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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志乘志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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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坝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3045
颗粒名称:
志乘志
分类号:
K297.35
页数:
22
摘要:
平坝县修志的历史。
关键词:
平坝县
志乘
历史
内容
志乘志目录
第一 旧志稿
第一次志稿
第二次志稿
第三次志稿
第二 旧《志》成书
成书时代
全书序文
全书凡例
全书分类
修辑人物
全书经费
第三 新《志》续修
续修原因
续修概况
第四 新《志》付印
筹备商榷
筹印会成立
付印成书
志乘志
第一 旧志稿
第一次志稿
康熙九年(1670)八月,【据卢自序所署年月】卫守备卢大济辑,名《平坝卫志》,计一卷。内容、纲目,未知如何分析。稿成后未镌版,收藏于生员张瑛家。黄亮、徐玉章两次辑稿,均未之见。至道光六年(1826)知县刘祖宪始于瑛家得之,刘《志》之基本材料实出于此,其推挹之亦至,有云:“卢大济志稿一卷,纪载虽无多,而文庙之屡建于沙作东郊,平坝之旧名东溪,以①及名宦乡贤、忠烈节孝、宦游死难、明经孝廉②及指挥、千百户、驻镇同知等之姓名,多为黄、徐《志》稿所未备。”【见刘《志》序文】则此稿已散入于刘志中矣。兹录其序文一首。
卢大济《平坝卫志稿序》
邑之有志,犹国之有史也。国史传信,邑史③征实,盖以其令甲所关,风教所系,纲纪政事所式化,不欲一言一事稍涉疑诬,以愚天下后世之耳目。考《周官》三百,太史氏掌王之六典、八法、八则,职方氏掌王之土地、人民。故大而纲常伦纪,次则山川、人物与夫邦土、物贡等事,以及一丘一壑、一草一木之微,莫不登之彤管,以成一
①以,原缺,据《安平县志》[刘祖宪道光七年(1827)刻本(上海图书馆藏),以下简称“道光《安平县志》”]补。
②廉,原缺,据《安平县志》补。
③史,道光《安平县志》作“志”。代之书。古者①天子责之太史、职方,太史、职方采之乡邑,虽匹夫匹妇、闾巷讴谣,综缉成文,载在典册,然后贡之内府,名曰信史,如《春秋》尽取晋《乘》、《祷杌》合而成书之意。
今我国家定鼎以来,六合内外,悉隶舆图,凡一民一物,一草一木,莫不登风俗而成王会。而黔僻在天末,平原又属黔之最末者,其间山川灵秀,名贤奇节,代不乏人。然而欣欣鼓荡,望圣天子之恩泽者有日矣,每憾不能如隋珠赵璧,自致王庭。今逢督、抚两宪,念兹遐荒,久阻绝裔,慨然有修辑志书之命,檄下郡、县、卫、所,举全黔之地,山川发色,草木向荣,凡从前之名贤、义士、忠臣、孝子之英灵布护②,尽起而仰日月之末光。檄下之日,即庙祀鬼神,莫不欣悦。此诚千载之盛心、一代之大典也。但平原下邑,兵火二十余年之后,凡诸所有,荡佚烟尘,不止遗文散失而已。
愧大济武人,不能搦管为斯地阐幽,乃夙夜不遑,遍访搢绅故老,旁搜古迹遗编,历览封域关梁,问诸烟云泉石,因事征名,因名考实,四阅月。凡耳目之所未悉者,父老能言之;传言之所未尽者,遗书或载之。用是冰竞罔致,勒成一帙,虽文不雅驯,而得之传闻载籍者粗可备观。尽③遐陬僻壤之地,展卷已了如④指掌。缘此而上之王廷,则星祲可以察分野,沿革可以觐古昔,徭赋可以备会计,山川土田可以稽灵异,关梁封域可以识厄塞。至于忠孝节义,则可以励风化;名贤宿师,则可以劝后进;兵燹,则可以警窳堕;文章风雅,则可以倡末学。稍用以佐恩宪夫子咨询之万一。语有之:泰山不让土壤,以成其高;沧海不择细流,以成其大。异日者或得登之太史、职方氏,益以彰庙谟之宏揽,得不谓兹一乡一邑之厚幸欤?是当永镌我恩宪夫子之盛德鸿功于万万世矣!【此序见之刘《志》,除序外,稿中有无例言不可知】
①者,道光《安平县志》无。
②英灵布护,道光《安平县志》作“……之灵,英英布护”。
③尽,原作“盖”,误,据道光《安平县志》改。
④如,道光《安平县志》作“若”。
第二次志稿
康熙三十年(1691),知县黄亮辑,名《安平县志》,凡四十篇,未镌版。其材料亦散入于刘《志》。至稿之内容、纲目,有无序文、例言,均不可知。
第三次志稿
道光二年(1822),知县徐玉章辑,名《安平县志》,盖即黄《稿》广为七十二篇。【黄、徐各稿篇数,均见刘《志》序文】未镌版。其材料亦散入于刘《志》。内容照《通志》分为八纲。有序文二首。
钱宝琛《安平县志稿序》①
邑志之作,昉于《汉书·地里志》,义取乎考风俗、理人伦,即古者太师陈《诗》遗意。后世规制益备,体例益多,词烦则近碎,意简则多略,故秉笔者往往以为难。
黔中地处偏僻,开辟未久,其间都邑志乘,类多缺略。安邑又黔中之一隅耳,于经传无所考,于史书无所述,乌从而志之?然而风气之淳漓,物土之厚薄,户籍之盈缩,与夫制度文章之沿革损益,皆司牧者之所宜知也,又乌可以不志?
