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林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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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轿子山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2595
颗粒名称: 第十二章 林业
分类号: F307.2
页数: 11
摘要: 轿子山镇林业概况。
关键词: 乡镇 地方志 林业

内容

第一节 林业资源
  境内地形地貌属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在贵州省森林立地分类系统中属南方亚热带绿地区域,清代以前原始森林茂密。后由于人口不断增多,乱砍滥伐,毁林开荒,致使境内森林遭到严重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建立林业机构,大规模开展林业建设。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境内林业建设生机勃勃发展迅速。
  民国中期,唯有安家箐至云盘、厦耳、木头寨、讨兑寨一带的偏远山坡上散布有部分疏林和天然林,千峰河沿岸胸径50厘米至120厘米的柳树千余棵。境内屯脚、讨兑寨、郭家屯、大硐口、小硐口、洋坪、新寨、邓家、下寨、水塘、八角洞、鸡窝寨、棕树、埋头井、平寨、木当、各什村后寨、水洞等村寨的后山及千峰山、青山、老寿山、观棋山、金家大山保持着乔、灌、草混合的天然林,其余各村寨均有胸径50厘米至120厘米的杉、楸、樟、枫香、白杨树,少则几株,多则十几株,零星不成林。竹林多产于云盘、厦耳,平缓地带零星分布在各什、大硐口、大院、镜子塘村石古当。境内外东北面轿子山一带多产青冈与栗木,郭家屯一带多产盐肤木,菖蒲苑、安家箐一带尚有青冈与其他杂木混合林,安家箐附近杂林中间有杉、楸与白杨。云盘、厦耳、木头寨、讨兑寨一带多产杉木、青冈、板栗、毛栗、盐肤木、桦槁、白杨、油茶、油桐。各什、水洞、平寨、袁家屯、屯脚、大山一带多产化香、马桑、青冈、油桐、楸、白杨、救军粮。境内天然林均为乔、灌、草混合树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64年~1994年30年间,分别进行了十年一次的森林资源普查。据1994年森林资源调查统计,境内有林业用地32368亩,疏林用地1705亩,森林覆盖率为22.3%(含灌木林地),活立木蓄积量42390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量41237立方米,在森林蓄积量中有用材林蓄积量41043立方米,防护林蓄积量96立方米,特用林蓄积量98立方米,疏林蓄积量802立方米,散生木蓄积量94立方米,四旁植树蓄积量257立方米。共有用材林面积8403亩,平均每亩蓄积量4.88立方米。主要树种华山松370亩,占用材林面积的0.04%,蓄积量为1657立方米;杉木柳杉面积6941亩,占用材林面积的83%,蓄积量为34065立方米;针阔混交林面积1092亩,占用材林面积的12%,蓄积量为4892立方米;其他树种蓄积量占活立木蓄积量的0.03%。
  按林龄组分,幼龄林面积844.5亩,占用材林面积的10%,蓄积量360立方米,平均每亩蓄积量0.43立方米;中龄林面积4008亩,占用材林面积的48%,蓄积量17320立方米,平均每亩蓄积量4.32立方米;近熟林面积2188亩,占用材林面积的26%,蓄积量14624立方米,平均每亩蓄积量6.68立方米;成熟林面积1305亩,占用材林面积的16%,蓄积量9279立方米,平均每亩蓄积量7.1立方米。
  第二节 植树造林
  一、集体造林
  孙中山先生逝世以后,民国政府规定造“中山总理纪念林”,并规定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植树节延续至今。民国时期,由国民政府实施“强制造林计划”,规定县机关、团体,各区保、甲在自己所辖范围内的荒山、荒地上种树,据1944年统计,武林乡造林35亩,千峰乡造林31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集体造林自1954年农村开办互助组、合作社时开始。县林业主管部门提供杉、楸、槐等树苗,由乡政府发给境内各互助组和生产合作社在集体荒山荒地上造林,边远山区则自挖野苗进行连片造林。1955年,县政府制定实施“谁造谁有、社造社有、队造队有”和“定任务、定质量、定报酬”的政策,境内一时掀起轰轰烈烈的植树高潮,各村寨组织在荒山、荒地上植树。1958年,贯彻土、肥、水、种、密、保、管、工“农业八字宪法”,以公社、大队为造林重点,带动全局,采取“造好一片林,留下一批人,开发一片地,办好一个场”的方法造好林、护好林。境内各村以队为基础,实施集体规划造林,并派专人管护。20世纪60年代,境内建白坟公社林场,场址云盘村;跳蹬场公社林场,场址洋坪村;孙家庄公社林场,场址下寨村。由公社牵头,大队组织劳动力参加突击开垦荒山、荒地植树造林,经过两年奋战,白坟公社造林2500亩,跳蹬场公社造林1200亩,孙家庄公社造林1000亩。1961年朱本勤调到白坟公社当书记后,从木头寨大队抽20户农户住进白坟林场7613部队驻地空房内,同年有40名下乡知青参加种植。跳蹬场公社从各大队抽15户进驻跳蹬场公社林场,孙家庄公社抽10户农户进驻孙家庄公社林场。驻场农户组成林业专业队伍,负责常规的林业管护,缺补、开垦、扩大种植面积,作长期的林业管护工作。1964年境内各大队、生产队共投工11500人次,1965年投工7400人次,当年造林1200亩,两年共造林2500亩,以后由造林队伍按山头、地块开荒种植。木头寨村林生队村民组(林业生产队)因而得名。后因技术和管理等问题,跳蹬场公社林场、孙家庄公社林场造林成活率较低,后在缺空地上改种茶叶,成为后来的洋坪茶场;孙家庄公社林场改为综合场,除管护少量的林木外,还种茶、养猪。
