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三十二年丁汝煊卖房屋地基文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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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3931
颗粒名称: 光绪三十二年丁汝煊卖房屋地基文契
分类号: D927.733.36
页数: 1
摘要: 光绪三十二年丁汝煊卖房屋地基的文契。
关键词: 光绪三十二年 丁汝煊 房屋地基 文契

内容

立卖明房屋地基人丁汝煊,为因需用,今将祖父遗留分授本己名下正房五间,下边院坝、周围墙院一并在内。东抵王姓界,南抵本宅,西、北俱抵丁姓,四至分明。日后起房、洒水在外,今请凭中上门,出卖与赵应发管理居住。即日三面言定,时价玖九银拾贰[两]陆钱整。是日卖主亲手领明应用,实银实契,此系二比情愿,并无货物准折,亦非逼迫等情。至(自)卖之后,恁(任)随赵姓永远管业,卖主房族子侄以及异姓人等不得异言争论,东、南、西横墙顺墙、寸土拳石、果木一并在内,路由王姓门口两家共出共进。恐口无凭,特立卖契为据。
  随后又卖后路一条,时价小洋银叁元伍角整。丁汝煊亲手领银应用,日后不得翻(反)悔,如有翻(反)悔,立契字为据。
  酒水画字清白
  永 远 管 业
  代字:丁富安
  凭中:丁汝芳
  原中:胡玉廷
  光绪三十二年十月十二日 立卖契人 丁汝煊

知识出处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大屯契约文书汇编(下册)》

出版者:孔学堂书局

本书为贵州安顺地区屯堡村落的典型村落——大屯村的明清及近代契约文书的汇编合辑,全书以文书持有者为单位,根据契约文书订立时间,对文书编目,以体现文书的归户性,串票放在文书之后,文书分类索引置于书后,以便查询、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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