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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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轿子山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2838
颗粒名称: 六、教学
分类号: G4
页数: 13
摘要: 轿子山镇思想品德教育、教学工作、勤工俭学等方面的发展概况。
关键词: 乡镇 地方志 教育

内容

(一)思想品德教育
  清光绪年间,中小学教育以“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五端为教育宗旨。节日必须对“万岁牌”和“至圣先师牌”三拜九叩。教育学生“上报君恩,下立人品”,不许学生干预国家政治及学堂的各项事务。设“品行”课以端品行。
  民国时期,废除“忠君”、“学孔”的教育宗旨,颁布以“培养公民道德”为主要的教育宗旨。民国十七年(1928),国民政府正式公布“三民主义”为中华民国的教育宗旨。民国二十五年(1936),令各地学校把“三民主义”教育贯穿于整个教育活动。民国三十一年(1942),规定小学施行国民基础教育,强化“三民主义”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用马列主义政治课取代。1950年教育部提出“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境内乡村小学以“五爱”教育为主,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革命事业的接班人。1957年毛泽东主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个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文化大革命”时期,以“毛主席语录”、“老三篇”为主,强化政治教育,出现把语文课当成政治课上的倾向。1978年,从改变调整中进一步提出培养的主要目标: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逐步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和人生观,立志为人民服务,为实现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1982年,对学生加强“五爱”教育,即: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同时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1983年,贯彻邓小平“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的题词,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1989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德育工作的决定》,把学校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为主要目标。2002年中央颁发《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境内积极行动大力宣传,兴起学习之风
  (二)教学工作
  (1)教学方法
  清末及民国时期的私塾教法,“先生讲,学生听;先生教,学生读”,注重朗读和死记。没有课时制,按上午、下午两段,先生灵活掌握教学时间。只是一个班,大龄小龄合在一起学,分三级教读。一级是启蒙教学,教认教读《三字经》、《四字经》;二级教学《四书》,即《大学》、《中庸》、《学而》、《述而》、《先进》、《卫灵》、《梁惠》、《天时》、《离楼》、《万章》、《告子》、《尽心》等12篇。三级教学《五经》,即《诗经》、《书经》、《义经》、《礼经》、《春秋》。三级的学生增加学写文章。学生背诵书文时间较多,由塾师分别考背诵到一字不漏为止,熟者评为“熟书”之生,生者评为“生书”之生。每生一天写大小字各一篇,塾师用红笔圈阅,接着考认少量生字。
  塾师有严重的体罚行为,对不遵守纪律的学生施行“关学”、“罚跪”,用长条木板打“手心”几个或十几个等。
  民国前期的公立学堂,分课时制教学,承清末注入式教学方法。后期采用杜威的“五步教学法”,乡村小学亦基本袭用注入式教学法。到民国三十年(1941)后,曾提倡自学辅导,注意启发式和直观式教法,但乡村学校很少重视。
  民国时期的教师仍袭用私塾塾师的体罚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学方法首先废除注入式,提倡启发式。1952年,国家教育部颁发《小学教育课程规定》,境内小学教师开展备课讨论,组织观摩教学,互相促进。1954年,强调直观教学,用实物图片直观教学。1957年,县文教局组织全县小学教研组长在境内单家屯小学考查高年级语文教学,促进提高语文教学质量。1958年,乡村小学不同程度地参加“大炼钢铁”运动,课时减少,教学受到一定影响。1959年,市文教局认为“大跃进”中教学有所混乱,要求集中备课,批改作业。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几个教师因“历史复杂”,被下放劳动改造。教师参加“串连”,教材删减,课时减少,教学受到影响。1972年,课堂教学初步得到重视,境内学校开展观摩教学活动,教师互相听课,教学质量有所提高。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教学方法、制度,加强教学研究,强调精讲多练,教学秩序正常,教学方法有所创新。
  教师严禁体罚学生,对不遵守学校纪律的学生以说服教育为主,进行家访,帮助转变差生。
  (2)教材