浙水徐君,以名孝廉来宰是邑,兴利起废,多可称述。今夏,余按试过其地,出所辑《安平县志》若干卷,丐序于余。其书规抚《通志》,为八纲:曰“天文”,曰“地理”,曰“营建”,曰“食货”,曰“秩官”,曰“武备”,曰“人物”,曰“艺文”。以类相从,文无冗出,虽篇帙无多,而体赡②事核,无戾作者,亦云美矣。余既闻徐君之治行,又嘉是书之有裨政教,足以补前人之缺而传后人之信也,爰为之序③。
①此序亦载道光《安平县志》卷十,文偶异。
②赡,原作“瞻”,误,据道光《安平县志》改。
③爰为之序,道光《安平县志》作“爰乐得而为之序”。
严昌汝《安平县志稿序》
《志》之原,起于《尔雅》,后世相沿不易。江文通言:著述之难,无出于《志》。予以为《志》诚难矣,而黔《志》尤难,至黔之州、县《志》尤难之难者,何者?其地僻,其事碎,其民杂。即安平而论,难志者有三:自元迄明,为府为卫,土司承袭,官鲜循卓,士①号天荒,文献无征,政治难详也;侏〓椎髻,革老苗夷,回汉迁寓②,五方杂聚,风俗难同也;裁卫设县,甫及百年,柔远、西堡,后先归并,旧册全堙,新图未备,户版难齐也。有此三难,而来牧者又多自远方,或四五千里,或七八千里,凡黔之山水,苗之风俗,大率皆见闻所未及,断难率尔操觚,草成一《志》,旁搜博采,非旦夕功。且宦辙无常,往往有考订垂成而奉檄迁调,不得不半途而废。此全黔州县之有《志》者所由少也。
嘉庆二十有四年(1819),余姻表兄南垞徐公,以名孝廉来宰兹邑,随地制宜,因势利导,汲汲皇皇,惟日不足。因慨然于《志》之不可③无也,访传闻,采④遗绪,复核之《省志》,参之黔书⑤,不赘不遗,有典有要。搜辑将成,予适戾止,遂出以示,并嘱为序。予惟《志》之为书也,援昔以绳今,鉴⑥往以坊来,由近以镜远,如木之绳也,水之坊⑦也,形之镜也。昔李吉甫作《元和郡国志》成,谓执此可以善治。南垞之为是《志》也,亦吉甫之意也夫!
