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三年颜耀堂卖水田文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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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049
颗粒名称: 民国十三年颜耀堂卖水田文契
分类号: D927.733.36
页数: 1
摘要: 民国十三年颜耀堂卖水田的文契。
关键词: 民国十三年 颜耀堂 水田 文契

内容

立卖明水田文契人颜耀堂,为因移置,今将买明水田乙(壹)坋,大小陆块,坐落大屯大门楼外中沟。东抵丁、李二姓界,南抵庙田,西抵沟与李姓田,北抵沟,四至分明。随田载西右九科米肆升,丁银入狮子山公田上纳。愿请凭中证上门,出卖与丁汝开名下管业。是日三面议定,得授正板花银伍百玖拾元整。即日立契兑清,卖主亲手领银应用,此系实银实契,二彼心甘情愿,并无货物准折,亦非逼迫等情。自卖之后,任随买主子孙永远管业,卖主房族子侄以及异姓人等不得异言争论,如有此情,卖主一面承耽(担)。恐口无凭,特立卖契一纸永远为据。
  酒水画字清白
  老契揭交。
  民国十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颜耀堂 亲笔立
  永 远 管 业
  原中人:李和清
  丁右铭
  凭中人:丁重辉
  颜海清
  颜彬甫
  颜士亨
  颜道亨
  颜谦亨

知识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出版者:孔学堂书局

本书为贵州安顺地区屯堡村落的典型村落——大屯村的明清及近代契约文书的汇编合辑,全书以文书持有者为单位,根据契约文书订立时间,对文书编目,以体现文书的归户性,串票放在文书之后,文书分类索引置于书后,以便查询、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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