  清末及民国时期的私塾,主要教材为《百家姓》、《三字经》、《四书》、《五经》。县立小学堂选教的教材有商务印书馆的《修》、《国文》、《中国文学》、《算术》、《历史》、《地理》等。民国二十九年(1940),小学主要教材有《国语》、《常识》、《算术》、《历史》、《地理》,另配有补充教材《贵州地理》、《贵州出产的桐油》、《安顺的产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境内小学使用修订改编的教材,1953年使用新编的教材,即:语文、算术、美术、音乐。1963年,使用国编教材,增加省编的《农业常识》、《应用文》。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统编教材停止使用。中小学教材以《毛主席语录》、《人民日报社论》、《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毛泽东诗词》为小学教科书。1970~1972年,使用省编的中小学九年一贯制教材, 1973年起,使用省编的十年制教材,1980年,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小学教材,1983年,使用国家新编的中、小学统一教材,1988年后,各中、小学使用国家统编的十二年制教材。
  (三)卫生、体育
  1.卫生
  民国时期,曾提倡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省政府制定《卫生工作纲要》,要求中、小学按照规定做好学校卫生保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学校根据省的规定,定期请医务人员给学生讲解卫生知识,注射防病疫苗。1960年,县文教局根据国家关于“保证学生、教师身体健康和劳逸结合”的指示,各校订立必要的卫生制度,安排一定时间搞好卫生工作,学校形成“每天一次小扫除,一周一次大扫除”的卫生制度,加强了学生及校园的卫生工作。1962年,进一步贯彻疾病“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学生进行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教育,教育学生不喝生水、不吃不干净的东西,饭前洗手。学校又根据教育局的指示,把保护学生视力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教学生做眼保健操。1981年后,结合“五讲四美三热爱”工作,把“讲卫生”工作列为学校的主要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1985年,建立小学生健康卡片,作为学籍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
  2.体育
  (1)体育教学
  民国时期的公立学校,每周安排2课时进行教学,将体操课改称体育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学校贯彻毛泽东主席的“健康第一,学习第二”的指示,采取具体措施,加强体育教学。1954年,推行《体育锻炼标准》。1957年,在学校教育中宣传体育的重要性,将“身体好”列为“三好”学生的条件之一。1963年,根据教育部重新修定的《全日制中小学教学计划》,中学每周上体育课2课时,定为必修课。“文化大革命”期间,体育课改为“军体课”,教学内容以队列训练为主。1978年,各校根据国家教委要求,严格按照《体育教学大纲》教学。1982年,市、县体育教学实施国务院重新修订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各校开展体育教学“达标”活动,体育教学进一步得到加强。1985年,市、县教育局和体委联合组织验收,境内学校的体育教学基本达标。
  (2)体育活动和竞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学校根据国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的决定》,加强学校文体工作,普遍在校内开展有益于学生健康的文体活动。每天在学校早上举行20分钟的广播操。每年的“六一”节,安排一定的时间,组织学生进行篮球比赛、乒乓球比赛、跳高、跳远比赛、短跑比赛、拔河比赛;以中心小学为点集中片区所辖的学校进行,按前三名给予发奖。镇教育办集中全镇学校进行广播操比赛、书法比赛、球类比赛,前三名给予发奖。
  (四)勤工俭学
  民国时期,中学课程设置有“劳作”课,开展学生的劳动训练。1950年,国家教育部颁发《中学教学计划》,规定生产劳动为必修课,每周安排7课时。1955年,境内学校贯彻中小学生守则,将“热爱劳动”作为思想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教育学生。1958年,贯彻毛泽东主席“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后,产生“勤工俭学”的新事物,跳蹬场管理区开办农业中学,以大山脚茶场为劳动基地,上午学习,下午劳动,收入归学校统一支配。是年,厦耳小学以学校园地的竹林提供原材料,组织学生每天2小时编织竹簸箕,其收入为该小学添置了课桌凳,曾参加省“勤工俭学经验交流会”。1961年,屯脚农业中学成立,办一个班,学生66人,教师有吴启尧、黄和生。课程开设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农基,以农基课为主。带领学生种植烤烟,采茶籽打油,其收入对学生实行按劳分配。1977年,讨兑小学经营生产大队划给的5亩茶叶地,自管自收3年,共收入3000余元,解决学生书杂费及学习用品。1982~1988年,青山职中开办茶场及砂石厂,收入属学校支配。为加强学生的劳动教育,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学生进行建校活动,为学校节约开支2万元。各校点开展绿化校园的活动,组织学生种树种草,1996年,地区“两基”检查团验收时,境内小学校园绿化获得好评。
  (五)学籍管理
  1.学习成绩考核
