胞侄 丁小福
  酒水清白画字
  编号:qsy14 光绪三十四年丁汝玉顶庙田文契 尺寸:46.5cm×45.5cm
  光绪三十四年丁汝玉顶庙田文契
  立顶庙田文契人丁汝玉,今将本己所顶狮子山庙田半块,坐落黄土坡,东抵狮子山,南抵沟,西抵丁宅,北抵本宅,四至分明。随田每年上纳租谷[壹]斗伍升,请凭证出顶〔与〕胞弟丁成名下耕种。是日三面言定,顶价九九净银弍拾[肆两]整,其银亲手领明应用。之后,契明价足,实银实契,认(任)随胞弟永远耕[种],异姓人等不[得]争[论]。恐口无[凭],立顶契为据。
  永 远 耕 种 纳 租
  代字:曾一枝
  凭中:郭炳臣
  光绪三十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顶明庙田 丁汝玉 立
  编号:qsy15 光绪十九年丁顺星顶庙地文契 尺寸:34.5cm×47.5cm
  光绪十九年丁顺星顶庙地文契
  立顶明庙地约人堂弟丁顺星,为因乏用,将父所顶之□□□□□,东抵□,南、西抵丁姓界,北具(俱)抵庙地。随地庙租□□□□,[请凭]证上门,出顶与堂弟丁智星名下管业耕种,□□□□柒两六□钱整,其银顺星亲[手领]明应用,并无货[物准折,亦非逼迫等情。自顶之]后,智星子孙不得〔有〕异言番(反)悔之异言。恐口[无凭,特立顶契]为据。
  [埂上边]园蜡树杂木一并在〔内〕。
  □□有后焕言子□陈作据。
  [酒水画字]清白
  永 远 耕 种
  代字人:齐礼献
  [凭中人]:丁河星
  □□星
  □□□
  □□□
  丁福长
  光绪[十]九年九月初六日 顺星 立
  编号:qsy16 宣统三年徐姚氏顶庙田文契 尺寸:48.9cm×53cm
  宣统三年徐姚氏顶庙田文契
  立顶明庙田文契人徐姚氏、同子徐贵生,为因乏用,今将自己所顶庙田壹块,坐落白坟。东抵李、丁两姓界,南抵李姓界,西抵礼当田与丁姓界,北抵沟,四至分明。随田上纳狮子山庙租柒斗,请凭中上门,出顶与丁汝城名下管业耕种。是日三面议定,中洋花艮(银)陆拾元整,徐姚氏母子二[人]即日亲手领明应用,此系实艮(银)实契,二彼情愿,并无货物准折,亦非逼迫等情。自顶之后,任随汝城子孙耕种,徐姚氏房族子侄以及异姓人等,不得异言争论。凭恐口无凭,立顶字为据。
  老契系是连契,徐贵生执掌。
  通共添字壹个。
  酒水画字清白
  永 远 管 业
  凭中:周明星
  胞叔 徐崇云
  徐崇兴
  代字:丁日华
  宣统三年五月二十日 徐姚氏、同子徐贵生 立
  编号:qsy17 宣统三年丁汝怀、丁汝靖卖屋基文契 尺寸:51cm×59.7cm
  宣统三年丁汝怀、丁汝靖卖屋基文契
  立卖明屋基栋靖人丁汝怀、丁汝靖,为因乏用,今将祖父遗留分授本己名下屋基三间、墙院一个,坐落大院子。东抵路,南抵黄姓界,西抵李姓界,北抵买界,四至分明。卖主今请凭中上门,出卖与堂兄丁汝成名下管业柱(住)坐。即日三面言定,时价玖玖白抵银拾两零捌钱整,是日卖主弟兄亲手领银应用,实银实契,二比情愿,并无货物准折,亦非逼迫等情。自卖之后,认(任)随卖买主管业柱(住)坐,卖主有力不得归赎,无力[不得找补]。以及房族人等不得异言,如有异言,自认套哄之咎,寸土拳石一并在内。恐口无凭,立卖契永远为据。
  内改字一个。
  酒水画字清白,果树木一并在内。
  宣统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丁汝怀、丁汝靖 立
  永 远 管 业
  言合人:周铭兴
  凭中人:丁河星
  慧星
  吉星
  汝富
  汝明
  代字人:丁汝雨
  编号:qsy18 民国元年丁河星换园子文契 尺寸:46cm×19.5cm
  民国元年丁河星换园子文契
  立换约人丁河星,今将本己名下园子壹段,东、北即抵河星界,南抵汝成界,西抵李姓界,四至分明。请凭中与堂侄丁汝成、丁汝清相换西头壹段。日后不得异言,如有此情,自任套哄之咎,此据。
  □□:丁吉星
  南星
  汝霖
  胞兄 汝玉
  代字:丁日华
  中华民国元年阴历四月二十四日 丁河星 立
  编号:qsy19 民国三年丁玉星卖科田文契 尺寸:51cm×44.6cm
  民国三年丁玉星卖科田文契
  立卖科田文契人丁玉星,今将祖遗之业坐落白坟,东、北俱抵沟,南抵李宅田,西抵本宅田,四至分明。出卖与丁智星为业,载粮壹升捌合,值银柒两肆钱整,亲手领明。余详原契。