  20世纪60年代初期,境内部分村寨连片种植经果林。新寨村种植苹果树20亩,已经挂果,当时技术指导和跟踪管理不到位,挂果率较低且效益甚微,后因集体规划而被拔掉。本寨、大硐口村种植的桃树,当时已挂果,也因管理不善和引种失败而未能继续发展。
  在建立完善公社林场后,境内于1966~1972年分别建起了青山、邓家、跳蹬场、河安、讨兑寨、木头寨、厦耳、郭家屯、大硐口、屯脚等大队林场,1972~1999年境内郭家屯、木头寨、邓家、河安等村寨均不同程度地组织过集体造林。
  二、个体造林
  民国时期,林权属村有、族有、户有,可进行山林买卖,流通木材。各级政府提倡私人开垦荒山、荒地造林。民国二十六年(1937),县政府制定“强制造林计划”,要求私人在荒山、荒地上每户每年植50株,多余荒山可租给无荒山农户种植,按比例分成。此间,境内营林面积地主占的比例较大,因为地主可购买荒山、荒地雇工种植。其次是富农,部分中农有少量林地,贫农仅在自己房前屋后种植零星用材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进行土地改革,农民自有土地,县人民政府号召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境内农户在自己的荒山、荒地、田、地坎及房前屋后种树,林权属户有,所选树种根据各村土质、土壤结构及地形而定。厦耳、木头寨、大硐口、讨兑寨、云盘、郭家屯、屯脚、河安一带属硅铝质黄壤及黄棕酸性土壤,多种经果林如柿子、板栗、毛栗、核桃、梨、樱桃、油桐、油茶及用材林杉木、松木、白杨、青冈等。其余地带为酸性黄色和黑色石灰土土壤,适应种植楸、白杨等树。松、杉长势缓慢,适应椿树生长,果树只在房前屋后种植,多为疏林地带。20世纪50年代末,随着人民公社建制,一切都归集体所有,私有山林、树林、田、地埂树木全部入社。由于集体管理不善,入社的私人林、田、地埂树木,在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砍伐殆尽。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1年实施“定山权、林权,定自留山、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三定政策。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境内各村林场、荒山、荒地承包到个人,由个人在承包的荒山、荒地上进行缺株补种,在边远地带坡度25度以上自己的承包坡地里连片植树造林,利用田地埂及光照不足,不适应种粮食的田边地角种树。树种一般为杉、松、楸、椿、白杨等用材林,部分农户种经果林。根据土壤性质,用材林多分布在境内大硐口、讨兑寨、木头寨、厦耳、云盘、屯脚、河安村,境内平缓地带也有种植,疏林地带较多。至2002年,境内种植经果林500亩,分布在张官、尖山、大硐口、讨兑寨、木头寨、厦耳、云盘、河安、水井坎、下寨、水塘等村,种植用材林3800亩,蓄积量18240立方米。
  三、义务植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响应中共中央12年内绿化一切可以绿化的荒山、荒地的号召,动员全体公民义务植树造林。全民义务植树是一项伟大的群众运动,对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加快城乡绿化步伐具有重要意义。1959~1969年10年间,每年3月12日植树节,境内组织机关、学校、厂矿、驻境单位到规划的区域植树造林。1971~1975年,县委、县政府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每年3月12日在境内的白坟林场义务植树,时境内造有青年林110亩,“三八妇女林”林72亩,学生林50亩。1978~1981年12月3年间,境内参加义务植树4658人次,植树造林1356亩。1992年“撤、并、建”至2002年,每年3月12日植树节,轿子山镇党委、政府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在镇林场和千峰河沿岸义务植树。据统计,10年义务植树3150次,造林365亩。
  四、四旁植树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1年境内实施“定山权、林权,定自留山,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三定政策,谁造谁有,延长承包期限,调动了人民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境内各村寨村民合理利用土地,在房前屋后、村旁、路旁、水旁栽种果树及用材林。轿子山山脉一带的厦耳、云盘、木头寨、屯脚、郭家屯、河安等村实现了地中种粮,地埂栽树,部分农户林木资产有上万元至几万元不等。境内37个行政村绿树成荫,村容村貌焕然一新。至2002年,境内四旁植树43200万株。
  五、工程造林
  (一)样板林工程
