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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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轿子山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251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财政
分类号: F2
页数: 17
摘要: 1950-2002年轿子山镇财政概况。
关键词: 乡镇 地方志 经济

内容

一、财政体制
  1950~1984年,财政体制设置于县或市,区级设财粮助理员或财务会计1人,负责各区的农业税决算和财政人员工资发放。
  1984年上半年前,安顺市的财政收支统一由市或县核算,各乡镇未设财政机构。1984年下半年,农业生产体制发生变化,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境内农业税由1980年212个生产队征收单位改为7028户为单位征收农业税,各公社粮管员1人(由粮管所招聘管理)负责农业4税决算。区级财政所由5人增至11人,各乡聘用专职会计1人负责发各乡镇、人员工资和管理各项财务活动。
  1992年,“撤、并、建”,原轿子山镇、跳蹬场乡、孙家庄乡合并新建轿子山镇,成立轿子山镇财政所,有财政员15人(有10人是招聘人员)。随着财政体制下放,镇财政所已成为镇的财政实体,负责全镇的财政收支工作、编制各年的财政预算和进行年终结算。
  轿子山镇在建财政所之前,财政税收由县级财政统收统支,乡、镇级财政收入由区级按县级财政体制分配收支任务。财政税收任务由税务所征收,区设粮财助理员,在本区内发生的财政收支活动向县级财政部门办理领报手续,不存在财政体制。1984年乡、镇有财政会计,乡镇收入上交区,支出由区领来开支后,按支出凭证到区结报。1986年,区公所按县政府(1986)8号、9号、15号文件精神,实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收入上交、支出下拨、超收分成,结余留用,短收超支不补,自求平衡、一定两年不变的原则”,实行财政包干。(一)全额预算单位的经费分为个人部分和公用部分,个人部分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费用;公用部分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不包括电话费和小车用费)。(二)卫生院包干范围只限于工资,按工资的80%核定。包干办法:1.包干时间一定两年不变,年初包定,中途不再增加,包干基数按年底各单位在册人员工资核定,单位公务费按在册人数,每人每年162元(含炊事员工资在内),节余奖,按全额单位人员包干人均90元;乡、镇增加的人员,其经费由各乡、镇自己负责,包干经费由区财政按乡、镇核定经费逐月下拨。
  1990年,安顺县、市合并,仍执行上一轮财政体制。
  1992年,“撤、并、建”,轿子山镇成立,市级核定“一定两年”的财政包干体制,市级财政核定轿子山镇财政收入为2815184元(含工商税、农业税和其他收入),核定支出837305元(不含专款),上解市财政2033610元。
  1993年,仍执行1992年财政体制。
  1994年工资改革后,财政支出大幅度增加,工商税超收392463元,镇财政除了保证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和必要的正常公用经费外,还补发了工改增资。
  1995年,是市级核定“一定三年”的财政包干体制运行的第一年,本年实行税制改革,税务分国税(归中央)、地税(归地方),市财政按1994年度在册人数核定1995年支出。该年增支因素有1994年底17个“民转公”的教师工资和新增15人的人员工资,年终结算净结余114838万元。
  1998年,市财政制定“一定四年”的财政体制。延续至2002年末。
  二、财政收入
  清末到民国时期,地方财政收入称“岁入”,一般由县级或县级以上财政机关征收核算。将丁银摊入地亩征收称“地丁钱银”。分别计算,合并征收。民国时期征收的税捐有牙税、契税、屠宰税、斗斛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82年,财政支出由县级财政机构核算,每区设置一个财粮会计,财政收入任务由区税务所收缴工商税,农业税由财粮助理员兼会计负责结算、上交县级财政。1983年,区建立财政所,原轿子山镇和跳蹬场乡的财政由蔡官区财政所管理。孙家庄乡的财政由华严区财政所管理。
  1992年,“撤、并、建”,由原轿子山镇、跳蹬场乡、孙家庄乡合并建立新的轿子山镇,镇财政所相应建立,有财政人员15名,负责全镇的财政收支工作和编制每年财政预算和年终结算。随着财政体制下放,镇财政所成为镇的财政实体。
  1992~2002年的镇财政预结算情况
  ——199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992年是“撤、并、建”的第一年,也是市财政对新建乡(镇)办测定财政包干体制的第一年。
  1992年,镇财政收支预算。年初市财政测定批准收入:2851184元(其中工商税2565000元,农业税收284184元(不含附加),其他收入2000元。批准支出837305元(不含专款),定额上解2010000元。执行结果全年收入完成2598431元,为调整预算的96.14%,短收252771元。财政总支出2994181元(其中专款41222元,上解市级支出2033610元)。当年财力(含市级补助和上年结余)和当年支出相抵,年终支出大于收入169173元。各类收入情况:1.工商税收入2356206元,为调整预算的91.86%,短收208794元;2.农业税类收入240801元,(剔除农业税减免款和附加)为调整预算的84.53%(其中:农业税完成226131元,为调整预算的83.01%,农业特产税完成2198元,为调整预算的23.74%;契税完成12473元为调整预算的475.88%;其他收入完成2000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主要支出情况:1.支援农业生产支出13753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专款支出,农、林、水等部门事业费支出47608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518131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68089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59238元,为调整预算的100%;行政管理支出236707元,为调整预算的103.98%。
  工商税短收原因:一是由于重新测定工商税收入基数过高,全镇2566500元,比1991年收入增加28.89%,增加了575000元(其中:原孙家庄乡470000元,比1991年原乡任务数增了140000元,增加率为42.42%;跳蹬场乡、轿子山镇共计2095000元,比1991年原蔡官区该区域任务递增26.20%,增加了435000元),递增幅度过大;二是青山老砖厂拖欠100000元的应交税款,使原孙家庄乡区域全年只完成260000元,占预算的55.32%。另外,由于“撤、并、建”后征收机构不配套等因素,也影响了任务的完成。
  ——199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993年,全镇财政预算经镇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当年收入2862546元,支出2996746元。年终执行结果,收入完成了3186798元,比预算增长11.33%,增加334252元,支出3220654元,比预算增长7.5%,增支223908元(其中:上解支出2137453元)。全镇财政总收入3257816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79450元)。镇财政总支出3220654元(其中:专款支出69441,上解市财政2317453元)。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7162元,结转下年基建款150000元。
