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提供人:丁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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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080
颗粒名称: 三十三、提供人:丁学正
分类号: D927.733.36
页数: 104
摘要: 丁学正提供的买卖科田、粮田等文契。
关键词: 丁学正 科田 粮田 文契

内容

编号:dxz01 嘉庆十四年齐鸣凤卖科田文契 尺寸:51cm×44.5cm
  嘉庆十四年齐鸣凤卖科田文契
  立卖明科田文契人齐鸣凤,因移业置业,将分授本己名下右九屯科田一坋,大小六块,坐落滥坝。东抵付旗屯粮田,西、南抵丁、李二姓田,北抵齐宅田,四至分明。随田科粮壹斗
  
  ,摊丁艮(银)在内。凭中出卖与婊(表)弟丁洪成、丁洪道。三面议定,时价纹银玖拾陆两整。鸣凤亲手收明,并无货物准折。自卖之后,任随丁处永远耕佃,齐处房族弟兄子侄
  
  以及异姓人等无有争论异言。恐口无凭,立卖契永远照。
  酒水画字在外
  嘉庆十四年正月十九日 立卖契 齐鸣凤
  此田老契系仍在齐处。
  永 远 管 业
  代 笔:男 齐璜渭
  齐表海
  凭 中:胞侄 齐炳渭
  堂弟 齐 兰
  王 伦
  周儒林
  徐士相
  邓学珍
  王炳孝
  丁洪纪
  李洪亮
  胡士发
  编号:dxz02 嘉庆十八年丁国政、丁朝仲顶粮田文契 尺寸:50.6cm×34.6cm
  嘉庆十八年丁国政、丁朝仲顶粮田文契
  立顶明粮田文契人丁国政、同男朝仲,为因乏用,今将祖父遗粮田二块,坐落墙抵(底)下,四至俱抵本宅田,随田载屯粮壹斗,丁银、夫役在内,载种(粮)四升。凭中上门,出
  
  顶与堂叔洪训名下耕种。是日三面议定,顶价纹银弍拾叁两整。亲手领明应用,并无花利准折,亦无贪饕逼勒等情。自顶之后,任随堂叔永远耕种,国政子侄人等不得异言争论,如
  
  有异言,将纸赴公理论。恐口无凭,立顶明粮田文契为据。
  酒水画字在外
  嘉庆十八年三月十八日 立顶契人 丁国政、同男朝仲
  永 远 管 业
  代笔人:王秉文
  凭 中:堂兄 王应彩
  丁洪纪
  堂侄 丁国贵
  芮
  清
  编号:dxz03 嘉庆二十三年丁洪道、丁洪成卖科田文契 尺寸:42.8cm×49cm
  嘉庆二十三年丁洪道、丁洪成卖科田文契
  立永远卖明科田文契人丁洪道、丁洪成,因乏用,情愿将自置科田一坋,大小六块,坐落滥坝。东抵付旗屯粮田,南抵庙田,西、北抵齐宅田,四至分明。载种叁斗,随田科粮壹斗
  
  。凭中卖明与萧匀名下管业,议定时价纹银壹百柒拾两整。亲手收明,并无准折亏欠等情。自卖之后,萧处永远管业,丁处房族子孙并无争论异言。如有异言,自干重咎,卖契永远
  
  为据。
  酒水画字在外
  嘉庆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丁洪道、丁洪成 同立
  永 远 管 业
  代 笔:齐 桐
  凭中人:丁洪纶
  丁洪有
  周大年
  丁洪信
  丁国茂
  李思孔
  丁国盛
  丁国雄
  徐 惠
  蜡树在内。
  编号:dxz04 道光十三年周洪恩卖科田文契 尺寸:51.6cm×53.6cm
  道光十三年周洪恩卖科田文契
  立杜绝卖明科田文契人周洪恩,为因乏用,今将买明胡姓之田壹分,坐落浪厂坡。大小贰块,随田科壹抄,东、北抵胡宅田,南、西抵沟,垦(埂)上树在内。又上边一块,坐落路
  
  下边,东、南抵胡宅田,北抵路,西抵沟,内有小沟一条,永不填塞,载种玖升。情愿请凭中上门,出卖与丁国雄名下管业耕种。原日三面议定,得授卖价纹银叁拾捌两。亲手领明
  
  使用。自[卖明]之后,随[丁]处永远耕佃。此系实银实契,并无货物准折逼迫等,二彼情愿,□□□□□□□□□争论,如有此情,系卖主一面承耽(担)。恐后无凭,立卖契
  
  壹纸永远为据。
  彼时接老契壹章(张),科米二抄。如(入)菜子田上纳,小田壹块无契。
  酒水画字在外
  道光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立卖明文契人 周洪恩 亲笔
  [半书]壹千叁佰□□□
  永 远 管 业
  原中人:王如英
  凭中人:□□□
  齐封仕
  胡上朝
  胡上品
  胡起明
  胡起忠
  胡起孝
  编号:dxz05 道光十五年胡起贵、胡起兴卖科田文契 尺寸:53cm×31cm
  道光十五年胡起贵、胡起兴卖科田文契
  立杜绝卖明科田文契人胡起贵、同弟起兴,为因需用,今将祖遗名下浪厂坡秧田壹块,东抵高宅田,南抵水沟,西抵买主田,北抵本宅田,四至分明。随田科粮共同云南坡壹勺。请
  
  凭中证上门,出卖与丁国雄名下为业。是日三面议定,得授时价纹银柒两整,其银兄弟亲手领明应用。自卖之后,契明价足,实银实契,任随丁处永远管业,胡处房族以及异姓人等
  
  不得异言。其水由胡处堂叔过,下堂兄小田过。恐后无凭,立卖契一纸永远为据。
  道光十五年五月初二日 立卖科田文契人 胡起贵、胡起兴
  永 远 管 业
  代字人:万有贵
  凭中人:胡起荣
  丁朝连
  胞叔 胡尚品
  胞兄 胡起富
  编号:dxz06 道光十九年左应彩卖陆地文契 尺寸:47.5cm×51cm
  道光十九年左应彩卖陆地文契
  立卖陆地文契人左应彩,为因乏用,无处[出办],今将陆地乙(壹)块,坐落大□□。□□本出地,南抵祖云(莹),西抵路,北抵李处地,四至分明。今请凭中上门,出卖与堂
  
  兄左应发名下耕种管业。三面议定,卖价银二两三分整。应彩亲手收明应用,并无货物准折,亦无逼迫等情。系二比情愿,此实[银实]契,房族人不得异言,如有异言,系卖主一
  
  面承当。恐口无[凭,立卖]契永远为据存照。
  道光十九年二月初五日 立卖契
  永 远 管 业
  代笔人:李登科
  凭中人:李 萱
  丁洪道
  李文仲
  周文佩
  堂弟 左应贤
  海
  编号:dxz07 道光十九年左应海卖陆地文契 尺寸:49.6cm×38.7cm
  道光十九年左应海卖陆地文契
  立卖陆地文契人左应海,为因乏用无处出办,之(只)得今请凭中上门,出卖与堂兄左应发名下耕种管业。今将祖父分授自己名下陆地贰块,坐落大坝,其余土树一并在内。东、南
  
