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用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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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轿子山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2775
颗粒名称: 二、农村用电
分类号: F416.61
页数: 2
摘要: 轿子山镇农村用电概况。
关键词: 乡镇 地方志 电力

内容

(一)通电情况
  20世纪60年代以前,境内农村未通电。夜间用桐油灯或煤油灯照明。6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国家在境内建设厂矿,靠近厂矿的村寨,由公社协调厂村关系“以厂带社”、“以厂带村”共用厂矿变压器供电,村寨管电员收取电费交厂矿或定额交费。
  境内“以厂带村”由厂矿转供电的行政村14个,自然村40个。木头寨的4个自然村,厦耳村的10个自然村,讨兑寨村的6个自然村,云盘村的6个自然村由轿子山煤矿转供电。袁家屯村、平寨村的2个自然村,邱家苑自然村,野鹿山自然村,小瓦窑自然村由安顺市水泥厂转供电。青山自然村,观棋山自然村,上寨自然村由安顺市西秀区青山砖厂转供电。新院子、小园、小寨3个行政村由安吉厂转供电。
  境内23个行政村,79个自然村用电为安顺县供电所公共线路(安顺)线(工农兵线路和安青线路)供电。
  80年代初期成立乡镇电管站,县供电局只负责技术指导,因而在农电管理上不规范,在收费上又增加“中间层”,虽然电网经营企业销售给农村的电价并不高,但由于层层加价,使农民到户电价偏高。改革乡镇电管站管理体制后,供电企业实行“四到户”减少,供电中间层环节,从根本上规范农村电力市场,根治“三乱”和“三电”,降低了农村到户电价,减轻了农民负担。
  (二)农村电网改造
  为解决农村用电的存在问题,根据国家计委“要逐步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规范电力安装设备,消除不安全隐患,降低农村电价。国务院决定将乡镇电管站改为县供电企业的供电所,国务院办公厅(1998)134号文件,国务院(1999)2号文件部署电力改革。
  通过贯彻实施国家电力改革的一系列政策,境内从2000年开始进行农村电网改造,按一户一表投资180元交电力公司,累计投资160万元。
  截至2002年,境内32个行政村79个自然村已进行农村电网改造,境内供电为安顺城郊电力公司轿子山供电所、蔡官供电所、么铺供电所。
  轿子山供电所供电辖区15个行政村,39个自然村,供电照明3520表,动力83表,商业96表。
  么铺供电所供电辖区17个行政村,40个自然村,供电照明3693表,动力86表,商业28表。
  蔡官供电所供电辖区的行政村1个,自然村10个,供电照明296表,动力表8表,商业12表。境内农村电网改造后实现了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月用电量3.5万度。
  改造后未投入使用的有2个自然村(小园村、下坝湾村)。小园村用电为安吉厂转供电,下坝湾村用电为轿子山煤矿转供电。
  未进行农村电网改造的有14个自然村(大洋、鲍家庄、野鹿山、邱家苑、新院子、小寨的2个自然村、讨兑寨村的6个自然村、本寨村)。
  大洋、鲍家庄2个自然村用电为“安青”线供电。野鹿山、邱家苑2个自然村用电为安顺市水泥厂转供电。新院子、小寨的2个自然村用电为安吉厂转供电。讨兑寨村的6个自然村用电为轿子山煤矿转供电。本寨村用电为安顺煤矿转用电。

知识出处

轿子山镇志

《轿子山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记述轿子山镇的历史,主要记述轿子山镇人民创造历史和改造历史的过程,记述的重点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境内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记事上溯至古代,下迄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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