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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3299
颗粒名称:
分类号: K297.31
页数: 3
摘要: 平坝县群众组织中家族的介绍,从组合、情谊、规约等方面详细说明。
关键词: 群众 组织 家族

内容

组合 此为同一血统、同一姓氏由家而扩大之组和团,其团员有法理上及实际上之两范围,兹列图明之:
  据上图所载,是族之范围限于九,由已身直系上上推、下推或旁系上上推、下推均有一定,此外距远之同姓氏、同血统之男【及其配偶①】或女即不为族,此为法理方面者。【经生②家九族解说各不相同,故上图依照明清律中规定者绘,以其具法律上之效力而划一也】
  实际上,一般人之所谓族则与上图大异,其范围不限于九,凡自入黔始祖【县中汉户皆自外省来,无家不有入黔始祖,苗、仲等族亦然,惟彼族多无谱牒,致昧此种远祖】至于现在同姓氏、同血统所枝分派衍之子孙【包男女性及男性之配耦在内】皆为族,第以房分远近,别亲疏。如入黔始祖至现在已传二十世,族即赅括二十世。观各姓之族祠所供木主、族谱所载宗系便可证明。【即皆自入黔始祖至于现在】
  情 谊 县中汉、苗、仲、革老、“杂色”人多聚同姓氏、同血统之族而居,望衡对宇,朝夕相见,其情谊③不仅族也,且兼乡谊及友谊焉。
  规 约 族之范围既大,故各家族间多制定一种约束其族或发展其族之规约以为维持,纪载此规约之处为族谱,【亦有更书而悬诸宗祠者】施行此规约之地为宗祠,【即全族公共祠】执行此规约之人为族长、族正,或新式家族会中之职员。有此种规约实行,一族之生计或教育问题有补助,民事或刑事【刑事之轻微者】诉讼有调解,一族即社会上最坚固之一团体。【如能推而及于社会,更及于国家,则全中国人不涣散矣。清制:“地方有堡子、村庄聚族百人以上,保甲不能编查奸匿,则选族中有品望者立为族正,如有匪类容隐,照保甲一体治罪。”是族正有时更对国家负责任】
  县中各族有无宗祠者,【约五分之四】有无族谱者,【约十分之九】无无规约者,即无具体的亦多有不成文之习惯,即无族长、族正等必有类似之长老,故各族恒多坚固之状态。
  财 产 各家族间必有一族之公共财产,或祖宗遗留,或子孙筹集,或作宗祠祭祀,或作祖墓拜扫。在无宗祠之族,此项财产即存储于祖墓项下,【全县如是之祖墓约四分之一】又多为田租。顷年租谷涨价,除开支祭扫外率多赢益,又多以此项赢益补助族间之教育或生计经理之者,以族员为限,普通呼为“头人”。【轮流充当】
  ①偶,原文在表示“成双或成对”之意时,“耦”、“偶”混用,为便于阅读,全书统一改为“偶”。后文修改处不一一出注说明。
  ②经生,汉代称博士,专掌经学传授。
  ③谊,原作“绪”,误,据文意改。

知识出处

平坝县志

《平坝县志》

出版者:贵州民族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平坝县的志乘、地理、民生、官治、自治、教育、武备、交通等发面的发展和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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