  抵李处田,西抵周处地,北抵水井,四至分明。[出卖与]堂兄名下管业耕种。原日三面议定,卖价银壹两四分整。应海亲手收明应用,并无货物准折,亦无逼迫等情。此系二比情
  
  愿,实银实契。自卖之后,任随买主永远耕种,房族人不得异言,如有异言,系卖主一面承当。恐口无凭,立卖契为据存照。
  道光十九年正月初九日 立卖契 左应海
  永 远 管 业
  代笔人:李登科
  凭中人:堂兄 左应彩
  李文仲
  编号:dxz08 道光二十年胡起明卖科田文契 尺寸:50.5cm×56.4cm
  道光二十年胡起明卖科田文契
  立卖明科田文契人胡起明,为因乏用,今将祖父分授本名下田三块,坐落浪厂坡。东抵高宅田,南、西俱抵本宅田,北抵路,四至分明。情愿请凭中上门,出卖与丁国雄名下管业。
  
  三面议定价艮(银)七十两整。胡处亲手接应用,并无物准折。自卖之日,认(任)随丁[处]永远管业,契明价足,实艮(银)实契,胡处房族人等不德(得)异言,如有异言,
  
  自认套哄之咎。恐口无凭,立卖契为据。
  其田水由堂叔田放个(过)。
  其有老契未节(接)。
  道光二十年四月十三日 立卖明文契 胡起明 本人亲笔
  [半书] 壹佰零陆□
  永 远 管 业
  凭中人:胡起栢
  王应富
  胡上朝
  编号:dxz09 道光二十二年丁洪伦等卖地基文契 尺寸:53cm×66cm
  道光二十二年丁洪伦等卖地基文契
  立卖明地基文契人丁洪伦、丁洪道,侄国先、国盛、国凤、国富,孙朝芝等,今将祖父遗留花红园地基壹股,东抵、南抵李宅,西、北抵本宅,四至分明。凭本族三面言定,时价纹
  
  艮(银)捌两整。众上门,出卖与国雄名下管业,众领艮(银)清明祭祀,自卖之后,任随永远管业,与及房族子侄人等不得争论异言,如有此情,众人一面承耽(担)。恐口无凭
  
  ,立卖契永远为据。
  垦(埂)上树木一并在内。
  道光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立卖契 洪伦、洪道、国先、国盛、国富、国凤、朝芝
  永 远 管 业
  代字人:国兰
  凭中人:国凤
  秀
  安
  潘
  荣
  统
  庆
  照
  起
  顶
  朝选
  宋世选
  编号:dxz10 道光二十四年吴起荣卖陆地文契 尺寸:48.5cm×54cm
  道光二十四年吴起荣卖陆地文契
  立卖明陆地文契人吴起荣,为因乏用,今将祖父遗留自己名下陆地一块,坐落吴家园。东抵庙田与郑宅,南抵本宅地,西抵郑宅地,北抵丁宅大园,四至分明。请凭中证上门,出卖
  
  与丁国雄名下为业。是日三面言定,得授时价纹银柒两整,其银吴处亲手领明应用。自卖之后,契明价实,认(任)随丁处永远管业,吴处房族以及异姓人等不得争论异言。恐口无
  
  凭,立卖契永远为据。
  酒水画字在外
  其地各分二厢,老契瑞廷执长(掌)。
  立卖陆地文契人 吴起荣
  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七日
  永 远 管 业
  代字人:万有贵
  凭中人:吴起才
  杨光廷
  编号:dxz11 道光二十五年吴上润、吴上林卖陆地文契 尺寸:51cm×55.2cm
  道光二十五年吴上润、吴上林卖陆地文契
  立卖明陆地文契人吴上润、吴上林,二人为因需用,今请凭中上门,将祖父遗留分授名下陆地壹块,坐落吴家园。东抵庙田,南抵吴宅地,西抵徐宅地,北抵本宅地,四至分明。上
  
  门出卖与丁国雄名下耕种管业。三面言定,时价纹银壹两整,其艮(银)弟兄二人亲手领明应用。自卖之后,以及异姓人等不得异言,如有异言,自任(认)套哄之咎。恐口无凭,
  
  立卖契为据。
  垦(埂)上树木一并在内。
  道光二十五年三月十一日 立卖契 吴上润、吴上林
  永 远[管]业
  □□□:丁国佩
  凭中人:堂弟 吴上元
  编号:dxz12 道光二十五年徐顾氏、徐大德卖陆地文契 尺寸:52.3cm×57cm
  道光二十五年徐顾氏、徐大德卖陆地文契
  立卖明陆地文契人徐顾氏、同男大德,为因需用,今将祖父遗留名下陆地一玢,坐落塘房后边。东抵冯宅地,南抵张宅地,西抵丁宅地,北抵王宅地,四置(至)分清。请凭中上门
  
  ,出卖与丁朝云名下管业。即日三面议定,卖价银壹两五钱整。徐姓亲手领明应用,丁姓实艮(银)实契,并无货物准折。自卖之后,阴阳二宅,任谁(随)丁处开挖,徐姓本族人
  
  等不得异言争论,如有异言,自恁(认)套哄之咎。恐口无凭,立卖契为据。
  酒水画字在内
  道光二十五年五月十三日 立卖契人 徐顾氏、徐大德
  永 远 管 业
  代笔人:徐大荣
  凭中人:堂叔 徐惠
  尧
  编号:dxz13 道光二十九年杨法祥顶粮田文契 尺寸:50.4cm×51cm
  道光二十九年杨法祥顶粮田文契
  立顶明粮田文契人杨法祥,为因乏用,今将祖父遗留分受(授)本名下粮田乙(壹)块,坐落大坡脚。东抵牛路,西抵赵姓,南抵杨姓,北抵坡脚,四至分明。请凭中证上门,出顶
  
  与丁朝云名下耕种为业。是日三面议定,得授时价九三银陆两壹钱整,其银法祥亲手领[明]应用。自顶之后,契明价足,实银实契,任随朝云永远耕种管业,杨姓房族人等不得异
  
  言争论。恐口无凭,立顶契永远为据。
  立契日内天(添)二字。
  其田系有三升屯粮,在坡脚长田乙(壹)块上纳。
  酒水画字在外
  道光二十九年二月初八日 立顶粮田文契人 杨法祥
  永 远 管 业
  代 字:王如凡
  凭中人:胡 贵
  编号:dxz14 道光二十九年杨法祥、杨光全、杨元妹顶庙田文契 尺寸:50.4cm×54cm
  道光二十九年杨法祥、杨光全、杨元妹顶庙田文契
  立顶明庙田文契人杨法祥、同侄光全、孙元妹,为因乏用,今将祖父遗留分受(授)本名下庙田二块,坐落杨家荡。东、西、北三至俱抵沟,南抵万姓田,四至分明。随田上纳庙祖
  
