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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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3056
颗粒名称: 全书序文
分类号: K297.35
页数: 4
摘要: 平坝县志旧《志》成书的全书序文。
关键词: 平坝县 旧《志》 序文

内容

刘书每类之前各冠小序,卷首列有总序。兹凡小序皆弗录,总序属一、二、三各次志稿者,见诸上述不再赘外,只录关于本次之总序二首、引一首。
  序 一
  邑之有乘也,修史之粉本也。史有褒贬,必取信于本地出身之志载,斯为信史矣。而六经者,又修志之根柢也。如诏、谕、奏、疏,诰命体也;观天察地、度地居民与夫制度沿革损益,纪载体也,则兼乎《书》;祈年祷雨,祝圣延厘,坛庙祭祀,饮射宾兴,各有仪节乐章,秩然有序,则兼乎《礼》;星何以飞?彗何以见?冰雹何以间作?修省何以获免?此理甚微,其应甚速,是皆阴阳变易为之①,则兼乎《易》;文人学士,诗歌碑颂,忠义节烈,间吐奇光,即苗童硐女,游咏②赠答,虽非正轨,亦饶十五国之风趣,则兼乎《诗》;至于抑扬前哲,品题时贤,要在发潜德之幽光,存忠厚之遗意,一私不敢存者也,则又兼乎《春秋》。乐统乎礼,礼行而乐附焉,志之难也如此。
  安平此志,亦③因乎旧志,间有删削。弃所当弃,录要之意也④;
  ①为之,道光《安平县志》作“之为”。
  ②咏,道光《安平县志》作“歌”。
  ③亦,道光《安平县志》作“一”。
  ④“弃所当弃,录要之意也”,道光《安平县志》作“删所当删,亦删烦出简之意也”。时有新增,增所当增①,无沽名钓誉之为也。撰述归之②一人之手,无旁杂以人言,而又于公余之暇,取诸平日之所见所闻及延访所及者,参考而互订焉③,盖其慎也。他日輶轩采访④,必⑤叹其书之信而足征,可知安平虽小,将必列于大雅之林矣!樾亭庆林序。
  序 二⑥
  邑之有志,非欲以饰美观、矜博识、侈华藻也。将以使生于斯者,念先畴而绵世泽,景芳型而美风俗也;将以使官于斯者,览其疆域风土、山川险隘、户口田赋、兵防邮传以及节烈之芳轨⑦、政治之因革、学校选举之盛衰,莫不了如指掌,而后得以识张弛之异势、缓急之异宜也。
  独是平坝自明洪武设卫以后,志乘缺如。康熙三十年(1691),知县黄亮辑有《志稿》四十篇,道光二年(1822),知县徐玉章因而广之为七十二篇,钱学使称其“无戾作者”,此皆有功于安平者也。然大成宫殿凡五迁,只详二地;名宦乡贤多辈出,仅载九人;关隘全缺,疆界未分,文治武备亦多疏略。而一卫有三指挥,公署只记县、捕二署。黄亮木主,旧祀书院,文中美请修城垣,动帑逾万,《志稿》均轶之。余若田赋、土产及忠烈、节孝,亦多有舛漏。
  宪于莅任之初,首议修辑,而谭瑞之《黔纪》既无其书,有明末年,屡经兵燹,乾隆戊辰⑧(1748),吏房失火,案牍无存。有志未逮,盖二年于兹矣。道光丙戌(1826)六月,从生员张瑛家得读国初卫守备卢公大济《志稿》一卷,纪载虽亦无多,而文庙之屡建于沙作东郊,平坝之旧名东溪,以及名宦乡贤、忠烈节孝、宦游死难、明经孝廉
  ①增所当增,二“增”字原均作“益”,据道光《安平县志》改。
  ②之,道光《安平县志》作“诸”。
  ③参考而互订焉,道光《安平县志》作“参互而考订焉”。
  ④采访,道光《安平县志》作“访采”。
  ⑤必,道光《安平县志》作“无不”。
  ⑥序二,此标题道光《安平县志》作“新辑安平县志叙”。
  ⑦节烈之芳轨,原作“节义之轨范”,误,据道光《安平县志》改。
  ⑧“戊辰”二字后,道光《安平县志》有“之岁”二字。及指挥、千百户、驻镇同知等之姓名,多为黄、徐《志稿》所未备,硕果之存,珍如拱璧。若不急为修辑,后益无征,岂非司牧者之过哉?
  惟是平原地瘠民贫,宪于是①年冬间议改文庙,卒以捐助无力而止。劝设便民仓谷及城乡义学,躬为劝谕②,数不满千金,且历二年而始竣事,若设志局,筹经费,虽数年弗能集也。用是开列条款,札饬诸生,采访旧闻,各陈所见,捐廉延请黔西优贡何天爵先生序次之。然事非亲历则有不得其详者,乃督六房书吏,遍搜旧牍,如城池、公署、职官、田赋、经费、蠲恤,颇得其详。又于下乡勘验及躬劝义谷、学田之暇日,与乡绅耆老相接见③,与之谈所历之山川险要及所见闻,以证其是否。其有不合④者,则更为谘诹,或⑤亲历其地,必求其至确而后已。自是民俗、苗语、人物、土产与夫疆域之交界、山川之脉络、道里之远近、关津之险要,莫不稍得其大略。新旧设立各⑥便民仓及新置治平书院膏火,城乡各义学田租章程,窃以为教养之事,莫大于此,志中尤倦倦焉。然又恐其纪近略远也,复于公余之暇,参之《明史》以搜其迹,考之《通志》以求其全,其中从略从详,皆⑦备见凡例。大抵惟求质实,不尚虚华,不敢以轻心掉之,不敢以私心出之,非邑之所有者不载,非志所当纪者不入⑧。为纲者十,为目者五十有三,总期于必征必信。
  自惟学浅,大雅贻讥。而生斯土者观其乡之乡贤、忠烈、节孝与凡可以振浇式靡者,有所观感兴起,贤才奋兴,风俗益美。官斯土者周知其时势异宜,风俗异尚,愈易敷其优优⑨之政,则是志之辑,或不无小补云。
  ①是,道光《安平县志》作“四”。
  ②劝谕,原作“谕导”,误,据道光《安平县志》改。
  ③与乡绅耆老相接见,原作“接见乡绅耆老”,据道光《安平县志》改。
  ④合,原作“同”,误,据道光《安平县志》改。
  ⑤“或”字后,道光《安平县志》有“复”字。
  ⑥“各”字后,道光《安平县志》有“乡”字。
  ⑦皆,道光《安平县志》无。
  ⑧非志所当纪者不入,此句原文作“非志之所有者不人”,据道光《安平县志》改。
  ⑨优优,原作“悠悠”,误,据道光《安平县志》改。
  道光七年(1827)十月下浣,前署都匀府分驻丹江通判,永从、普安、务川各县事,嘉庆戊寅、道光辛巳、壬午、乙酉贵州乡试同考①官,特授②安平县知县③刘祖宪谨序。

知识出处

平坝县志

《平坝县志》

出版者:贵州民族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平坝县的志乘、地理、民生、官治、自治、教育、武备、交通等发面的发展和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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