①士,原作“土”,据道光《安平县志》改。
②“革老苗夷,回汉迁寓”,道光《安平县志》作“土著皆苗,汉民迁寓”。
③不可,原缺,据道光《安平县志》补。
④采,道光《安平县志》作“搜”。
⑤书,道光《安平县志》作“记”。
⑥鉴,原作“监”,误,据道光《安平县志》改。
⑦坊,原作“防”,误,据道光《安平县志》改。
第二 旧《志》成书
成书时代
第四次志稿辑于知县刘祖宪,名《安平县志》,旋即刻版付印,装订六厚册,《安平县志》于是成书。考刘自作例言,起稿于道光六年(1826)九月,成书于七年(1827)十二月。
全书序文
刘书每类之前各冠小序,卷首列有总序。兹凡小序皆弗录,总序属一、二、三各次志稿者,见诸上述不再赘外,只录关于本次之总序二首、引一首。
序 一
邑之有乘也,修史之粉本也。史有褒贬,必取信于本地出身之志载,斯为信史矣。而六经者,又修志之根柢也。如诏、谕、奏、疏,诰命体也;观天察地、度地居民与夫制度沿革损益,纪载体也,则兼乎《书》;祈年祷雨,祝圣延厘,坛庙祭祀,饮射宾兴,各有仪节乐章,秩然有序,则兼乎《礼》;星何以飞?彗何以见?冰雹何以间作?修省何以获免?此理甚微,其应甚速,是皆阴阳变易为之①,则兼乎《易》;文人学士,诗歌碑颂,忠义节烈,间吐奇光,即苗童硐女,游咏②赠答,虽非正轨,亦饶十五国之风趣,则兼乎《诗》;至于抑扬前哲,品题时贤,要在发潜德之幽光,存忠厚之遗意,一私不敢存者也,则又兼乎《春秋》。乐统乎礼,礼行而乐附焉,志之难也如此。
安平此志,亦③因乎旧志,间有删削。弃所当弃,录要之意也④;
①为之,道光《安平县志》作“之为”。
②咏,道光《安平县志》作“歌”。
③亦,道光《安平县志》作“一”。
④“弃所当弃,录要之意也”,道光《安平县志》作“删所当删,亦删烦出简之意也”。时有新增,增所当增①,无沽名钓誉之为也。撰述归之②一人之手,无旁杂以人言,而又于公余之暇,取诸平日之所见所闻及延访所及者,参考而互订焉③,盖其慎也。他日輶轩采访④,必⑤叹其书之信而足征,可知安平虽小,将必列于大雅之林矣!樾亭庆林序。
序 二⑥
邑之有志,非欲以饰美观、矜博识、侈华藻也。将以使生于斯者,念先畴而绵世泽,景芳型而美风俗也;将以使官于斯者,览其疆域风土、山川险隘、户口田赋、兵防邮传以及节烈之芳轨⑦、政治之因革、学校选举之盛衰,莫不了如指掌,而后得以识张弛之异势、缓急之异宜也。
独是平坝自明洪武设卫以后,志乘缺如。康熙三十年(1691),知县黄亮辑有《志稿》四十篇,道光二年(1822),知县徐玉章因而广之为七十二篇,钱学使称其“无戾作者”,此皆有功于安平者也。然大成宫殿凡五迁,只详二地;名宦乡贤多辈出,仅载九人;关隘全缺,疆界未分,文治武备亦多疏略。而一卫有三指挥,公署只记县、捕二署。黄亮木主,旧祀书院,文中美请修城垣,动帑逾万,《志稿》均轶之。余若田赋、土产及忠烈、节孝,亦多有舛漏。
宪于莅任之初,首议修辑,而谭瑞之《黔纪》既无其书,有明末年,屡经兵燹,乾隆戊辰⑧(1748),吏房失火,案牍无存。有志未逮,盖二年于兹矣。道光丙戌(1826)六月,从生员张瑛家得读国初卫守备卢公大济《志稿》一卷,纪载虽亦无多,而文庙之屡建于沙作东郊,平坝之旧名东溪,以及名宦乡贤、忠烈节孝、宦游死难、明经孝廉
①增所当增,二“增”字原均作“益”,据道光《安平县志》改。
②之,道光《安平县志》作“诸”。
③参考而互订焉,道光《安平县志》作“参互而考订焉”。
④采访,道光《安平县志》作“访采”。
⑤必,道光《安平县志》作“无不”。
⑥序二,此标题道光《安平县志》作“新辑安平县志叙”。
⑦节烈之芳轨,原作“节义之轨范”,误,据道光《安平县志》改。
⑧“戊辰”二字后,道光《安平县志》有“之岁”二字。及指挥、千百户、驻镇同知等之姓名,多为黄、徐《志稿》所未备,硕果之存,珍如拱璧。若不急为修辑,后益无征,岂非司牧者之过哉?