  (租)乙(壹)石。请凭中证上门,出顶与丁朝云名下耕种为业。是日三面议定,得授时价九三银壹拾伍两整,其银叔侄亲手领明应用。自顶之后,契明价足,实银实契,认(任)
  
  随朝云永远耕种管业,杨姓房族人等不得异言争论。恐无凭,立顶契永远为据。
  立顶明庙田文契 杨法祥、侄光全、孙元妹
  道光二十九年二月初八日
  永 远 管 业
  代字人:王如凡
  凭中人:胡 贵
  编号:dxz15 道光三十年丁朝相卖陆地文契 尺寸:41cm×31.6cm
  道光三十年丁朝相卖陆地文契
  立卖明陆地文契人丁朝相,为因乏用,今将陆地□□小地一并在内,坐落山后。东抵本宅地,南抵路,西抵本宅地,[北抵]坡,四至分明,树木在内。今凭中上门,出卖与胞侄丁
  
  玉长名下耕种。是日三面言定,时价银叁两□□整。亲手领明应用,实艮(银)实契,并无货物准折。自卖□□,恁(任)随胞侄开挖耕种,朝相不得异言争论。恐口无凭,立卖□
  
  □远为据。
  道光三十年七月初二日 立契人 丁朝相
  永 远 耕 种
  代字人:周文蔚
  凭中人:李廷相
  堂曾祖 丁洪道
  伯祖 丁国政
  胞兄 丁朝杰
  丁朝仲
  编号:dxz16 咸丰二年左应海卖陆地文契 尺寸:50.5cm×55cm
  咸丰二年左应海卖陆地文契
  立卖明陆地文契人左应海,为因乏用,无处出办。今将祖父遗留分授本己名下陆地弍块,坐落大坝园,其余树木一并在内。东、南抵李姓界,西抵周姓界,北抵水井,四至分明。今
  
  请凭中证上门,出卖与丁朝云名下管业。即日三面议定,时市银弍两整。应海亲手领银应用,并无货物准折,亦无逼迫等情。比(此)系二比情原(愿),实银实契。自卖之后,任
  
  随买主永远耕重(种),卖主房族人等不得异言争论。如有异言,卖主一面承耽(担)。今恐人心不古,特立卖契为据。
  酒水画字清白
  代字:邵邦国
  凭中:李文仲
  李思先
  左应彩
  赵登彩
  咸丰壬子年六月二十日 立卖契约 左应海 立
  永 远 理 管
  编号:dxz17 咸丰五年丁玉长卖陆地文契 尺寸:54.5cm×34.5cm
  咸丰五年丁玉长卖陆地文契
  立出卖明陆地文契人丁玉长,为因乏用,今将自己名下所置陆地乙(壹)块,坐落山后。东抵本宅地,南抵路,西抵本宅地,北抵胞弟小地,四字(至)分明,其有树木一并在内。
  
  今请凭中上门,出卖与堂叔朝瀛名下管业佃安。是日三面言定,卖价时银弍两弍钱五分整。侄亲手领明应用。实银实契,并无货物准折。自卖之后,恁随堂叔永远耕种,侄不得异言
  
  。恐口无凭,立卖契为据。
  咸丰五年五月十五日 立卖契人 丁玉长
  永 远 耕 种
  代字人:丁汝宁
  凭中人:堂叔 朝惠
  蔚
  丁国政
  胞叔 朝相
  母 丁王氏
  编号:dxz18 咸丰六年丁有元卖陆地文契 尺寸:52.8cm×50cm
  咸丰六年丁有元卖陆地文契
  立卖明陆地文契人丁有元,为因需用,今将祖父遗留陆地壹坝(块),坐落山后。东抵岩头本宅地,南抵买主本宅地,西低(抵)本宅地界,北抵坡顶,四至分明。今请凭忠(中)
  
  上门,出卖与丁朝赢名下管业安佃。是日言定,价银壹两捌钱整,堂侄亲手接明应用。自卖知(之)后,恁随堂叔开挖安佃,侄子房族老幼人等不得异言,如有翻(反)复,自认套
  
  哄知(之)咎。恐口无凭,立卖契为据。
  其有杂木树次一并在内。
  咸丰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立卖契 丁有元
  永 远 管 业
  代 笔:王法祥
  凭中人:丁朝法
  丁朝惠
  编号:dxz19 咸丰六年周炳卖陆地文契 尺寸:51.7cm×57.5cm
  咸丰六年周炳卖陆地文契
  立卖明陆地文约人周炳,为因乏用,今将祖父遗留分授本名下陆地二厢,坐落石灰瑶(窑)。东抵徐宅,南、西抵卖主本宅,北抵丁宅,四至分明。今请凭中为证上门,出卖与丁朝
  
  云名下管业耕种。是日三面议定,时价银壹两肆钱贰分整。其银周姓亲手领明应用,实银实契,此系二比情愿。日后房敖(族)子侄异姓人等不得异言争论,如有此情,周姓自己一
  
  面存(承)耽(担)。今恐人心不古,立卖约为据。
  祖父传留三大支,二房得鲤鱼岩、大坡脚。三房得假角山。长房得石灰瑶(窑)地一厢。并无男女日食难过,卖来度日。
  咸丰六年正月二十六日 立卖约人 周炳
  永 远 管 业
  代字人:徐大荣
  凭中人:丁国宁
  吴尚信
  编号:dxz20 咸丰七年丁国兰卖陆地文契 尺寸:51.6cm×54.2cm
  咸丰七年丁国兰卖陆地文契
  立卖明陆地文约人丁国兰,为因兄殡在堂,今将本名下所置丁家园陆地壹段,四至俱抵本宅界,卖与姪(侄)朝楹、朝槐安葬其父。凭亲族议定柒两弍分,除去吴家园地弍段弍两弍
  
  分,领明价银伍两整。自卖之后,任随侄等耕种、安葬,叔并无后言异议。恐后人心不古,今凭亲族立明卖约为据。
  代 字:陈云峰
  凭中人:丁国凤
  统
  吴登甲
  刘亮臣
  丁国秀
  盛
  咸丰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立卖约人 丁国兰
  永 远 管 业
  编号:dxz21 咸丰九年胡起成等卖陆地文契 尺寸:52.5cm×61.9cm
  咸丰九年胡起成等卖陆地文契
  立出卖明陆地文契人胡起林、胡起易、胡起成、同侄发贵,为因乏用,今将祖父遗留地乙(壹)坋,坐落沙子坡阴阳二宅,认(任)随丁姓开挖。东抵本宅,南抵庙田,西抵胡宅地
  
