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四年李得扬、李廷槐卖水田文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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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120
颗粒名称: 光绪四年李得扬、李廷槐卖水田文契
分类号: D927.733.36
页数: 1
摘要: 光绪四年李得扬、李廷槐卖水田的文契。
关键词: 光绪四年 水田 文契

内容

立卖明水田文契李得扬、同子廷槐,为因乏用,今将祖父遗留分受(授)本名下田弍块,坐落仡佬坟,随田科粮五合。东抵路,南抵沟,西抵何宅田,北抵卖主地,垦(埂)[上]蜡树亦(一)并在内,四至分明。今请凭中上门,出卖与丁景星名下管业。是日三面议定,价市银拾肆两五钱整。卖日亲手领明应用,实银实契,并无贺(货)物准折,亦无逼迫等情。自卖之后,任随丁姓永远耕种管业,李姓房族子侄及异姓人等不得异言争论,如有此情,将纸赴公理论。恐口无凭,立卖契为据。
  酒水画字清白
  老契系是连契未接,交与丁姓。日后接出,以为故纸。
  光绪四年二月二十日 卖 李得扬 立
  永 远 管 业
  代字人:李廷槐
  凭中人:李永昌
  李廷元
  周永昌
  侯正申
  周其昌
  李廷桢

知识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出版者:孔学堂书局

本书为贵州安顺地区屯堡村落的典型村落——大屯村的明清及近代契约文书的汇编合辑,全书以文书持有者为单位,根据契约文书订立时间,对文书编目,以体现文书的归户性,串票放在文书之后,文书分类索引置于书后,以便查询、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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