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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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3325
颗粒名称: 证物
分类号: K892.22
页数: 1
摘要: 平坝县婚嫁习俗的证物包括书面和物品两部分。
关键词: 婚嫁 习俗 证物

内容

书面 各族间婚姻,如双方之直接者或他之关系者皆能文字之民族时,则取庚帖、【以红纸制成,书男女生年、月、日、时于上,初婚男女用】婚书【娶再醮妇或招赘多不用庚帖,只用主婚人所出之婚书,亦以红纸为之,即愿书也】等之书面为证物。
  物品 如双方之直接者或他之关系者皆不能文字之民族时,或取金钱,【如苗族、革老等之财礼是】或取首饰,或其他物品【即常用书面为证物之民族,亦多有不用书面只用此种物品者】等为证物。最近新法律,婚姻上证物概取书面,且有一定格式,更须贴用印花。

知识出处

平坝县志

《平坝县志》

出版者:贵州民族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平坝县的志乘、地理、民生、官治、自治、教育、武备、交通等发面的发展和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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