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五年曾炳煜卖陆地文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162
颗粒名称: 民国五年曾炳煜卖陆地文契
分类号: D927.733.36
页数: 1
摘要: 民国五年曾炳煜卖陆地的文契。
关键词: 民国五年 曾炳煜 陆地 文契

内容

立卖明陆地文契人曾炳煜,为因乏用,今将祖父分授本名下陆地二玢,坐落山后共五块,东抵陈姓界,南抵沟,西、北抵丁姓界。为因无银应用,今请凭中证上门,出卖与丁汝臣名下为业。是日三面议定旭价银七两整,其银曾姓亲手领明应用。自卖之后,任随丁姓子孙永远管业安佃,曾姓房族子侄异姓人等不得异言争论。如有此情,为卖主乙(一)面承耽(担)。恐口无凭,立卖契为据。
  酒水画字清白
  永 远 管 业
  代字人:胡汝轩
  原中人:王证清
  凭中人:曾云先
  民国五年三月十五日 立据

知识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出版者:孔学堂书局

本书为贵州安顺地区屯堡村落的典型村落——大屯村的明清及近代契约文书的汇编合辑,全书以文书持有者为单位,根据契约文书订立时间,对文书编目,以体现文书的归户性,串票放在文书之后,文书分类索引置于书后,以便查询、利用。

阅读

相关人物

曾炳煜
相关人物
丁汝臣
相关人物
胡汝轩
相关人物
王证清
相关人物
曾云先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