惟是平原地瘠民贫,宪于是①年冬间议改文庙,卒以捐助无力而止。劝设便民仓谷及城乡义学,躬为劝谕②,数不满千金,且历二年而始竣事,若设志局,筹经费,虽数年弗能集也。用是开列条款,札饬诸生,采访旧闻,各陈所见,捐廉延请黔西优贡何天爵先生序次之。然事非亲历则有不得其详者,乃督六房书吏,遍搜旧牍,如城池、公署、职官、田赋、经费、蠲恤,颇得其详。又于下乡勘验及躬劝义谷、学田之暇日,与乡绅耆老相接见③,与之谈所历之山川险要及所见闻,以证其是否。其有不合④者,则更为谘诹,或⑤亲历其地,必求其至确而后已。自是民俗、苗语、人物、土产与夫疆域之交界、山川之脉络、道里之远近、关津之险要,莫不稍得其大略。新旧设立各⑥便民仓及新置治平书院膏火,城乡各义学田租章程,窃以为教养之事,莫大于此,志中尤倦倦焉。然又恐其纪近略远也,复于公余之暇,参之《明史》以搜其迹,考之《通志》以求其全,其中从略从详,皆⑦备见凡例。大抵惟求质实,不尚虚华,不敢以轻心掉之,不敢以私心出之,非邑之所有者不载,非志所当纪者不入⑧。为纲者十,为目者五十有三,总期于必征必信。
自惟学浅,大雅贻讥。而生斯土者观其乡之乡贤、忠烈、节孝与凡可以振浇式靡者,有所观感兴起,贤才奋兴,风俗益美。官斯土者周知其时势异宜,风俗异尚,愈易敷其优优⑨之政,则是志之辑,或不无小补云。
①是,道光《安平县志》作“四”。
②劝谕,原作“谕导”,误,据道光《安平县志》改。
③与乡绅耆老相接见,原作“接见乡绅耆老”,据道光《安平县志》改。
④合,原作“同”,误,据道光《安平县志》改。
⑤“或”字后,道光《安平县志》有“复”字。
⑥“各”字后,道光《安平县志》有“乡”字。
⑦皆,道光《安平县志》无。
⑧非志所当纪者不入,此句原文作“非志之所有者不人”,据道光《安平县志》改。
⑨优优,原作“悠悠”,误,据道光《安平县志》改。
道光七年(1827)十月下浣,前署都匀府分驻丹江通判,永从、普安、务川各县事,嘉庆戊寅、道光辛巳、壬午、乙酉贵州乡试同考①官,特授②安平县知县③刘祖宪谨序。
新辑安平县志引
窃惟《周书》列王会之图,官礼重职方之掌。宅中驭外,太平修《御览》之书④;鉴古知今,吉甫作《元和》之志。眷兹平坝,夙号名区。天文当坤、未之交,光分翼轸;地理据滇、黔之险⑤,守固金汤。珠井则万颗流光,信泉则百刻记晷。城西响水之洞,深可巢云;署南梵刹之岩⑥,高还耸翠。金鳌、天马,上下游倚作屏藩;龙凤、羊场,东西道资为保障。
以此地灵,是生人杰。《易笺》发宋儒⑦之秘,陈定斋学绍、程朱⑧;名臣建大郡之坊,黄礼门政同召、杜。集飞鸿于中泽,“望系苍生”;凿巨石于岷江,人歌利济。谭光美一门尽节,犹传拜石于长冲;金总兵累世勤劳,竟中飞枪于贼垒。或募众捐躯于桥下,或举家焚死于楼中,或手刃七贼而死,或寇陷两关而亡。缅甸从王,黄贡生赤心贯日;校场遇难,何明府丹魄凌霄。劝夫仗义以从戎,节烈之贤堪悯;刈草资生以养父,孝子之行可嘉。此皆乾坤之正气,洵为宇宙之完人。若不急为阐扬,斯民曷由兴起⑨?苟或听其湮没,在位未免怀惭。
用殚苦心,纂修志乘。寻碑碣于荒烟蔓草,访遗轶于断简残篇。思激浊而扬清,宏纲务举;欲型方而训俗,片善难忘。无如昔名鬼
①“考”字后,道光《安平县志》有“试”字。
②特授,道光《安平县志》作“知”。
③知县,道光《安平县志》作“事”。
④书,原作“编”,误,据道光《安平县志》改。
⑤险,道光《安平县志》作“隘”。
⑥岩,道光《安平县志》作“崖”。
⑦宋儒,原作“先天”,误,据道光《安平县志》改。
⑧程朱,原作“邵周”,误,据道光《安平县志》改。
⑨起,道光《安平县志》作“行”。国,不登于伯益之《经》;后改罗施,只附于顺元之路。李子山骤成灰烬,文献①无征;水西酋②掠我民人,载籍③尽失。探④先朝之宝笈,无殊赵璧归难;搜石室之遗书,窃恨曹仓富少。况夫琼台九仞,取非一山之材;如彼锦绣千端,抽赖万蚕之绪。惟愿文坛耆夙⑤,出囊枕之秘书;学海名儒,来足音于空谷。若名贤,若节义,勿辞采访之劳;曰关隘,曰山川,莫惮登临之苦⑥。非世道所关,无取雕龙绣虎⑦;忘祖宗之善,必非孝子贤⑧孙。