  境内实施工程造林始于1991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出用10年时间基本绿化贵州的号召,制定了505样板林工程,实行以点带面树典型的造林模式。县、区、乡三级政府机构分别营造500亩、100亩、50亩样板林,一时间上下掀起植树造林新高潮。境内实施营造县的样板林500亩,树苗由上级部门无偿提供,地方组织群众投工投劳栽种,规划落实在厦耳村崩土山大五角地带。造林树苗为柳杉、松杉、水杉、红杉,经上级检查验收保存面积300亩,成活率为89%。
  (二)天然林保护工程
  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伟大战略,把林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天保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三北和长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建生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六大林业建设工程,国家施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境内1999年实施天保工程,营造经济林300亩落实于跳蹬场大坝、云盘、郭家屯3个地点,引进树种是四川青椒,由区林业局提供种苗,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2000年实施天保工程800亩,落实于境内河安、郭家屯、云盘等村,引进树种是福云6号茶叶,由区农业局提供种子,镇林业站、企业站组织实施。2001年经国家林业局检查验收,合格率为94%。
  境内天然林分布在厦耳、云盘、金钟院、大山、青山一带山体及千峰河沿岸的河安、郭家屯、屯脚、木头寨、讨兑寨、小硐口、大硐口、本寨、各什、新寨、水洞等地,面积为15320亩。2001年,境内开始实施天保工程(以植代播)造林。规划实施于水洞、各什、本寨、大硐口、河安、下寨6个行政村和镇林场,总面积2000亩,由国家财政拨款,以每亩36元作为工程造林和种苗费,轿子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镇林业站负责技术指导进行种植,引进树种有滇柏、任豆、旱莲、车桑子;乡土树种有松杉、水杉、红杉、柳杉、女贞等。
  (三)退耕还林工程
  2002年境内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任务2500亩,其中退耕还林1000亩,荒山造林1500亩,由轿子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分别落实在尖山、河安、厦耳、大硐口、小硐口、本寨、各什、洋坪、大院9个行政村。根据退耕还林的有关政策条例及文件规定,国家对退耕地造林的农户给予适当的钱、粮补助,补助年限是生态林暂为8年,经济林5年,每年每亩按稻谷和玉米各150斤,共300斤原粮,生活补助费每亩20元的标准进行。第一年施工时补助退耕还林、造林每亩50元的造林和种苗费,同时规定必须给各退耕农户发放林权证,保障退耕农户的合法权益。
  2002年11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规定,工程造林下一年度任务下达必须在前一年的11月份分解落实到基层实施单位,以利于超前规划设计和施工的规定。下达到境内任务是3000亩,施工后,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自查验收,面积为3057亩,分别落实在厦耳、讨兑寨、下寨、屯脚、郭家屯、云盘、水井坎、金钟院、单家屯、新院子、小寨、小园12个行政村。造林树种中引进有侧柏、任豆、花椒、柳杉、布郎李、黄花梨。乡土树种有杉、女贞、槐树。
  第三节 森林保护
  一、森林防火
  1956年3月1日,中共安顺地委和县委根据省、地关于护林防火有关规定,县建立防火指挥部,乡建立防火委员会。农业生产合作社设护林防火小组,以加强区域内护林防火工作。指挥部还配备有防火通讯员,实行区、乡、合作社三级护林责任制。境内还组织民兵巡查。1974年公社组织召开护林防火安全会3次,参加会议人员115人,做到家喻户晓。是年各大队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订出护林、防火规划和措施,并列入村规民约。白坟公社林场辖区内修防火线4.5公里,预防火灾进场。1994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通知和国发办(1996)64号文件精神,境内设专职护林员22人,严格控制森林采伐量,加强了林地管理,强化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1999年境内成立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实施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2000年,镇政府与区政府签定森林防火责任书,境内镇与村、村与护林员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做到山上有人管,责任有人担。防火戒严期间召开培训会,成立防火应急分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零报告制。
  二、森林病虫害防治
  (一)主要病虫害
