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二年李思祯、李国扬卖房屋地基文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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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107
颗粒名称: 同治二年李思祯、李国扬卖房屋地基文契
分类号: D927.733.36
页数: 1
摘要: 同治二年李思祯、李国扬卖房屋地基的文契。
关键词: 同治二年 李思祯 房屋地基 文契

内容

立卖约文契人李思祯、同男国扬,为因需用,今将祖业分授本名下房屋地基二间、神龛、路、牛圈、全石土瓦、园圃、垦(埂)上树木一并在内。东抵李宅田,南抵卖主本宅界,西抵阳沟,北抵李宅界,四至分明。请凭中证上门,出卖与丁朝云名下管业。原日三面议定,时价纹银贰拾二两捌钱整。其银李姓父子领明应用,实银实契,并无花利准折,亦无逼迫等情,此系二彼情愿。自卖之后,房族子侄以及异姓人等不得异言争论,如有反复等情,自任(认)套哄之咎。恐后无凭,立卖契永远为据。
  酒水画字在外
  同治二年三月十八日 立卖 李思祯
  代字人:李安国
  凭中人:丁朝槐
  李长生
  徐大兴
  李得扬
  李若扬
  李三妹
  堂屋中左一烈(列),日后二姓择(拆)房之日,柱廖(料)如(入)长生收。
  天 理 良 心
  永 远 管 业

知识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出版者:孔学堂书局

本书为贵州安顺地区屯堡村落的典型村落——大屯村的明清及近代契约文书的汇编合辑,全书以文书持有者为单位,根据契约文书订立时间,对文书编目,以体现文书的归户性,串票放在文书之后,文书分类索引置于书后,以便查询、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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