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保时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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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3411
颗粒名称: 区保时代
分类号: K297.34
页数: 1
摘要: 平坝县区保时代自治机构的沉寂情况,包括编制、事务、经费和待遇四部分。
关键词: 平坝县 自治 沉寂

内容

自民国五年(1916)撤销县议事会以后,县中不复见有自治机关,【民九(1920)之参事会未成立,民十(1921)之第二届县议会虽成立,然不久】即无所谓自治事业,在此时期中,即为自治沉寂之时期。际此自治沉寂之时期,在县政府之下办理地方事务者厥惟区保,故自治沉寂时代即为区保时代。区保之各种概况如左。
  编 制 区设区长、副区长、【副区长或设或否】保董、【每保或五甲】甲长、【每甲约十排】排长。【每排约十家】招有团丁组织团防者,区长兼各乡团防首领,添设教练长。【如环境安靖,区内人家又无枪械之区,多只雇常务丁,不招团丁组织团防,即不设教练长】
  全县初只中、东、西、南、北五区,厥后几经变更划为十区,【参看《地理志》】每区保数不一律,中区多至八保,【后任意缩为六保】十区共四十九保。【或变为四十七保】
  事 务 此时代之区保最劳精疲神者为催征、【受官府委托催征杂税、粮秣等】、击匪、【兼团防首领者】理剖未成诉讼事件、清理户口等,次之教育、实业、交通、卫生等,皆未遑过问也。
  经 费 区保、甲、排长皆规定义务而未实给权利,惟理讲费补助及官厅委托催征时,少有提成而已。【官厅给此项提成否,悉听其便】组织团防之区团防经费由花户负担。
  待 遇 区保名称始于民国七年(1918),本由畴曩之团甲改来,习惯上每以团甲式之眼光待遇之,于是自好者惟恐浼己而不为,而区保之程度之品类遂复杂,竟酿成为官厅之奔走物,而非尊严之自治方面之职员,应办自治方面之事业,自治之益沉寂也宜哉。

知识出处

平坝县志

《平坝县志》

出版者:贵州民族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平坝县的志乘、地理、民生、官治、自治、教育、武备、交通等发面的发展和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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