  杉林木的主要病虫害:赤枯、落叶、细菌性叶枯、炭疽立枯。
  马尾松的主要病虫害:赤枯、落叶、松孢锈、疱锈白文羽。
  云南松的主要病虫害:赤枯、落叶、枯梢。
  华山松的主要病虫害:赤枯、落叶、根腐、拟松材线虫病等。
  铁尖杉树的主要病虫害:赤枯、落叶、枝枯。
  枫香的主要病虫害:叶斑。
  香樟的主要病虫害:叶斑。
  中国梧桐的主要病虫害:根腐、木腐。
  核桃的主要病虫害:毛毡、枝枯。
  泡桐的主要病虫害:炭疽。
  樱桃的主要病虫害:花叶。
  梨树的主要病虫害:叶斑、锈、寄生。
  竹子的主要病虫害:叶斑、煤污、赤枯。
  境内危害的森林害主要有松蛀、松鼻虫、杉小蛀、松针毒蛾、松叶蜂、松介壳虫、双条杉天牛、核桃天牛、松祸天牛、油茶象鼻虫、杉金针虫、杉梢小卷叶蛾、香椿象鼻虫、樟树金花虫、榆树金花虫等,病虫害共90多种。
  (二)防治措施
  主要森林病虫害防治以营林防治为基础,生物防治及物理防治为方向,化学防治为急救的方针,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方法主要有:清除病株、梢枝,结合抚育间伐去掉病树,改善林区卫生,招引益鸟防治虫害传播,严禁捕捉森林中的益鸟,深翻土地增施磷肥、尿素、油菜籽饼喷洒化学剂和营林防治。1980年至1985年,境内白坟林场采用适度敌敌畏714烟雾剂防治森林病虫害,效果较好。
  第四节 森林资源管理
  一、林业机构设置
  民国时期,境内无大规模林场,只有部分连片的荒山、荒地,地主、富农户有少量分散林场,每年3月12日植树节,由县机关、团体,各区保、甲在自己所辖范围内的荒山、荒地上种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林业建设的不断发展,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各级政府相应设置了管理机构,1953年始建县水电局,下设农林科。1968年区设林业站,负责全区林业管理工作,各公社设专职林业管理员1名,负责公社辖区内的植树造林及林业管理工作。1984年在境内跳蹬场设林业检查站。1992年“撤、并、建”后,各乡(镇)设林业站,轿子山镇设林业站站长1人,工作人员8人。2002年9月“撤地设区”后,改名林业工作站,设站长1人,聘用长年管护人员2人,由国家财政拨款,聘用临时管护人员3人,经费用林业专款支付。境内涉及森林资源管护和造林地管护21个,管护人员46人。
  二、森林资源管理
  (一)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培育、经营、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境内的森林资源,维护境内生态平衡的环境保护工程,搞好造林更新,森林抚育和森林保护建设,充分发挥森林资源多种功能及效益,使森林资源更好地为社会生产服务。每年的林业工程,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镇政府向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境内有林地的行政村向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镇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是:2001年完成天保工程造林任务2000亩;2002年完成退耕还林任务2500亩,其中退耕还林1000亩,荒山造林1500亩;2002年12月签订2003年完成的退耕还林3000亩。抓好境内镇林场和各村集体林业的巩固发展,指导并开展林业种、管技术咨询服务,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严禁乱砍滥伐。抓好小城镇绿化工程及千峰河流域治理项目和天然林、经果林的管护工作,抓好植树造林的树苗准备工作,严格控制采伐手续,加强对成材林的管理,依法打击乱砍滥伐行为,搞好林业市场管理,依法征收育林基金。
  为完成每年的目标责任,在镇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境内林业工作站制定了常年的林政资源管理、林业站站长、营业员、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及林业站廉政建设,档案管理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并对管护人员订立工作职责。
  1.防火期间,禁止在林区、退耕还林区、封山育林区、新造林地内的一切野外生产用火,并对在上述林区内的铲草烧灰、积肥、祭祖上坟燃放炮烛、钱纸等行为严加控制。
  2.对管护区内的农耕地、坟主进行造册登记,责任落实到地块、坟头。
  3.在防火戒严期,发现森林火险立即组织群众扑救,并及时报告镇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
  4.协助林业站监督农户凭证采伐林木,防止盗伐、滥伐森林和乱捕滥猎、滥挖野生动植物及非法侵占林地,防止毁林开荒和人畜破坏新造林地,在林业站指导下,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二)采伐