  ,北抵赵、吴二姓地界,四至分明。今请凭中亲至(自)上门,出卖与丁朝瀛名下管业。是日三面议定,价艮(银)吹丝无砂肆两捌钱整。胡姓亲手领明应用,丁姓价足,实银实契
  
  ,并无贪饕、货物准折。自卖之后,认(任)丁姓永远管业,胡姓房族异姓人等不得异言,如有此情,自任(认)套哄之咎。恐口无凭,立卖契为据。
  酒水画字在内
  永 远 管 业
  代字人:郑山河
  凭 中:丁兆松
  丁朝品
  徐应主
  丁玉林
  立卖契 胡起成
  胡起易
  胡起林
  侄 发贵
  咸丰九年三月十八日
  编号:dxz22 咸丰九年左春芳卖陆地文契 尺寸:51.7cm×60.2cm
  咸丰九年左春芳卖陆地文契
  立卖明陆地开荒山田文契人左春芳,为因需用,今将祖父遗留本名下陆地、开荒山田,坐落陶家关下边,大小田地伍块。水井边山田二块,东抵李宅田,南抵李宅地,西抵李宅田,
  
  北抵丁宅田。又一块,东、南、西具(俱)抵李宅地,北抵坟坝。又一块陆地,东抵李宅上垦(埂),南抵本宅,西抵坟坝,北抵卖主坟田地,垦(埂)上周围圆(园)垦(埂)、树
  
  木一并在内,四至分明。今请凭中证上门,出卖与丁朝云名下耕种管业。是日三面议定,时价银叁两伍钱纹九各一半整。其银左亲手领明应用,实银实契,并无货物准折,亦无逼迫
  
  等情,此系二比情愿。自卖知(之)后,任凭丁姓耕安,左姓房族子侄、异姓人等不得异言争论。如有此情,自干(甘)重究(咎)。今恐人心不古,立卖契永远为照。
  咸丰九年十月十八日 立卖契 左春芳
  永 远 管 业
  代字人:徐泰昌
  凭中人:李宜昌
  徐大兴
  编号:dxz23 咸丰十年万登科卖陆地文契 尺寸:51cm×57.7cm
  咸丰十年万登科卖陆地文契
  立卖明陆地文契人万登科,为因乏用,今将本名下所置之业陆地一玢,坐落白坟下边。东抵丁、李二宅界,南抵侯宅界,西抵张宅界,北抵王宅界。又一块坐落拷挷山坡脚,东抵胡
  
  宅界,南抵路,西抵侯宅界,北抵侯宅界,四至分明。今请凭中上门,出卖与丁朝云名下耕安管业。言日三面言定,时价时银拾两整。其银万姓亲手领明应用,实银实契,并无货物
  
  花利准折,亦无迫逼等情,系是二彼情愿。自卖之后,不得反悔。日后四娘以及异姓人等争论,卖主一面承耽(担)。房屋二间、树木一并在内。恐口无凭,立卖约永远为据。
  咸丰十年十二月二十日 立卖 万登科
  永 远 管 业
  代 字:李安国
  凭中人:吴忠全
  丁国米
  徐大兴
  罗时贵
  编号:dxz24 同治元年丁维兴卖田文契 尺寸:50.6cm×59cm
  同治元年丁维兴卖田文契
  立卖明文约人丁维兴,为因乏用,愿将祖父所置之业田壹块,坐落大路边。东块(抵)路,南抵大路、丁宅地,西、北俱抵周宅界。其有陆地一块,坐落雅(丫)口上,东地(抵)
  
  路,南抵周宅地,西抵坡、北抵胡宅界,哀四田小地一段在内,四至分明。今请凭中上门,出卖与丁朝云名下耕安管业。言日三面议定,时价纹银叁两叁钱整。堂侄亲手领明应用,
  
  实银实契,并无准折。自卖之后,房族以及异姓不得异言争论。如有反复等情,自任(认)套哄之咎。恐口无凭,立卖约为据。
  管 业 永 远
  同治元年二月初十日 立 丁维兴
  代字人:李安国
  凭中人:丁朝槐
  丁朝柱
  相
  丁光兴
  编号:dxz25 同治元年赵中美卖陆地文契 尺寸:45.5cm×46.5cm
  同治元年赵中美卖陆地文契
  立卖明陆地文契人赵中美,为因需用,今将所置之业陆地壹块,坐落沙子坡。东低(抵)胡宅,南、西抵本宅,北抵胡宅,四至分明。今请凭中上门,出卖与丁朝楹名下管业。是日
  
  三面议定,时价玖九银壹两陆钱整,其银赵处亲手领明应用。自卖之后,并无货物准折,日后赵姓房族子侄人等不得异言,如有争论,自任(认)套哄之咎。自卖之后,任随丁姓永
  
  远开挖耕种管业。恐口无凭,立卖契永远为据。
  酒水画字在外
  同治元年三月初六日 立卖字人 赵中美
  永 远 管 业
  代字人:胡正国
  凭中人:侄 赵应洪
  赵中元
  编号:dxz26 同治二年丁佐星、丁双发、丁祥发卖水田文契 尺寸:53.4cm×61cm
  同治二年丁佐星、丁双发、丁祥发卖水田文契
  立卖明水田文契人丁佐星同弟双发、祥发,为因祖故,愿将父置之业科田壹块,坐落毛粟壳(栗坡)。东抵李宅田,南抵吴宅,西、北抵沟,四至分明。随田科米乙(壹)勺上纳县
  
  仓。亲自上门,出卖与堂伯丁朝云名下耕种。是日三面议定,时价九玖银壹拾壹两捌钱整。侄亲手领明应用,此系实银实契,并无货物准折,亦不得逼迫等情。自卖之后,房族人等
  
  不得异言争论,如有此情,三人一面承耽(担)。次后添银五钱。今恐人心不古,自任(认)套哄之咎。恐口无凭,立卖契为据。
  酒水画字在外
  同治二年五月初八日 立 丁佐星、弟双[发]、祥[发]
  永 远 管 业
  代 字:李安国
  凭中人:堂叔 丁朝槐
  徐大兴
  叶朝林
  堂兄 丁玉星
  编号:dxz27 同治二年李思祯、李国扬卖房屋地基文契 尺寸:54.6cm×64.3cm
  同治二年李思祯、李国扬卖房屋地基文契
  立卖约文契人李思祯、同男国扬,为因需用,今将祖业分授本名下房屋地基二间、神龛、路、牛圈、全石土瓦、园圃、垦(埂)上树木一并在内。东抵李宅田,南抵卖主本宅界,西
  