  凭中人:丁朝智
  卿廷 等押
  中华民国三年四月二十六号给
  编号:qsy20 民国八年丁汝雨卖陆地文契 尺寸:51.7cm×52.8cm
  民国八年丁汝雨卖陆地文契
  立卖明陆地文契人丁汝雨,为因应用,今将祖父遗留分授本己名下陆地一玢,大小三块,坐落砂子坡。东抵王姓界,南抵邵姓界,西抵李姓界,北抵丁姓界,四至分明。今请凭中上门,出卖与堂兄丁汝成名下管业耕种。即日三面议定,时价正板花银拾元零捌角,是日卖主亲手领银应用,实银实契,二比情愿,并无货物准〔折〕,亦非逼迫等情。自卖之后,认(任)随堂兄子孙管业耕种,堂弟房族人等不得异言。恐口无凭,立卖契为据。
  酒水画字清白
  老契连契未接,日后翻出,新契为凭。
  民国八年八月十八日 丁汝雨 立
  永 远 管 业
  凭中人:丁慧星
  吉星
  汝玉
  汝云
  汝俊
  汝秀
  原合人:丁汝焕
  代字:亲笔
  编号:qsy21 民国二十七年丁日有卖水田文契 尺寸:52cm×29.8cm
  民国二十七年丁日有卖水田文契
  立卖明水田文契人丁日有,今因移置,将祖父遗留分授本己名下水田乙(壹)块,座(坐)落大水井田边,小地在内。东、西、南俱抵路,北抵庙田,脚踏手指,四至分明。今请凭中证上门,出卖与胞兄日进名下为业,是日三面议定,时价大洋陆拾伍元正(整),日有亲手领明应用,此系实洋实契,二比情愿,并无货物准折,亦非逼迫等情。自卖之后,任随胞兄永远管业耕安,日有不得异言,如有此情,自任套哄之咎。恐口无凭,特立卖契为据。
  又批:此田因系弟兄所分,应担负西右九科米叁合。
  酒水画字清白
  永 远 管 业
  原中人:丁贵山
  代字人:丁贯之
  凭中人:丁汝开
  少俞
  作舟
  少洪
  少明
  学礼
  民国二十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立卖契 丁日有
  编号:qsy22 民国三十三年丁日进、丁日有分关文契(1) 尺寸:48.3cm×23.4cm
  民国三十三年丁日进、丁日有分关文契(1)
  立分关字人丁日进、丁日有兄弟二人,今将祖遗薄产当凭房族。日有所分得受后半间,坐房、牛棬(圈)各半间,神火(龛)背后堂屋共冢应[用],山后地壹坋、白坟南头水田壹半如(由)日有管理住坐,园圃地基各有壹半,日后不得异言番(反)悔,如有此情,自任套〔哄之咎〕。恐口无凭,立分关字为凭。前半间房屋牛倦(圈)如(由)日进住坐。
  永 居 耕 种
  凭证人:丁德安
  云甫
  少明
  少益
  代字人:丁少槐
  民国三十三年古历二月十八日 丁日进、丁日有 弟兄二人合立
  编号:qsy23 民国三十三年丁日进、丁日有分关文契(2) 尺寸:49cm×24.2cm
  民国三十三年丁日进、丁日有分关文契(2)
  立分关字丁日进、丁日有弟兄二人,今将祖遗薄产房屋,当凭房族,日进所分得授前半间,坐房半间,牛倦(圈)半间,大沟地壹玢、白坟北头水田壹半。如(由)日进住坐管理耕种,园圃地基各有壹半,后头半间坐房、牛倦(圈)、神火(龛)背后、山后地壹玢、白坟南头水田壹半。如(由)日有所管、住坐、耕种,日后不得异言番(反)悔,如有此情,自任套哄〔之咎〕。恐口无凭,立分关为据。
  堂屋共用。
  永 居 住 坐
  凭证人:丁云甫
  德安
  少明
  少益
  代字人:丁少槐
  民国三十三年古历二月十八日 丁日进、丁日有 弟兄二人同立

知识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上册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上册》

出版者:孔学堂书局

本书为贵州安顺地区屯堡村落的典型村落——大屯村的明清及近代契约文书的汇编合辑,全书以文书持有者为单位,根据契约文书订立时间,对文书编目,以体现文书的归户性,串票放在文书之后,文书分类索引置于书后,以便查询、利用。

阅读

相关人物

朝祚
相关人物
李思忠
相关人物
丁国顺
相关人物
丁国盛
相关人物

相关地名

安顺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