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呈请教育厅饬令划还教育经费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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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3632
颗粒名称: 教育局呈请教育厅饬令划还教育经费文
分类号: F127
页数: 2
摘要: 193年,平坝县教育局呈请教育厅饬令划还教育经费文。
关键词: 教育 经费 款项

内容

呈为呈请转令县长饬令地方财政局划还教育经费,以维地方教育事:
  窃查平坝教育经费,向分教育行政经费及学校教育经费两种。学校教育经费,原为各学校自行收支,昔之劝学所仅处于监督地位,至劝学所本身之教育行政经费及私立学校补助费,系地方经费局开支,民国十七年(1928)改劝学所为教育局后,亦复如是,有案可稽。及十九年(1930)改公安队为公安局、实业所为建设局、经费局为财政局,扩大范围,增加开支,地方财政局不能支应,特请县政府召集会议,停支教育行政经费及补助私立学校补助费共二千余元,所有此项教育行政经费及私立学校补助费几于无着。适值各学校经费甫由教局统一,乃获于学校方面暂挪出支用,此年来平坝教育经费之所以亏累、学校之所以改组或停顿、教育之所以日形萎废也。乃者报张腾载我省主席及钧长履新,以各县经费支绌,出入悬殊,从事减政,缩紧开支,以谋款归实用,免蹈前此有名无实之弊,特裁并建设、公安两局,以节开支,免事挪移。窃维平邑公安、建设两局之开支,原系挪用教育经费之一部,今两局既有裁并之议,拟请钧长令饬平坝县长,转令地方财政局划还挪用之教育经费二千余元,或仍由财政局照前开支本局及补助私立学校,俾此项教育行政经费及私立学校补助费有着,免挪用学校经费,庶学校免有停顿改组之虞,教育前途,实利赖焉!所有呈请转令各缘由是否有当,理合具文呈祈钧长鉴核施行。谨呈。
  中华民国二十一年(1932)七月四日【教厅指令附后】

知识出处

平坝县志

《平坝县志》

出版者:贵州民族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平坝县的志乘、地理、民生、官治、自治、教育、武备、交通等发面的发展和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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