  抵阳沟,北抵李宅界,四至分明。请凭中证上门,出卖与丁朝云名下管业。原日三面议定,时价纹银贰拾二两捌钱整。其银李姓父子领明应用,实银实契,并无花利准折,亦无逼迫
  
  等情,此系二彼情愿。自卖之后,房族子侄以及异姓人等不得异言争论,如有反复等情,自任(认)套哄之咎。恐后无凭,立卖契永远为据。
  酒水画字在外
  同治二年三月十八日 立卖 李思祯
  代字人:李安国
  凭中人:丁朝槐
  李长生
  徐大兴
  李得扬
  李若扬
  李三妹
  堂屋中左一烈(列),日后二姓择(拆)房之日,柱廖(料)如(入)长生收。
  天 理 良 心
  永 远 管 业
  编号:dxz28 同治五年萧洪锦卖科田文契 尺寸:48.7cm×48.5cm
  同治五年萧洪锦卖科田文契
  立卖明科田文契人萧洪锦,为因移业置业,将祖父分授自己名下科田壹玢,大小地田共陆块,坐落上苑马道子。田上下弍块、地壹段,东抵沟,南抵庙田,西抵庙田,北抵路。下壹
  
  块,东抵陈宅田沟,南抵庙田,北抵庙田,西抵庙田,北抵沟。又田壹块,坐落羊毛坝,东抵叶宅界,南抵庙田,西抵沟,北抵谷宅田。又长田壹块,东抵沟,南抵学田,西抵陈宅
  
  ,北抵李宅田。又小河上边秧田壹块,东、南、北俱抵陈宅田,西抵河,共四至分明。随田科米壹升,丁[银]随粮上纳。今请凭中证上门,出卖与丁景星名下耕种安佃。是日三面
  
  议定,时价九九银陆拾柒两整。比时亲手领明应用,实银实契,并无贷物准折,亦无逼迫等情。自卖之后,任随丁姓耕[安]管业,以及萧姓房族子侄、异姓人等不得异言争论,如
  
  有此情,为萧姓一面承耽(担)。恐口无凭,立卖一纸永远为据。
  酒水画字清白。垦(埂)上蜡树在内,其有老契牵连,日后播(翻)[出]以为故纸。
  同治五年二月初一日 立卖契 萧洪锦 立
  永 远 管 业
  胞兄 萧洪宣 笔
  胞弟 萧洪坤
  凭中人:丁光廷
  齐修献
  原中人:李秀山
  堂侄 萧春盛
  编号:dxz29 同治五年陈朝樑卖科田文契 尺寸:49.7cm×60.2cm
  同治五年陈朝樑卖科田文契
  立卖明科田文契人陈朝樑,为因乏用,今将自己名下所置科田一玢,大小五块。坐落旧屯上边贰块,东抵沟,南抵陈宅,西抵陈、李二宅,北抵李宅田。又下边三块,东抵陈宅,南
  
  抵沟、陈宅田,西抵叶宅坟界,北抵李宅田,四至分明。随田科米壹斗肆升五勺,丁银随粮上纳。愿请凭中证上门,出卖与丁景星名下管业。是日三面议定,卖价玖九纹银贰拾两零
  
  陆钱整。即日陈姓亲手收明使用,并无贷物准折,亦无逼迫等情。实银实契,此系二比情愿。自卖之后,任随丁姓管业耕安,陈姓房族以及异姓人等永无异言争论。如有此情,为卖
  
  主一面承耽(担)。恐后无凭,特立此卖契永远存照。
  垦(埂)上树木一并在内。
  酒水画字清白
  永 远 管 业
  代笔:陈香山
  原中:李思先
  凭中:程德选
  陈上元
  陈起川
  同治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卖明文契人 陈朝樑
  编号:dxz30 同治五年丁其昌、丁小元顶永右九粮田文契 尺寸:52.5cm×31.9cm
  同治五年丁其昌、丁小元顶永右九粮田文契
  立顶明粮田永右九文契人丁其昌、丁小元,为因需用,将父分授本名下田弍块,坐落门前。东、南抵沟,西、北抵本族田,四至分明。随田屯粮伍斗柒升。今请凭中上门,出顶与丁
  
  景星名下管业。三面议定,时价银肆两整。其银亲手领明应用,并无货物准折、逼迫等情。自顶之后,任随景星永远耕安,其昌子侄人等不得异言,如有此情,为其昌一面承耽(担
  
  )。恐口无凭,立顶契为据。
  酒水画字清白
  同治五年二月二十日 立卖契 丁其昌、丁小元
  永 远 管 业
  代字人:丁朝儒
  凭中人:丁兆松
  朝洛
  朝达
  编号:dxz31 同治六年丁朝云分关文契 尺寸:49cm×52.2cm
  同治六年丁朝云分关文契
  立分关父丁朝云,因余年迈,家业难以管理,所生子嗣既各成婚配,今将祖父遗留并己所置之田产地业一一拼清,凭神拈阄,叁股均分。自分之后,尔等须要和睦,各管各业,谨遵
  
  父命,毋得任性越占、日起口角等情,如有此情,自招重责。恐口无凭,立分关为据。凭亲族分授长子景星名下之田地、房屋、园圃开列于左:
  沟边秧田叁块、滥坝田乙(壹)坋、浪厂坡田乙(壹)坋、大水井田乙(壹)玢、滥灞(坝)田又乙(壹)块、磘坑田乙(壹)玢、求雨山田乙(壹)块、拷挷山地乙(壹)坋、塘房
  
  背后长地乙(壹)块、山后地乙(壹)份、杨家塘下边地乙(壹)块、大路旁田地壹坋、大坝园田地乙(壹)玢、求雨山地乙(壹)厢、吴家园辣子地一厢、正房西头乙(壹)间、
  
  神龛背后顶棚楼乙(壹)间、园圃合(和)西头房屋。
  屯科粮均摊,庙租随田上纳。
  [半书]万 代 富 贵
  永 远 发 达
  凭:胞叔 朝槐
  徐大兴
  代笔:王凤来
  同治六年二月十五日 立
  编号:dxz32 同治七年左应彩卖陆地文契 尺寸:49.5cm×58.9cm
  同治七年左应彩卖陆地文契
  立卖陆地人左应彩,为因乏用,今将祖父分授自己名下陆地伍块,坐落花园子。东抵左姓宅,南抵祖营(茔),西抵路,北抵李姓坟坝,树木一并在内,四至分明。今请凭中上门,
  