嗟乎!秦灰既冷,尚存孔壁遗经;汲冢新开,便有周年纪册。矧昔日永平太守,曾传《黔纪》之著作⑨;岂今时平坝文人,遂无宝书之贡⑩献?凡兹绅士,各抒见闻,毋或畏难,襄兹盛举。知县刘祖宪。
全书凡例
共二十二条,录如下⑪。【按本志卷首编辑大意中,对于刘公《旧志》体例,间或信笔所及,似觉有肆无忌惮之处,此乃对事之商榷,切勿混为对人之月旦。公实吾邑循良第一人,旧《志》实当时时代必定之产物。然亦幸而有此,今日得所依据,吾人只有感激不已也】
一、天文星野之说,谢东山诸《志》俱以安顺为参、井之余,无论参、井本属周、秦、韩、魏分野,即以参、井言,自夏禹八年甲子至道光七年(1827),共三千九百八十五年,已右差五十余度。今之参、井,
①“文献”二字后,道光《安平县志》有“益以”二字。
②水西酋,道光《安平县志》作“安邦彦”。
③“载籍”二字后,道光《安平县志》有“因而”二字。
④探,道光《安平县志》作“访”。
⑤夙,道光《安平县志》作“宿”。
⑥苦,道光《安平县志》作“险”。
⑦虎,道光《安平县志》作“凤”。
⑧贤,道光《安平县志》作“慈”。
⑨著作,道光《安平县志》作“书”。
⑩贡,道光《安平县志》无。
⑪道光《安平县志》的“凡例”实有二十三条,此录“二十二条”,漏“有关义学田租膏火”条,不知何故。岂犹昔之参、井乎?且一度占地一千九百三十余里①。全黔东西千里,南北七百七十里,尚未足一度之数,安平特沧海之一滴,又岂有星野可言乎?故志中只略载徐圃臣先生地度之说,所有参、井、轸星诸图,亦缺而不绘。
一、疆域中村寨交界,最易藏奸,故凡交界处所,志中必详载之,其大小村寨及各村相去里数,已详载于诸山条内,不另赘。
一、关隘津梁,最资保障,若不预为讲求,仓卒之间,胸无定见,难免失措。志中特详之者,亦思患预防之意。
一、诸山兼志村寨及相去里数,一以纪山行脉络,一以纪道路远近。其间及形家诸说者,喜地灵必多人杰也。至水源长短及经流、会合,皆关农田水利,故详载于首,而以古迹、邱墓附焉。
一、城池以为民也,而社稷、先农各坛,祈谷祈年,尤为民事之要,故首城池,次坛庙,次公署、祠坊,而以寺观终焉。
一、庙宇香灯、租谷,不能尽载,惟文庙、武庙、文昌、城隍,祀典攸关,故详载之,以杜侵蚀,以垂久远。
一、营建一门,如邑人所建谢公祠等类,虽废必书,一以动人怀古之思,一以激人则效之志。
一、屯、科田赋,最易启改屯作科之弊,若只照《赋役全书》开载,仍难洞悉。除另立过割新册外,特将每户、每寨现完屯粮、科粮数目,概为登载,不避繁复,盖以杜飞洒诡寄也。
一、常平之设,法至美也。然凶荒发粜,往返需日,且仓设一处,而数百里贫民匍匐就食,往往有食粥而死者,有未经至仓而死于中路者,故余因前县劝捐谷九百四十余石,略恢广之,建仓三十六处,积谷六千七百余石,庶几借者不劳,放者亦易。然谷未及万,仓廒亦只十五处,尚多寄贮公所及寺庙。志中详载谷石、仓廒并收放章程,欲使后之君子,益扩是举,增减旧规,以永惠贫民也。
一、国家经费,如兵饷、站费、官役俸食、师生廪饩、春秋祭祀之
①据道光《安平县志》,“且”字以下为“昔人以表影揆度”七字。下文类此被删削之字词尚多,度其意似为省略,若非关键字词有异,不再出注,以存其貌。类,皆著于令甲,不宜缺略,今照《省志》添列经费一门。
一、民风土俗,虽属习气,而移风易俗,守土者责也,故另为一志。至苗语异同,亦资听断,并载于末。
一、学宫另列为《文治》一志,附以学校、书院、义学。所有书院、义学田亩租谷及应纳丁粮,即列之于①后,庶便稽查。
一、御制碑文,阐扬圣教,不列之《艺文》,盖寓尊圣重道之意。概与建学碑记附文庙后,以类相从,俾易览也。
