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一年徐刘氏、徐老三、徐老四让土地文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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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3975
颗粒名称: 光绪二十一年徐刘氏、徐老三、徐老四让土地文契
分类号: D927.733.36
页数: 1
摘要: 光绪二十一年徐刘氏、徐老三、徐老四让土地的文契。
关键词: 光绪二十一年 徐老三 土地 文契

内容

立出无有后患字人徐刘氏、同子老三、老四,因卖包(胞)兄之地,兄生下一子苗子,日后长大承(成)人争伦(论)不卖,母子情愿将麻山长地乙(壹)块与国太管业耕种。刘氏母子不得异言,如有异言,自任(认)套哄之咎。恐口无凭,立出字为据。
  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初八日 立
  代字:丁玉廷

知识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出版者:孔学堂书局

本书为贵州安顺地区屯堡村落的典型村落——大屯村的明清及近代契约文书的汇编合辑,全书以文书持有者为单位,根据契约文书订立时间,对文书编目,以体现文书的归户性,串票放在文书之后,文书分类索引置于书后,以便查询、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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