  出卖与丁锦星名下耕种管业。是日三面言定,卖价银伍两叁钱正(整)。应彩亲手领明应用,并无货物准折,亦无逼迫等情。系二比情愿,此实银实契。房族人等不得异言,如有异
  
  言,系卖主一面承当。恐口无凭,特立卖契为据。
  外添一字。
  酒水画字在内
  永 远 管 业
  代笔人:李登科
  凭中人:李 宣
  丁洪道
  李文仲
  周文佩
  □弟人:左应贤
  左应海
  同治七年二月初五日 卖主 左应彩 立
  编号:dxz33 同治九年丁朝云分关文契 尺寸:56.6cm×67.6cm
  同治九年丁朝云分关文契
  立分关人丁朝云,缘余生有三子,前已将所置薄产并祖父遗业三股均分。只因三子咸丰九年,长毛过此,会被虏在外,至今存没未能预。必所有分业应乘余在日,凭亲族与长子景星
  
  、孤孙汝霖分清。今将景星应得之处开列于在左,日后炳星不回则已,回则景星当念手足之情,体父母之意,仍照前分关指出,切嘱!恐口无凭,特立分关为据。
  邵家园两头田大小四块,小杨家挡田壹分,陆家园下边田一块,大杨家挡庙田半股,关脚花园子坝坝下边大田壹块,岩浪田乙(壹)分(玢)拾乙(壹)块,左姓坐厂壹个。又李姓
  
  坐厰乙(壹)个,老坐厂园子壹个,砂子坡地一分(玢),阿浪河地半股,大沟底下地乙(壹)分(分),杨家荡田大小贰块,石灰瑶(窑)地贰段。
  长 发 其 祥
  凭中亲族人:丁治星
  宋学礼
  马绍唐
  刘天禄
  李光廷
  丁光亭
  周元顺
  代 字:齐吉庵
  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立
  编号:dxz34 同治十一年丁松柏换约文契 尺寸:53.2cm×33.7cm
  同治十一年丁松柏换约文契
  立换约人丁松柏,将祖父分授名下老园铺壹半,愤(粪)坑一过(个),花红圆(园)一半,墙苑树木□□内。凭弟兄与侄等,出换与景星名下管业。是日三面言定,两面各值玖捌□
  
  □□□□,日后不得翻(反)悔找补,如有此情,自任(认)套哄之咎。恐后无凭,立换约为据。
  同治十一年十一月初八日 丁松柏 立
  各 平(凭)天 理
  代字人:耀廷
  凭中人:光廷
  桂荣
  汝霖
  编号:dxz35 同治十一年李吴氏卖科田文契 尺寸:48.5cm×55.5cm
  同治十一年李吴氏卖科田文契
  立卖明科田文契人李吴氏,为因需用,今将小水井科田乙(壹)块。东抵沟,南抵李姓田,西、北俱抵李姓田,四至分明。随田科粮弍升八合,丁艮(银)如(入)狮子山上纳。今
  
  请凭中上门,出卖与堂侄李培昌名下管业耕种。是日三面议定,时价九八银叁拾两叁分整。伯娘清(亲)手领明应用,实银实契,此系二比情愿,一(亦)无逼迫等情,二无套哄。
  
  恐口无凭,立卖契为据。
  内添三字。
  酒水画字清白
  同治十一年八月十二日 李吴氏 立
  永 远 管 业
  代字人:周智堂
  凭中人:李善昌
  中林
  值昌
  贵昌
  永昌
  德昌
  编号:dxz36 同治十一年李兴扬、李华扬、李三妹卖地基园圃墙苑天井文契 尺寸:51cm×56.5cm
  同治十一年李兴扬、李华扬、李三妹卖地基园圃墙苑天井文契
  立出卖明地基、园圃、墙苑、添(天)井、朝门路文契人李兴扬、李华扬、同堂侄李三妹,为因乏用,今将祖父遗留坐苑一个,坐落大屯关,寸土全石、树木壹并在内。东抵李宅,
  
  以岸石为界,南、西俱抵买主,兼抵吴姓墙头墙苑在内,北抵吴宅墙苑在内,兼抵李宅,以界石为界,横墙在内。请凭中证上门,出卖与丁景星名下管业。是日三面议定,玖捌纹银
  
  贰拾柒两整。彼时李姓伯侄亲手领明应用,实银实契,并无货物准折,亦无逼迫等情,此系二比情愿。自卖之后,任随丁姓子孙柱(住)坐管业,李姓房族子侄以及异姓人等不得异
  
  言争论。如有此情,为卖主一面承耽(担)。恐口无凭,立卖契永远为据。
  酒水画字清白
  其有老契未接,日后接出以为故纸。
  永 远 管 业
  代字:李光廷
  原中:李德杨
  凭中:李国杨
  李思祯
  丁儒林
  李廷祯
  李廷洪
  同治十一年六月廿五日 立卖契人 李兴扬、李华扬、同堂侄李三妹 立
  编号:dxz37 同治十二年李文盛分关文契 尺寸:44cm×48.5cm
  同治十二年李文盛分关文契
  立分关父李文盛,上年已死,所生二子俱已存办,其有祖父遗分授并己所置之产业,理宜均分。至(自)分之后,尔弟兄各要和睦,无得争论厚薄等情,方不负为父之苦哀也。今凭
  
  亲族分授次子李培昌之田产、地业、园铺(圃)、地基,开列于左:
  园背后长田壹块、窝子田壹块,秧田半块,西北边地基三间,下半股中墙为下,园子下半股。
  各 平(凭)天 理
  同治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立分关 李培昌
  代笔:李永昌
  凭中:李荣昌
  李善昌
  李文贤
  李德昌
  李中林
  编号:dxz38 同治十三年李国扬卖座基园子文契 尺寸:50.5cm×64.5cm
  同治十三年李国扬卖座基园子文契
  立卖明坐基园子文契人李国扬,为因乏用,今将祖父遗留坐基间半,园子壹个,东抵李家田,西、南抵本宅,北抵丁宅。又地壹块,坐落大坝,东抵陈宅,南抵李宅,西抵卖主,北
  
  抵左宅,四至分明。请凭中上门,出卖与丁□廷名下管业。是日三面议定,卖价九九银捌两整。彼时李姓亲手领明应用,并无货物准折,亦无逼迫等情。自卖之后,任随丁姓子孙永
  
  远住坐,李姓以及异姓人等不得异言争论。如有此情,将纸赴公理论。恐口无凭,立卖契为据。
  酒水画字清白。周围墙苑树木一并在内。
  永 远 管 业
  代 字:李廷槐
  凭中人:徐大兴
  周永昌
  李得扬
  同治十三年六月初六日 卖契 李国扬
  编号:dxz39 光绪三年李吴氏卖水田文契 尺寸:45cm×47.3cm
  光绪三年李吴氏卖水田文契
  立卖明水田文契人李吴氏,为因乏用,今将自己买明之业,坐落园背后秧田乙(壹)块,东、西、北俱抵李姓,南抵庙园,四置(至)分明。载科粮壹升,丁银入狮子山上纳。请凭
  