  民国时期,中、小学生学习成绩包括学业成绩、操行成绩两项,每学期每科测试举行2次。以学生每学年的学期成绩的平均分为学年成绩,以学年成绩的三分之二,毕业考试成绩的三分之一为毕业成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学校所教学科成绩以平时成绩考查,月考,学期考试各三分之一为学期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品行成绩以甲、乙、丙、丁四个等级区别,以丙等为及格。1952年,部分学校试行五级记分法。1955年,国家教育部要求加强平时学习成绩考查,减少书面考试次数,只举行学年考试和毕业考试,考题以教科书为标准,不能超出标准出题和出深僻的难题。1963年,再次强调加强平时考试次数不宜过多,规定每学期举行2次,即半期考试和学期考试。“文化大革命”时期,考试制度被视为“管、卡、压”,学习成绩考试一律采用“开卷考试”,考试时,学生可以照抄教科书,可以交头接耳商量。1978年后,重视教学质量,学生的学习成绩考核加强,学校每学期增订单元测验试卷,每个学习内容进行测试跟踪,每个学生的学年考试成绩按级比算作为教师教学成绩的主要依据,又出现考试过多的现象。1981年后,贵州省教育厅规定减少考试次数,严禁出偏、难题,逐步恢复学生成绩考查制度,严格考查方法。1998年后,实施减轻学生作业负担,把应试教育逐步转为素质教育,取消半期考试。
  2.升留级制度
  民国时期,每学期学生旷课过多,不能参加学期考试,主科均不及格,定为留级一学年,留级以2年为限。2年不能升级,令其退学。操行成绩和体育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能升级和毕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学校根据省政府规定,中学不及格3科留级,2科不及格不留级,分数在40分以下留级,40分以上准予补考,补考1科不及格可暂准升级,次学年不及格的留级。“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无严格的考查制度,升留级制度取消。1978年以后,恢复升留级制度,但无统一标准。1985年实施《国家义务教育法》,中小学一律不准留级。境内部分村小,有家长向班主任教师要求其子女留级重学一年的情况,严格控制在2%以下。
  3.奖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学校对学生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甲等或有特殊模范行为,由学校或各级政府给予名誉奖励或物质奖励。1955年,鼓励学生身体好、学习好、品行好,学校均表彰“三好”学生。1981年,贯彻执行《全日制中小学教学计划》以后,采用多种形式鼓励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各校均表彰“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少先队员”和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各校均在“六一”、“五四”节日,在分点召开的庆祝大会中公开提名表彰。
  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着重批评教育,从无退学、开除情况。
  4.整顿学生学籍
  民国时期,因抗日连续八年,中学生流动很大,小学没有正规的学籍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建立正规的学籍管理制度,境内各校各级以班都有学生花名册。“文化大革命”时期,正常的学校管理工作受破坏,各校的学籍管理不健全。1981年,根据省、地区对学籍管理工作的要求,学校加强对学生学籍的管理。1982年后,结合普及初等教育工作,小学完善“两簿、两卡、四册”。1986年,招收新生要求有报批手续,招生数上报市教育局备案。1993年后,小学一年级新生,须发给《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初中毕业证书须经教育局的教育科验印认可,小学毕业证书由镇教育办公室验印认可。各校各年级每学年填一次学生学籍登记表一式三份,学校、镇教办、教育局各留一份。初中除填写学生学籍登记表一式三份外,增填个人学籍卡由学校存档。中小学学生转出、转入、流失,必须在学籍登记表上注明原因、时间,对境内随父母出外经商的适龄儿童,填好在何地、何校入学,如实造册登记。
  (六)教职工队伍
  1.队伍的发展
  清末有学堂,教员队伍形成,教员的社会地位低下,谈不上经济待遇。
  民国初年,开始对公立小学教职员进行管理。开办私塾早的郭家屯、大硐口、孙家庄、平寨、金钟院、大山等村,有私塾20班,塾师20人。民国后期,单家屯、大硐口办有公立中心小学,有教师26人。青山、平寨、郭家屯等村办有保国民学校,有教师9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在境内接收和录用了民国时期的公立、私立学校的教师。1953年,民办学校的出现,教师有公办和民办两部分,教师队伍有所扩大。1955年后,国家将经过正规师范学校培养的毕业生,不断地充任教师,队伍不断壮大。1957年境内发展到72人,其中公办教师52人,民办教师20人。1958年,教育随“大跃进”发展,教师缺编,从中学毕业生中选拔部分学生充实小学教师。1960年教育调整,小学教师规模压缩,下放部分公办教师,农村民办教师部分改行。1965年,教师人数基本压缩到1958年前的教师数。1966年,由于“文化大革命”影响,师范学校停止招生。1972年,县革委从代课教师中转正一批为公办教师。1981年,民办教师进行整顿,任用36人,试用40人,新增8人,辞退不合格的11人。1986年,民转公工作正式开展,境内至2002年共有民办教师76人转为正式公办教师,民办教师队伍不复存在。2002年,全镇有公办教师232人,代课教师14人。
  2.社会地位
