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庙田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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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3592
颗粒名称: 武庙田租
分类号: F127
页数: 2
摘要: 平坝县武庙田租的构成和租额。
关键词: 奉祀 武庙 田租

内容

武庙昔祀关,民国初年兼祀岳,此租盖昔日之关庙者。民国十六年(1927),县府令每年提租八石,交经费局补助办祭,余仍由庙中经理。原额如次:
  (1)隆武元年(1645),张经济义捐汪家坪田一分,纳租谷一斗三升。
  (2)康熙三十四年(1695),公买韩朝彦木龙潭科田一分,纳租谷一石五斗。
  (3)康熙四十六年(1707),张士禄义捐北门外大园一所,纳租谷六斗。
  (4)康熙三十六年(1697),公买史书沙石冲科田一分,纳租谷七石。
  (5)康熙四十五年(1706),公买朱文玉龙硐桥科田一分,纳租谷七石七斗。
  (6)雍正六年(1728),公买苏国相鹦①嘴石科田一分,纳租谷一石五斗。
  (7)乾隆十四年(1749),公买卫珩龙洞桥科田一分,纳租谷四石八斗。
  (8)乾隆三十九年(1774),公买曾学孔沙石冲科田一分,纳租谷三石三斗。【以上皆市石】
  (9)嘉庆十五年(1810),知县张振因民黄大政、大魁昆弟互控阿烈田亩,累年不息,遂捐银买置此产,详明臬宪,作记立石,共买得黄王氏同男欣文、欣高中九阿烈田草房九间,田十八分,共计一百二十八丘,地名下坝、深冲、狗头山、海琶井,鸡田、大关、柴坡冲等处。又荒熟土十二块,园地四幅,后山坡一幅,柴坡一幅。每年议纳租谷七市石,所有屯粮米八斗二升五合及地丁差徭,归原佃三姓自行承办,与官无干。十七年(1812)知县陈嘉祚定为春、秋祭祀之资,其契据、讨约、碑文各字,统交户书收藏。【此租合十六年(1811)县署所定者,
  ①鹦,上文作“莺”。是共有十五石】
  收入合计 共谷三十三石五斗三升。

知识出处

平坝县志

《平坝县志》

出版者:贵州民族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平坝县的志乘、地理、民生、官治、自治、教育、武备、交通等发面的发展和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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