  中证上门,出卖与堂侄李培昌名下为业耕安管理。是日三面议定,时价玖弍无鎌砂银弍两整。吴氏亲手领明应用,此系二比情愿,实银实契,并无货物准则,亦无逼迫等情。自卖之
  
  后,任随堂侄永远管业,以及房族异姓人等不得异言争论,如有此情,自任(认)套哄之罪。恐口无凭,立卖契永远为据。
  酒水画字清白
  光绪三年七月初十日 立卖契人 李吴氏
  各 平 天 理
  代字:刘修之
  凭中:李善昌
  李钟霖
  李荣富
  编号:dxz40 光绪四年李得扬、李廷槐卖水田文契 尺寸:50cm×54.2cm
  光绪四年李得扬、李廷槐卖水田文契
  立卖明水田文契李得扬、同子廷槐,为因乏用,今将祖父遗留分受(授)本名下田弍块,坐落仡佬坟,随田科粮五合。东抵路,南抵沟,西抵何宅田,北抵卖主地,垦(埂)[上]
  
  蜡树亦(一)并在内,四至分明。今请凭中上门,出卖与丁景星名下管业。是日三面议定,价市银拾肆两五钱整。卖日亲手领明应用,实银实契,并无贺(货)物准折,亦无逼迫等情
  
  。自卖之后,任随丁姓永远耕种管业,李姓房族子侄及异姓人等不得异言争论,如有此情,将纸赴公理论。恐口无凭,立卖契为据。
  酒水画字清白
  老契系是连契未接,交与丁姓。日后接出,以为故纸。
  光绪四年二月二十日 卖 李得扬 立
  永 远 管 业
  代字人:李廷槐
  凭中人:李永昌
  李廷元
  周永昌
  侯正申
  周其昌
  李廷桢
  编号:dxz41 光绪十年王明春卖陆地阴阳二宅文契 尺寸:49cm×50cm
  光绪十年王明春卖陆地阴阳二宅文契
  立卖明陆地阴阳二宅文契人王明春,为因需用,今将祖父遗留分授本名下陆地壹玢,坐落地名拷扒山大地壹坋。东抵侯姓界,南抵赵、吴二姓界,西抵吴姓界,北抵侯姓界,四至分
  
  明。今请凭中证,出卖与张洪先名下管业。是日三面议定,时价谁(随)市币银柒两零一钱整。王姓亲手应用,并无货物准折,任随张姓开挖耕种管业,实银实契。王姓自卖知(之
  
  )后,老幼人等不得异言争论,如有此情,二彼情应(愿),王姓不得异言,自任套哄知(之)咎。恐口无凭,立卖契永远为据。
  光绪十年润五月二十四日 立卖契人 王明春
  永 远 管 业
  凭中:侯正申
  侯发贵 代笔
  丁朝进
  嫂 王金氏
  李杨先
  编号:dxz42 光绪十八年李杨兴顶庙田文契 尺寸:49.5cm×53.5cm
  光绪十八年李杨兴顶庙田文契
  立顶明狮子山庙田文契人李杨兴,为因乏用,今将所种庙田乙(壹)块,坐落水井上。东、南俱抵李、徐二姓,西抵大路,北抵刘、李二姓,四至分明。今请凭中上门,出顶与李培
  
  昌名下管理。是日三面议定,时价玖玖银弍拾壹两整。亲手接明应用,实艮(银)实契,二比情愿。自顶之后,任随堂叔永远耕种管业,侄不得异言,如有此情,将纸付(赴)公理
  
  论。恐口无凭,立顶字永远为据。
  每年庙租捌斗,由李永昌田过水。
  光绪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立顶字 李杨兴
  永 远 管 理
  代字人:李永昌
  凭中人:李应福
  丁朝精
  李杨先
  编号:dxz43 光绪二十年侯大兴当大田文契 尺寸:44.5cm×25cm
  光绪二十年侯大兴当大田文契
  立当明大田文契人侯大兴,为因乏用,今将至(自)己本名下大田一块,坐落大沟。今请凭中上门,出当与李培昌名下耕安。时价[九]九银九两整,侯姓亲手领明应用,实银实契
  
  ,二比情愿。侯姓讨转去耕种,每年秋成上腊(纳)祖(租)谷一旦三□,不得短升合,如有短少,任随李姓证田另安。侯姓房族子孙、玉(异)姓人等不得玉(异)言争论。十当
  
  十赎,言定当三年一补,当祖(主)一面承耽(担)。孔(恐)口无凭,立当契为据。
  老契一张在内。
  对月归续。
  代字人:李秉臣
  凭中人:徐林歌
  光绪二十年冬月初七日 当立
  编号:dxz44 光绪二十一年侯大兴卖水田文契 尺寸:35.5cm×63.7cm
  光绪二十一年侯大兴卖水田文契
  立卖明水田文契人侯大兴,为因乏用,今将祖父遗留分授本名下之业,坐落大沟边水田壹块。东抵河沟,南抵侯姓界,西抵徐姓,北抵赵姓垦(埂)界,四至分明。亲手(自)上门
  
  ,卖与李培昌名下耕种管业。是日三面言定,价置(值)玖九银拾一两零一钱整。侯姓亲手领明应用,并无货物准折,亦非逼迫等情。此系二彼情愿,实银实契。侯姓自卖之后,任
  
  随李姓耕种管业,不得翻(反)悔之易(意),如有翻(反)悔之义(意),自认重咎,不得异言争论。恐口无凭,卖契永远为据。
  酒水画字清白
  光绪二十一年后五月十二日 立卖契人 侯大兴
  永 远 耕 种
  凭中:侯大顺 亲笔
  李应明
  编号:dxz45 光绪三十三年李培昌分关文契 尺寸:48cm×27.5cm
  光绪三十三年李培昌分关文契
  立分关父李培昌,所生二子俱已存力,其有祖父遗分授并己所置之田地业,理宜均分。至(自)分之后,尔[等]弟兄各要和睦,无得论厚薄等情。今凭亲族分授,弟李应荣之田地
  
  业,房产间半,园货(背)后大秧田乙(壹)块,窝子田壹块。右(又)坐落大蒜地壹块,又水井上田半块,园子半[个]。心干(甘)情愿,得授无悔,又郭家坟田半块,弟人人
  
  富贵,家家荣昌。恐后无凭,立分关为据。
  各 平(凭)天 理
  代字人:李炳臣
  凭中人:李芝昌
  光绪三十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立分关 李应荣
  编号:dxz46 光绪三十四年丁洪亮当水田文契 尺寸:51cm×23.7cm
  光绪三十四年丁洪亮当水田文契
  立当明水田文约人丁洪亮,为因乏用,愿将本己名下邵家大园水田四块,东底(抵)庙田,西、南、北抵本宅,四字(至)分明。随田所拨徐国祥,秋成上纳租谷三石二斗,余剩如
  