一、志中如土人为土官、流官,有功于其土者,有出仕他省而有益他地方者,有言行足为后人所法式者,皆于乡贤中分别书之,盖人物、乡贤,以地为主故也。
一、邑中仕于他省及本省者,代不乏人,若概列为乡贤,其间只一二政绩而即信其生平,似失之滥;若只与孝廉、进士同录,亦不足昭鼓励,故另立乡宦纪之。
一、乡贤、忠烈、节义,风化攸关,其已载入前人志稿者,必非无据,故悉为登录。其有苦节堪矜,未经旌表,而其事其人尽为公论所许者,亦录存之,以发幽光。至穷乡僻壤采访所不及者,姑俟之异日。
一、旧《志稿》以孝子割股,事近轻生,只列其名,不载其事。窃意名必有实,且愚忠愚孝,出自一时天良,何忍没也?故悉照卢、黄各稿采入。
一、诏、谕、奏、议系一代典章,自宜登入艺文。其他训、序、碑、颂、诗歌,如无关于地方大事或风俗教化者,文虽工不录。他如夏言、彭而述诸人吟咏,诗以人传,且载于《贵州通志》,故仍存之。
一、“关圣汗战”及“金刚摇动”二事,本骇人听闻,然神降石言,《春秋》书之,故仍附志于灾祥之末。
一、他志共事多人,意见纷歧。兹志由诸生采访,何天爵先生序次之,而宪则于公余之下,更为考订删削,如名宦、乡贤,与训导罗公国良、乡宦黄公荣、黄公恩培、秀才谭烺,时有论定。城池、公署、职
①于,原作“以”,误,据文意改。官、田赋,稽之案卷;民风、土俗、苗语、土产,访之民间;山川脉络、疆域交界、关隘津梁,多得之巡行听讼。自道光六年(1826)九月起,至次年腊月告竣,自愧才疏见陋,难免贻讥。然事必从实,则宪所可自信者也。
一、志中有因旧《志稿》之旧者,则直书见卢、黄、徐各《志稿》;其新行采访及采自《明史》、《贵州通志》诸书者,亦必记其所出,以昭核实。
一、延修、缮写、校雠、梓人、纸张、印刷诸费,概系祖宪自捐,毫不派累邑民。
全书分类
共分十一纲五十六目,如下所列:
卷首
目录—例言—诸图
天文志卷—
星野附占验—气候—灾祥
地理志卷二
建制沿革—疆域附交界—关隘附津梁—邮传附铺递—形胜附八景—山水附古迹邱墓
营建志卷三
城池—坛庙—公署附监狱—坊祠—寺观
食货志卷四
户口—田赋—积贮—土产附场市—经费—蠲恤
风土志卷五
民风附冠婚丧祭—苗俗附婚祭—苗语
文治志①卷六
学宫附田粮—学校—书院—城乡义学
武备志卷七
营制—兵防附兵费—师旅
秩官志卷八
官制—职官—土司—名宦
人物志卷九
选举—乡贤附乡宦—忠烈—节孝—流寓附隐逸—仙释—方技
艺文志卷十
诏谕—奏疏—传—记—序—说—引—颂—歌—诗
以上十一卷,共定六册。
修辑人物
列表载之如下:
全书经费
各项经费概由知县刘祖宪捐俸开支。参看上列例言第二十二条。
第三 新《志》续修
续修原因
知县刘祖宪志书印成于道光七年(1827),自道光八年(1828)至民国纪元以来事实,无志纪载,此应续修者一也。
刘祖宪志书,版藏县署,咸、同兵燹后,版与县署俱毁。印成之书,流传县内,尚属完全者仅只一部。【相传光绪间大元关生员罗乃雍,在贵阳旧书肆见有刘刻《安平志》一部,索价银三钱,以语新寨寓省经商之张钊,钊备价购归。嗣新寨张衡堂因丁粮交涉,由贵阳借入安平,呈之县署。时全县无一完全志本,县署遂留此部,旋以此部保管于书院,书院后遂根据此部而转钞。现罗年六十余,张年八十余,言之凿凿。保存一脉县志之功,不可湮没,附载于此。张号子康,三十始读书,能作普通诗歌,通医。训子十三岁入邑庠,亦异人也】光绪中叶,由书院租谷项下雇人照钞成六部,未几,此六部亦复散遗。于是此载远而不载近、偏而不全之志书,将求一线单传且不可能,岌岌殆哉!此应续修者一也。
光绪初年,知县相龙章曾提倡续修一次,设局龙凤山,数月而罢。闻王汝震《兵燹事略》,即于此时因修志而辑者,【其他稿件,未成一纸】嗣后屡议续修,均未果。
续修概况
民国十四年(1925),县知事江钟岷采纳团防总理梅宗鲁提议,锐意续修,延聘局长、总纂、分纂、采访、文牍、庶务【姓名见卷首本志修辑人物表】各员,局设教育局内。除总纂远在贵阳未莅临外,各员于是年十月开始进行,于次年六月成稿。