  民国时期,教师的社会地位低下,教师没有社会保障,教员随时都可能被辞退,有“家有三斗粮,不当孩子王”之说。民国二十一年(1932)规定6月6日为教师节,从未举行过任何形式的庆祝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师的社会地位得到提高,县人民政府有教师当选为委员,成立了教师联合会。1957年,由于反右斗争扩大化,境内几名教师受到伤害。“四清”运动,出身不好的教师,不敢大胆钻研业务。境内有4名“四清”积极分子进入教师队伍。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知识分子被列为“臭老九”,部分教师被批判。1968年,工人和贫下中农管理学校,教师接受再教育,接着的“马振扶公社事件”的教育,反击“右倾翻案风”、反“复辟倒退”、“批林批孔批苏修”等一系列的政治运动,使不少教师身心受到伤害,多数教师不主动做好教育工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了“实事求是”的传统,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知识分子被列为工人阶级的一部份,教师从“臭老九”的划分中转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依靠力量之一。1979年,分别对“反右派”、“反右倾”、“四清”、“文化大革命”中在教师队伍中造成的冤、假、错案进行复查、平反。大力宣传教师光荣,对教龄已满30年的老教师发给荣誉证书。1981年,对民办教师进行整顿,发给任、试用证书。1983年,对无相应学历的教师进行教材教法业务考核,发给“教材教法”过关合格证。1984年,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培养教师入党,同时优先解决教师子女“农转非”问题,境内有8户9名教师子女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同时提拔优秀教师任中、小学校长。党代会、人代会均有教师代表。1985年,把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教师节,至2002年已隆重庆祝过18个教师节,每年教师节的这一天,镇政府组织召开教师节庆祝会,表彰一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发给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1987年,首次在中、小学教师中开展职称评聘工作,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小学高级教师22人,其中小特高1人。至2002年,境内已有小学高级教师52人。截至2002年12月,轿子山镇获省、地、市、县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共53人,分别获得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3.师资待遇
  明清时期,教员的报酬是从府学和县学的“学田”收取田租支付。清末,教职员的薪俸来自于乡场个体经营者的提收,开支无一定标准,亦无固定收入。
  民国时期,公立教职员的工资实行月薪制,按校长、教导主任、高级教员、初级教员、班主任几等级别领取工资,级差较大。私塾的塾师工资,属私塾学生集筹,按月按年所得不等。民国中期,国民政府虽略有给教员加发食米津贴,由于货币贬值,物价上涨,教员处境困难。
  1949年~1952年,县人民政府对境内教师采取每月发给食米,教职工每月可领得的食米数,最少者相当于普通中农水平。1953年7月改行工资制,公办小学教师按月发放工资。1955年,调整工资,工资升级。1956年工资改革,教职工按资历、学历和工作年限评领工资,取消领导干部和教职工的区别。民办教师工资,由乡村自筹。1971年,民办教师由政府每人每月补助6元,后增到8元。1982年,国家首先对教职工进行调资。1984年,国家对教职工增发洗理费、报刊费和知识分子补贴,1985年理顺工资。1987年增发教育行业工资,人均普增10%,基本工资比其他事业单位的工资略有提高。1988年,完成教师专业职务评聘工作后,任聘教师按所聘任的专业职务领取相应的工资,教师工资相应提高。
  1990年后,随着逐期评聘职称的继续,职称升级的人数亦随着增加,满30年教龄的老教师也为数不少,得到国家颁发给30年教龄荣誉证书,同样享受中级职称的工资待遇。教师的职业受到全社会各界的尊重和羡慕。
  4.师资培训
  民国时期,举行暑期教师学习会,培训学校教员。
  1950年初期,县教育科组织中小学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对新社会的认识,学习人民政府的教育政策,稳定思想,搞好人民教育事业。1952年,县组织教师培训卫生防疫知识,境内有4名教师参加。1956年暑假,为推广普通话教学,教师参加县组织的普通话培训班学习,境内有15名教师参加。1974年,为了提高中、小学负责人的管理能力,县组织各校校长进行教育管理理论的培训。1994~2002年县教育局组织小学校长培训,境内先后有13名小学校长参加。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和文化素质的提高,境内小学戴帽初中班选派了教师参加县组织的英语培训班学习。1982年,拟定《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选派3名教师参加电大学习。选派15名教师参加短期培训和离职进修。乡集中教师在大山小学进行“教材教法”培训。1983年10月,全镇教师参加贵州省统一进行的“教材教法”考核。1984年,整顿“以工代干”教师,将“文化大革命”以来以招工形式进入教师队伍的人员进行文化、业务考核,3人转为正式教师。1985年,全镇有65名小学教师参加县教育局在宁谷中学举办的“中函”班学习。1989年有15人领取中函毕业证书。1986年后有4名中小学教师被录取在安顺教育学院和省民院学习。1987年,部分教师参加全国统一的“专业合格证”资格考核,16人获“专业合格证书”。1993~2001年,为提高教师学历,有41人参加区教育局举办的“中函”班学习,部分学员未完成学业,领取中函毕业证书的35人,有17名教师参加“三沟通”在职进修,全部学员获得专科毕业证书。全镇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达86.21%。2000年9月,境内102名教师参加三年制函授大专培训。
  (七)教育行政
  1.管理体制
