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元年李廷茂当房屋地基文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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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033
颗粒名称: 民国元年李廷茂当房屋地基文契
分类号: D927.733.36
页数: 1
摘要: 民国元年李廷茂当房屋地基的文契。
关键词: 民国元年 李廷茂 房屋地基 文契

内容

立当明房屋地基文契人李廷茂,为因需用,今将祖父遗留之业,正房、厢房五间未立,正房、厢房又四间,苑坝壹个,洞径两个,牛栏壹个,週维(周围)墙苑、树木一并在内,坐落徐家巷口。廷茂愿请凭中上门,出当与张洪顺名下管理居住。即日三面议定,当价九九银肆拾壹两整。其银廷茂亲手领明应用,此系五年为期,十当十赎,二比情愿,并无货物准折,亦非逼迫等情。自当之后,任随洪顺管理居住,廷茂房族子侄以及异姓人等不得异言争论。恐口无凭,立当契为据。
  内有板桥湾水田壹块在内作抵,内有老契三张在内作抵。
  各 凭 天 理
  凭中人:徐天培
  张子山
  代笔人:丁汉璋
  大中华民国元年阴历七月十六 当契人 李廷茂 立

知识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出版者:孔学堂书局

本书为贵州安顺地区屯堡村落的典型村落——大屯村的明清及近代契约文书的汇编合辑,全书以文书持有者为单位,根据契约文书订立时间,对文书编目,以体现文书的归户性,串票放在文书之后,文书分类索引置于书后,以便查询、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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