稿之分类
稿件材料在道光七年(1827)以前者,纯取刘祖宪志书;八年(1828)以后者,从事采访,至编次时则稍变更刘志体例,计分十纲,一十六卷。其纲目如下:
舆地志 沿革—疆域—城池—公署—山川【关隘、桥梁、名胜附】—古迹【故城、邱墓、坊表、坛庙】—村庄【区保、户口、道里、学龄儿女、苗户】—交通【驿传、邮局】—市集
食货志 田赋—杂税—经费—仓储—蠲恤
风土志 气候【占验附】—风俗【方言附】—礼仪【婚嫁、丧祭】—苗蛮【苗俗附】
教育志 学宫【祀典、学产】—学制—学校【书院、义学学产附】
实业志 动物—植物—矿物—农业—工业—商务
武备志 营制—兵事—警备—团防—警察
秩官志 官制—职官表—治绩【土司附】
人物志 荐辟—科目—选举【市、乡自治附】—乡贤【德行、政事、文学、武功、忠义、隐逸】—列女【命妇、贤明、节烈、贞孝】
艺文志 著述—金石—旧序—杂记—诏谕—公牍—古今体诗
杂稽志 耆寿—流寓—方技—方外—祥异—轶事—封赠袭荫—备录
此次之稿仅有局长序文一首。
稿之整理
前稿成后,县政府专员送至贵阳,由总纂删削弃取,粘签识别,仍将原稿寄转,【存县政府】于是第二步整理工作开始。
十八、九两年(1929一1930)间,县政府见已经总纂删削之稿,其间涂改衔接之处有非手民所能辨认者;粘签指示之材料上、纲目上或不置可否处,有须另行调查或新立门类者,非加一度整理,不能付印。县长刘钟荫甫指定整理经费,即去任。县长李镇坤继任,继续进行。而又闻十四年(1925)开局时,形式上人数虽多,实质上负责者只数人,【即卷首本志修辑人物表中各员】且整理亦无须多人之必要,故只委一委员、一庶务、【见卷首表中】一书记,附于教育局内。于本年六月开始,次年二月完竣。书交县政府保存。
此次遵照总纂删改者,排稿遵照指示者加入材料并新辟纲目,又加编辑大意。【前稿原无例言,故以此代之】
此次所成之稿,即印成之志,各类纲目,参看卷首。
事实审察
整理完竣后,县政府政务会议议决,对于乡土事实恐有错落,须聘城乡各地或耆老或宿学开会审察,于是公推十六人,由县府书聘。开会于城南梵刹岩下,分头审察,十日勘定事实方面遗误,计到会者只十人。【姓名见卷首表中】审察毕,书仍存县府。县府对于志中凡有添注涂改处,统盖章于其上。
此次审察会开后,又由他方动意开会审察数次,虽人数多非前次之人,每次均由县府监督。
开支经费
计分五项述如下:
由经费局筹者 十四年(1925)设局时之开办费是也。数一百元。
由罚款内筹者 十四年(1925)开局后,每月开支由县公署行政处分上之罚款筹给,计在县长江任内共收一千五百零三元肆角八仙①。
由国历款筹者 志稿整理在十八年(1929)县长刘钟荫任内即将着手,殊甫由国历款提成项下筹出五百元,【全县售国历八千份,共收八百元。除缴省府及提成与教育开支外,筹此数作整理及印刷之基金】刘卸任去,此款遂专案移交后任。【此款原存征收局,后因教育局积欠学田丁粮,征收局将之扣抵,遂以下列之款开支】
由文庙租筹者 十八年(1929),国府明令停文庙祭祀,庙中祭款作为文化事业经费,县中公议先以此项祭租【数目参看《经费志》】办理志书后,再移办他之文化事业。十九年(1930)整理志稿之经费,即为本年苗田租之豆七石、谷三十石,又二十年(1931)补上年欠费谷十二石。
由教育局筹者 即审察会之招待费等,共一百元。
①“仙”即“仙梯”,即英文cent之音译,或曰“生忒”、“森特”,乃外国钱币名,指一分硬币。其时所筹款为鹰洋,故曰“仙”而不曰“分”。
第四 新《志》付印
筹备商榷
新《志》整理完竣后,二十年(1931)四月六日,县长刘邕对于付印此志,具柬正式邀请对于此志修辑者、事实审察者及其他各公务人员、绅耆等,【姓名均参看卷首表中】在城南龙凤山开印刷新志商榷会。议决之件,择要录下:【是日席桌,由县长设备】
