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二年丁佐星、丁双发、丁祥发卖水田文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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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106
颗粒名称: 同治二年丁佐星、丁双发、丁祥发卖水田文契
分类号: D927.733.36
页数: 1
摘要: 同治二年丁佐星、丁双发、丁祥发卖水田的文契。
关键词: 同治二年 丁佐星 水田 文契

内容

立卖明水田文契人丁佐星同弟双发、祥发,为因祖故,愿将父置之业科田壹块,坐落毛粟壳(栗坡)。东抵李宅田,南抵吴宅,西、北抵沟,四至分明。随田科米乙(壹)勺上纳县仓。亲自上门,出卖与堂伯丁朝云名下耕种。是日三面议定,时价九玖银壹拾壹两捌钱整。侄亲手领明应用,此系实银实契,并无货物准折,亦不得逼迫等情。自卖之后,房族人等不得异言争论,如有此情,三人一面承耽(担)。次后添银五钱。今恐人心不古,自任(认)套哄之咎。恐口无凭,立卖契为据。
  酒水画字在外
  同治二年五月初八日 立 丁佐星、弟双[发]、祥[发]
  永 远 管 业
  代 字:李安国
  凭中人:堂叔 丁朝槐
  徐大兴
  叶朝林
  堂兄 丁玉星

知识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出版者:孔学堂书局

本书为贵州安顺地区屯堡村落的典型村落——大屯村的明清及近代契约文书的汇编合辑,全书以文书持有者为单位,根据契约文书订立时间,对文书编目,以体现文书的归户性,串票放在文书之后,文书分类索引置于书后,以便查询、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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