  民国时期,森林权属村有、族有、户有,可进行山林买卖,流通木材,20世纪50年代初期和中期权属户有。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山林全部归属集体所有,砍伐木材建房须经当地政府批准,按计划批给需要木材数量,发给《采伐证》进行采伐,违者予以处罚或罚款或罚栽种树3~4倍,包栽包活,严重违法者给予法律制裁。“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无政府主义造成乱砍滥伐,森林遭到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制止乱砍滥伐现象,据1979年县林业局调查,农村平均每场杨武、双堡、宁谷、旧州、跳蹬场场区共上市木材数量10立方米以下,为刹住乱砍滥伐风,各级政府认真宣传,保好国家和集体森林,杜绝乱砍滥伐,规定社会自用木材年伐量在10立方米以上,区、社无权批准砍伐,对无手续砍伐的木材一律没收,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严禁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入林区采购木材;对已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或单位,由林业局会同公安局、工商局、税务局、社企局等有关单位组织力量,认真进行调查处理,严格控制采伐量,对需要间伐的须经林业局依法批准;对进入市场的木材须持有公社、大队证明方可进行交易。
  “撤、并、建”后,轿子山镇林业站严格依照《森林法》和《贵州省木材运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镇、村林场的自用木材,严格按照审批程序,严禁超限额采伐。2002年,林业站工作重点转移到对木材流通环节的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上。
  (三)林政管理
  1984年境内在跳蹬场设立林业检查站后,境内林业工作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过境木材和境内木材经营加工点实行“依法管材,依法治材,合法经营加工”管理。
  (四)木材加工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境内经济不断发展,随着社会需求的增加,凭借境内跳蹬场集市贸易的优势,加之周边县、乡(镇)木材的准入,给境内木材加工市场提供了有利条件,由过去单一的出售林木,转变为加工建筑门窗、民用家具出售。至2002年,境内有个体木材经营加工点7个,分布在木头寨、袁家屯、跳蹬场、青山、各什、郭家屯等村,改变了过去境内无证经营加工木材及村民建筑需用门窗、家具等须到城区购买的状况,形成了境内外产、销一条龙的林产品服务体系。
  第五节 林业开发与利用
  一、林业开发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境内林业蓬勃发展,历届党委、政府对林业以保护为主,实行以林养林。
  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境内属天保县规划实施范围,严禁采伐,在镇政府统一规划下,采取“短、平、快”的方式以经济型林为基础,发展生态林为主体,综合开发利用森林资源。2002年,为使境内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境内开发了千峰山市级名胜风景区,满足城区市民休闲旅游的需求,解决了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创造了经济效益。
  二、林业与生产发展
  森林具有涵养水源,护田、保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和美化环境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境内轿子山山脉一带森林能将所降的雨水全部吸收,缓解水土流失和地面径流。而在生态脆弱、植被稀少的大洋、大寨、张官、徐家、尖山、大院、跳蹬场、各什、水洞、本寨等村水土流失严重,致使每年千峰河流域河床填塞及村级公路堵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境内水土流域得到有效治理。1992年“撤、并、建”后,轿子山镇将千峰河流域治理纳入规划实施,1999年实施生态建设与保护,在境内千峰河流域沿岸及生态脆弱地带,实施天保退耕还林(草)工程,营造林8657亩。至2002年,境内水土流失逐步得到治理,自然灾害现象得到缓解,农业生产达到稳产、高产。2002年,全镇有林地面积23977亩,森林覆盖率为22.3%,累计提供木材蓄积量42390立方米,为境内经济建设和生态状况的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对促进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知识出处

轿子山镇志

《轿子山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记述轿子山镇的历史,主要记述轿子山镇人民创造历史和改造历史的过程,记述的重点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境内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记事上溯至古代,下迄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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