1.推定筹印员十九人,【即各公务人员、绅耆等,姓名见卷首表中】更推定其中九人为常务筹印员,以后一切筹印事宜,归其负责。【二十一年(1932),新加张、梅二人】
2.推定赴贵阳校印员一人,【姓名见卷首表】除校印外,兼负印刷上之经理。
3.《志》印三百部,其中以五十部送县外各图书馆、各级政府及存留,其余分配本县县政府、各局所、各人民团体者约五十部,各学校者约五十部,各寺庙者约四十部,各区乡镇公所者约七十部,各绅耆者约四十部。
4.送县外各图书馆、各级政府及存留之部数之印费及校印员津贴,由文化事业经费内开支,【教育局负责】其余分配之部数均预卖,由买者先行缴价。
5.预卖之部数,各区乡镇者,由县政府负责;【催征提成内扣】各学校者,由教育局负责;【发薪时扣】各局所者,由财政局负责;【发薪时扣】各寺庙者,由佛教会负责;其余由筹印员负责。【按:各区乡镇公所者自刘公去任后仍由筹印会负责】
6.每部定大洋六元,如印成时决算不敷,由文化事业经费内弥补校印员津贴,共支大洋二百四十元。
7.《志》定于贵阳文通书局铅印印刷及装订完工,最大限度半年。
8.印志款由各负责机关或人员收齐,交筹印会;校印员向筹印会支取。
9.凡本日到会之人,均各预买一部。
筹印会成立
龙凤山会议决定后,由上述之十九人组织成立筹印会,其概况如下:
1.九人为常务筹印员,【二十一年(1932)新加二人】十人为筹印员,对于劝买及筹款,同一负责。
2.常务筹印员中又分各股:(甲)保款股;(乙)收款股;(丙)庶务股。
3.印具正式两联收据,由收款股对买方给付,以后凭据发《志》。
4.会中开会之招待费及印刷、收据等费,由文化事业经费内开支。
5.会设教育局内。
付印成书
龙山会议及筹印会成立后,几经停顿,几经开会,经费至二十一年(1932)春初始收集有序,校印员遂携志稿向贵阳文通书局定结印刷契约,其大要如下:
1.每百页大洋一元一角,印价及装订费在内。
2.每地图一幅,作六页计算。【此时仅约套印红、黑二色,每幅作五页计。临印时改成套五色,每幅作六页计】
3.地图纸张用厚洋纸,其余纸张用都匀单纸,底、面壳用都匀四夹纸,均四开。【所用字钉,参看①“编辑大意”中“形式”节】
4.稿件送校两次,每日初校定足六页,例假照停。
5.先交订银大洋四百元,以后逐月交三百元,印毕时结清取《志》。上约结成,函达筹印会,会中覆函谓可,始向文通书局决定。
6.自四月一号起开印,至十二月三十日印刷装订完毕。【开工后,印局未能按约进行之故】
①参看,原作“看参”,误,据前后例改。
7.全志三百部,连地图合算,共计一十八万九千三百页,【有改印之页数在内】总共付去印刷费大洋二千零八十二元三角。
8.自贵阳运《志》至平城,去费大洋八元。【此费亦自文化基金内开支】
按:县中原用新板滇洋,呼“小洋”;开国纪念币、袁头币及其他前清各省铸币,呼“大洋”。本志在县长江任内收支者多为小洋,【开办费一百元是国币,县署来之一千五百零三元四角八仙是小洋】整理时、【豆每石合二十元,谷每石合八元】审察时、【一百元】印刷时、【印费二千零八十二元三角,校对费二百四十元】筹印时、【收据及开会点心等】运输费【八元】等是大洋收支。
续修时、整理时之经费,参看本志第三章;印刷费、校对费、运输费等之构成,参看本志本章及卷首之捐款表。
知识出处
《平坝县志》
出版者:贵州民族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平坝县的志乘、地理、民生、官治、自治、教育、武备、交通等发面的发展和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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