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退耕还林工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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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轿子山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2605
颗粒名称: (三)退耕还林工程
分类号: F307.2
页数: 2
摘要: 轿子山镇退耕还林工程概况。
关键词: 乡镇 地方志 林业

内容

2002年境内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任务2500亩,其中退耕还林1000亩,荒山造林1500亩,由轿子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分别落实在尖山、河安、厦耳、大硐口、小硐口、本寨、各什、洋坪、大院9个行政村。根据退耕还林的有关政策条例及文件规定,国家对退耕地造林的农户给予适当的钱、粮补助,补助年限是生态林暂为8年,经济林5年,每年每亩按稻谷和玉米各150斤,共300斤原粮,生活补助费每亩20元的标准进行。第一年施工时补助退耕还林、造林每亩50元的造林和种苗费,同时规定必须给各退耕农户发放林权证,保障退耕农户的合法权益。
  2002年11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规定,工程造林下一年度任务下达必须在前一年的11月份分解落实到基层实施单位,以利于超前规划设计和施工的规定。下达到境内任务是3000亩,施工后,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自查验收,面积为3057亩,分别落实在厦耳、讨兑寨、下寨、屯脚、郭家屯、云盘、水井坎、金钟院、单家屯、新院子、小寨、小园12个行政村。造林树种中引进有侧柏、任豆、花椒、柳杉、布郎李、黄花梨。乡土树种有杉、女贞、槐树。

知识出处

轿子山镇志

《轿子山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记述轿子山镇的历史,主要记述轿子山镇人民创造历史和改造历史的过程,记述的重点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境内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记事上溯至古代,下迄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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