  (入)洪亮消算所收。今请凭中上门,出当与安顺城胡祝山名下管理。是日三面言定,当价九九银白抵伍十两整。即日亲手收明应用,二比情愿,十当十赎,兑(对)月赎取,三年
  
  为满,并无货物、逼迫等情。恐口无凭,特立当契为据。
  天(添)字三过(个)。
  另将滥坝老契乙(壹)张在内。
  代:丁洪亮
  凭中:徐国祥
  省 平 兑 足
  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十六日 立当约为据
  编号:dxz47 宣统二年侯光国卖水田文契 尺寸:47.4cm×51cm
  宣统二年侯光国卖水田文契
  立出卖明水田文契人侯光国,为因乏用,今将祖父遗留分授本名下之业,坐落地明(名)大沟边抵(底)下水田二块。东抵丁姓垦(埂)界,南西抵卖主,北抵赵、丁二姓垦(埂)
  
  界,四至分明。今请凭中证上门,出卖与汪正起名下耕种管业。是日三面言定,价置(值)玖九银弍拾壹两二钱整。侯姓亲手领明应用,并无货物准折,亦非逼迫等情,此系二彼情
  
  原(愿)。自卖之后,任随汪姓耕安管业,不得翻(反)复□义,自认套哄知(之)咎,不得异言争论,侯姓房族子侄,卖主一力承耽(担),不得异言。恐口无凭,立出卖契永远为
  
  据。
  老契卖主执掌,酒水画字清白
  耕 种 管 业
  代字人:侯大顺
  大礼
  凭中人:吴思兰
  侯光显
  侯光祖
  吴思秉
  原中人:侯光照
  宣统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立出卖契人 侯光国
  编号:dxz48 宣统二年侯光祖卖水田文契 尺寸:47.5cm×50.5cm
  宣统二年侯光祖卖水田文契
  立出卖明水田文契人侯光祖,为因乏用,今将祖父遗留分授本名下知(之)业,坐落地明(名)大沟抵(底)下水田壹块。东抵侯姓垦(埂)界,南抵卖主,西、北抵赵姓垦(埂)
  
  界,四至分明。今请凭中证上门,出卖与李应荣名下耕种管业。是日三面言定,价置(值)玖九银肆两五钱整。侯姓亲手领明应用,并无货物准折,亦无逼迫等情,此系二彼情愿。
  
  侯姓自卖之后,任随李姓耕安,不得翻(反)复知(之)义,侯姓房族子侄以及异姓人等不得异言争论。恐口无凭,立出卖契一纸为据。
  老契胃(未)接,日后翻出打如故子(纸)。
  耕 种 管 业
  代字人:侯大顺
  侯大礼
  凭中人:张子山
  侯光国
  侯光照
  宣统二年十二月初二日 立卖契人 侯光祖
  编号:dxz49 民国四年胡方氏、胡少山收约文契 尺寸:28cm×27.8cm
  民国四年胡方氏、胡少山收约文契
  立出收约人胡方氏、同子少山,母子桑良(商量),今凭街方(坊)首人,亲手收到大屯关丁汝宽名下旭银伍拾捌两正(整)。今凭李用安、堂兄胡瑞清本利收亲(清),母子日后不
  
  得翻(反)悔。如有翻(反)悔,少山愿请胡瑞清壹面承耽(担)。今恐人心不古,特立收约为据。
  凭中人:方心田
  丁明清
  邵秀廷
  李用安
  胡瑞清
  民国四年正月十二日 胡少山 亲立
  编号:dxz50 民国四年胡少山抱承文契 尺寸:28.2cm×26cm
  民国四年胡少山抱承文契
  立出抱承字人胡少山,为因母子不和,老契为(未)接,言定正月内接交。如若不接,少山愿将大屯关王家大园田乙(壹)玢作抵。今恐人心不古,特立抱承为据。
  凭中人:胡瑞清
  李用安
  丁明清
  邵秀廷
  方心田
  民国四年正月十二日 少山 亲立
  编号:dxz51 民国十九年李明光当田文契 尺寸:51.6cm×47.2cm
  民国十九年李明光当田文契
  立当明田地文契人李明光,为因乏用,无处出辨(办),今将祖父遗留分授本己名下田地,坐落黑土田,田地大小叁块。东抵路,南抵坟墓,西抵李姓界,北抵庙田,四至分明。照
  
  老契情愿请凭中证,三面踏明上门,出当与王绍清名下管理。是日三面议定,当价肆拾元整。当日言定,脚谷四斗,即日当主亲手领明应用,此系实银实契,亦系二比心甘情愿,并
  
  无货物准折,亦无逼迫等情。自当之后,任随少清管理耕安,李姓房族子侄以及异姓人等不得异言。立当三春,其田租系每年上纳,不得短少升合,如有短少,认(任)随当主扯田
  
  另安,明光不得异言。外外对期赎取,倘若过期,心想承处一年的全租,至银色当照纸交接,系是银兑足,十当十赎,亦不得十当九赎之理。其有老契一张同押,言出行随,永无改
  
  移。恐口无凭,特立当契一纸为据。
  凭中人:吴仲香
  代字人:李天华
  民国十九年冬月初二日 当主 李明光 立
  照 契 归 赎
  编号:dxz52 民国十九年徐崇森、徐振荣卖陆地文契 尺寸:50.8cm×60.2cm
  民国十九年徐崇森、徐振荣卖陆地文契
  立卖明陆地文契人徐崇林、侄振荣,为因乏用,无处出办,今将祖父遗留分授本己名下陆地壹坋,周围树木一并在内,坐落狮子山揩(背)后。东抵杨姓界,南抵幺岩,西抵狮子山
  
  园,北抵苗姓界,四至分明。今请[凭]中上门,出卖与丁邵氏名下。正小洋弍拾肆元整,卖主亲手领银应用,实银实契,二彼情愿,并无货物准折,亦非逼迫等情。自卖之后,任
  
  随买主为阴为阳,开挖耕种,卖主房族侄子以及异姓人等[不]得异言。恐口无凭,立卖契永远为据。
  老契连契未接。如有接抵,当接出作如姑(故)纸。
  酒水画字清白
  永 远 管 业
  天 理 良 心
  凭中:徐起昌
  代字:邵秀廷
  民国十九年二月初十日 徐崇森、徐振荣 立卖契 立

知识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出版者:孔学堂书局

本书为贵州安顺地区屯堡村落的典型村落——大屯村的明清及近代契约文书的汇编合辑,全书以文书持有者为单位,根据契约文书订立时间,对文书编目,以体现文书的归户性,串票放在文书之后,文书分类索引置于书后,以便查询、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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