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三年胡登福卖陆地文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000
颗粒名称: 民国十三年胡登福卖陆地文契
分类号: D927.733.36
页数: 1
摘要: 民国十三年胡登福卖陆地的文契。
关键词: 民国十三年 胡登福 陆地 文契

内容

立卖明陆地文契人胡登福,为因乏用,今将祖父遗留名下地壹玢,坐落沙子陂,大小弍块。其地一地(块),东抵赵、万二姓界,南抵路,西抵路,北抵徐姓界。又一块东抵赵姓界,南抵徐姓界,西抵徐姓界,北抵周姓界,四至分明。今请凭中上门,出卖与徐国泰名下管业耕种。是日三面议定,时价银正洋弍拾元零伍角整。其银卖主亲手领银应用,实银实契,并无货物转折,亦非逼迫等情。自卖之后,任随买主永远管业耕安,卖主房族子侄以及异姓人等不得异言争论,如有此情,卖主一面承耽(担)。恐口无凭,特立卖契永远为据。
  酒水画字清白
  立卖契人:胡登福
  永 远 管 理
  原中人:徐佐才
  凭中人:葛二妹
  代字人:王德明
  民国十三年六月初三日 立卖

知识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出版者:孔学堂书局

本书为贵州安顺地区屯堡村落的典型村落——大屯村的明清及近代契约文书的汇编合辑,全书以文书持有者为单位,根据契约文书订立时间,对文书编目,以体现文书的归户性,串票放在文书之后,文书分类索引置于书后,以便查询、利用。

阅读

相关人物

胡登福
相关人物
徐国泰
相关人物
徐佐才
相关人物
葛二妹
相关人物
王德明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