  明初,府学宫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各1人管理学校,同时在各校设训导。管理学校的官署叫儒学署,俗称学台衙门。
  清末,设劝学所管理学校,主管人称总董。民国二年(1913)将劝学所改为教育科。民国十六年(1927),安顺县设立教育局,设局长1人,设督学1~3人和事务员2~3人。乡设学区,设教育委员1人。1949年又改称教育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设教育科,设科长1人,工作员6人。农村各学区设1人主持工作,由中心小学校长兼任。1956年改教育科为文教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全局编制12人。是年,增设教研室,设主任1人。1966年,市、县分制,县革命委员会设立教育办公室,中、小学设革命委员会。1971年改为教育局,区设教育办公室,设主任1人。1975年教育局增设股室,扩大编制。1990年后,教育局改称教育委员会。2001年改称教育局,镇设教育办公室,编制5人,派副镇长1人分管教育。
  2.学校管理
  清末,学堂设堂长,堂长为学校实际负责人。民国初年,学堂改名称学校,堂长改称校长。校长之下设行政处、教导处,主持校务工作。学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单家屯有学校1所,8个班;大硐口有学校1所,1~6年级;孙家庄有学校1所,1~6年级;白坟小学1~6年级。各学校设校长1人,教导1人,会计1人,校内事务全权由校长负责,教导负责教学管理,会计负责学校的收支及教师工资的发放。1958年,区设中心小学2所,单家屯中心小学,设校长、教导主任、事务主任,辖蔡官区西半部范围的学校。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成立革命委员会,学校负责人改称主任,主任必须由出身好,历史清白的人担任。学校实行贫下中农代表进驻管理。1978年后,恢复校长称谓,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心学校设校长1人,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各1人。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中心小学设党支部,支书1人,对学校起监督管理作用。
  3.学校团队
  民国时期,城里中学建立三青团组织,小学高年级建立童子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被取消。
  1949年8月,李志远、杨德富、高克敏等在大硐口小学成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支部,组织农民夜校,宣传反封建斗争。1955年,农村各校教职工中的青年团员按学区建立团支部,由所在乡团支部领导。“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团队工作由“红卫兵”组织取代,团组织瘫痪。1988年后,各校的团员教师由镇团委领导并管理。其次,各中心小学建有少先队大队部,设少先队辅导员1人,负责管理所辖片区内的村小少先队员登记和少先队员的发展,每年“六一”节,负责评选“优秀少先队员”进行表彰。每个中心小学,设有工会主席1人,主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定期召开,加强对学校的民主管理。
  4.教育经费
  民国时期,私塾教师的报酬是谁读书谁负责,多以粮食按石、斗为单位付给。公立学堂的教员,由市场提取的场款付给,薪金不多,无固定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育经费由国家统筹。1952年,中、小学经费由国家统包,列入国家事业经费开支,教育经费增加。1957年后,新增民办补助经费,教职工队伍扩大,经费随着增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强调教育的重要性,增加教育投入,镇政府每年有计划对教育进行投入,并做到逐年增长。
  5.集资办学
  民国时期集资办学,私塾学堂由私人共同租房或用村中祠堂办学。民立学堂,由地方的乡绅出地出钱,群众投劳修建。民国三十四年(1945),大硐口的黄元才,献出村前大园地一块,面积800平方米,带头捐资,群众投劳,修建的大硐口小学,至今仍保持原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村的庙宇、祠堂、公房用作校舍,维修经费由国家拨款、群众集资两条渠道解决。1956年后,农村实现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生产大队自建学校校舍,维修经费靠政府拨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广泛地开展集资办学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1982年,境内根据“三个一点”的精神集资建校,全镇37个村就有24个村集资建校。2002年6月,省武警部队捐资12万元,镇政府出资40万元,上级政府帮助55万元新建镇中心小学,又名武警希望小学,占地11070平方米,建筑面积1402平方米。第一期工程现已完工。

知识出处

轿子山镇志

《轿子山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记述轿子山镇的历史,主要记述轿子山镇人民创造历史和改造历史的过程,记述的重点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境内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记事上溯至古代,下迄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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