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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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轿子山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2549
颗粒名称: 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分类号: F3
页数: 2
摘要: 轿子山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概况。
关键词: 乡镇 地方志 农业

内容

1.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0年,境内各村寨,在政府部门的统一指导下,各村派驻工作队员,广泛宣传,召开群众会议,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展开讨论最后定出方案。以生产大队为发包方,将本大队土地按丈量或估产等方式,按每人平均承包面积,以户为单位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原集体饲养的耕牛作价处理给农户,其余公房(仓库)、加工房、电灌、山塘、林场、荒山、荒坡、果园和原集体养猪场属集体所有,由集体统一管理。
  2.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完善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1984年为完善制度,有效管理好集体财产和公益事业,境内各村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37个行政村陆续将原有公房(仓库)作价处理给农户,并将加工房、电灌、山塘、荒山、荒坡、果园和养猪场等承包到个人,承包者拥有使用权和管理经营权,所有权仍属集体。一般加工房、电灌、山塘承包3~5年,各村承包期限不等。荒山、荒坡、果园、集体养猪场承包期限(后延长)为30年,1984年完善各种承包期限手续。
  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合同的续签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激发了境内农户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益,1996年党中央国务院为给农民吃上“定心丸”,将土地承包期延长至50年。是年轿子山镇政府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续签工作的精神,统一安排,境内五个镇属办事处分片包干负责,派驻进村干部,按照有关政策负责掌握本村的土地承包续签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标语等宣传,以户为单位制表张榜公示后,进行核对,按照文件规定,完成了境内第二轮承包合同的续签工作。土地承包期延长至2046年,荒山、荒坡承包期延长至2026年,鼓励农民有兴趣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耕作、经营,达到增产增收的目的。

知识出处

轿子山镇志

《轿子山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记述轿子山镇的历史,主要记述轿子山镇人民创造历史和改造历史的过程,记述的重点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境内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记事上溯至古代,下迄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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