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 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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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3483
颗粒名称: 第三 现代
分类号: K295.3
页数: 7
摘要: 平坝县现代武备军事的发展,包括驻军、保安警察队、公安局、司法队、团防五部分。
关键词: 武备 现代 平坝县

内容

驻军
  此为省防军队。反正之初,平邑有清代巡防营一哨,盖绿营撤后而填防者,国变后仍存在,至滇军初次入黔始溃散。
  除巡防营哨兵外,自民元(1912)至今皆有省军来驻,惟部队屡更易,时间有中断,军额有多少。十九年中去留之团、营、连极夥,难以悉举,清乡击匪多赖之。
  清乡击匪最出力,军纪风纪最整顿者,为十八年来驻之教导师。彼时值滇军第三次入黔之后,地方萑苻蒸炽,驻扎部队极多,至今尚遗载道口碑者,惟此师云。
  保安警察队
  此为县统系下之武备,民国八年(1919)成立。八年以前者或称警备队,或称警察队,然皆共此一项经费,器械内容大致相类,兹故只详保安、警察队之组织。
  公安局
  民国十五年(1926)变更上之分队,成立公安局。十八年(1929)又改为队,其组织。
  司法队
  县政府法警原无武装,只司缉案,不能击匪。十九年(1930)县长李镇坤由军部请获枪枝,乃即法警中挑选精锐编制是队,于八月成立,其组织如下表。
  团防
  反正之初,人民自卫方面成立商团保卫团。商团构成简陋,时间极短,毋容赘叙。兹即保卫团分为保卫团式及团防式各部述之。【自此以下系十九年(1930)整理时个人口头询问者,不知有无错误】
  民七(1918)以前之保卫团 反正后成立之保卫团,至民国七年(1918)名义无改,为民七(1918)以前之保卫团式。此式县城设总局,局设正副局长,各区设分局,隶于总局之下。
  十五年(1926)以前之团防 自民国八年(1919)至十五年(1926),改保卫团为团防,为十五年(1926)以前之团防式。此式县城设总局,局设总理、协理,各区设分局,隶于总局之下。此式与前之保卫团式,只各种名义异耳。
  十七年(1928)以前之团防 自十五年(1926)至十七年(1928),仍为前之团防式,所异者各区之团局直隶县政府,县城总局裁并入中区。
  现今之保卫团 至十八年(1929)起仍恢复保卫团名义,为现今之保卫团式。此式不特与上述之团防式异,更与前述之保卫团式异。
  区长属自治方面之行政系,团防属自治方面之武备系,惟县城总局与中区昔日虽同一地点,而两部划然,【十五年(1926)总局并入中区又混合】各区团丁因由各区长自动组织成立,习惯上皆以区长兼团局。行政与武备糅杂,曩之保卫团及团防皆然。现今之保卫团别设县团务委员、区团务委员,各区团务由团务委员办理,县团务委员总其成;团务委员上更设总监,【十八年(1929)时名团总】由县长自兼;【现又不兼,另委一正一副】各区长对团务只负筹款维持责任,行政与武备分晰,此其大异之点也。
  各区环境不同,其迫于匪患之区,反正后次第组织团丁成立分局,中惟南二、东三等区阙如。至十八年(1929)经滇军第三次入黔之后,匪焰益炽,十区团局始一律成立。就质的方面言,亦现今保卫团式之异点也。
  组织状况 设总局时,中区区长不兼团务,只各区区长兼团务,总局或独立,或混合。中区其人数较多,常练兵、常务兵分为两系,各区人数较少,不能如是分析。又总局并入中区,此时总局经费与各区之团防经费一律由花户筹给及理讲费补助,总局独立时,其经费由经费局补助。又新式保卫团别有委员。团防组织概况大致如是,兹列表如后。
  门户练 以上所述为团防中固定之有限兵额,门户练则异是,即额为无限的、无常款给养的、不固定于团局的,照各区花户壮丁编制训练而成者也。【尚未彻底组织,纪述从略】

知识出处

平坝县志

《平坝县志》

出版者:贵州民族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平坝县的志乘、地理、民生、官治、自治、教育、武备、交通等发面的发展和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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