  各类收入完成情况:1.工商税收入2838978元,为预算的110.68%,增收273978元;2.农业税类完成345820元(剔除农业税减免款和附加)为预算的117.01%,增收33792元(主要是粮价变价增加);农业特产税完成3704元,为预算的35.57%;契税完成12775元,为预算的537.89%;耕地占用税完成79214元(不列入本级财政收入);3.其他收入完成2000元,为预算的100%。
  支出情况:1.农业水利等部门事业费支出68731元,完成预算的79.48%;2.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564136元,完成预算的102.01%(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503194元,完成预算的100.71%);3.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79438元,完成预算的113.01%;4.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65471元,完成预算的112.53%(含专款支出);5.行政管理费支出277925元,完成预算的125.2%;6.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3500元(专款支出);7.其他支出34000元(专款支出)
  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照预算外资金管理要求,对预算外资金实行“专户存储,计划管理,财政审批”正确引导资金流向。本年预算外资金收入108270元,支出60060元,结转下年支出48210元,自筹资金25000元,结转下年支出25000元。
  ——199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994年,市级财政核定轿子山镇财政体制基数是:收入3691344元(含附加),年终完成4075807元,为核定收入的110.4%,超收384146元。支出数为3691344元(其中核定支出1311464元,定额上解2335105元,附加上解44775元)年终支出1428187元,为核定支出数的108.9%,增支116723元。全年财政总收入4096207元,财政总支出3961650元(其中:上解市财政支出2513063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54957元,冲抵往年所欠市级财政资金150820元,结余4137元。
  一、各类收入完成情况:1.工商税收入完成3492463元,为核定预算数的112.66%,增长12.66%,增收392463元;2.农业税类收入完成580844元,为核定预算数的98.64%;3.其他收入完成2500元,为核定预算数的100%;4.耕地占用税收入3341元(不列入本级财政收入)。
  二、主要支出完成情况:1.农、林、水利部门事业费支出122273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增加53542元;2.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821516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753000元),比上年增加257380元(其中教育事业费增加249806元);3.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105500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4.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53730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5.行政管理费支出325168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增支47243元。
  1994年,镇财政收入完成情况比较好,特别是工商税超额完成了核定数,超收392463元,弥补了工改等增资缺口和往年所欠市级财政资金。财政支出除保证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和必要的正常公用经费外,补发工改增资也兑了现。
  1994年,市对各乡、镇办的财政体制10月份才确定:工商税收入以1993年实际完成数为依据,按1994年初与市委、市政府签定的目标任务数来核定,工商税收入基数为3100000元,另外农业特产税也纳入收入基数。支出是以1993年底发放工资人数来核定,主要的增长因素由镇级财力自行解决,如工改8月份以前计11个月的补发工资213379元,由镇财力自己解决。
  ——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995年财政收入情况:财政税收收入1453280元(不含国税),完成预算的116.26%。其中:工商税(地税)完成857436元,为当年任务的129.91%;农业税完成563844元,为当年任务的100%;其他收入完成2500元,为当年任务的100%;耕地占用税完成12500元,为年任务的416.66%;契税完成2000元,为年任务的100%;体制定额补助收入466414元;专项补助收入81000元(财政所建房地区补助50000元,村干部报酬补助11400元,退休人员增资补助19000元);农业税减免18518元。全年财政总收入2019212元。
  1995年的财政支出情况:财政总支出1653707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基本建设支出100000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农、林、水利部门事业费支出144858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文教卫生事业费类支出907353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教育事业支出794000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116722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55000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行政管理费类支出320774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9000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上解上级支出139267元,其中:专项上解(耕地占用税)7481元,其他上解125628元(扣烤烟税短收48810元,各项税收附加征收费上解76818元);扣上年欠市级财政6158元。全年总支出1792974元。年终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26238元,减结转下年的支出114000元(财政所建房补助款100000元,村干部报酬11400元),净结余114838元。
  1995年镇财政部门坚持把“两个确保”作为工作的主要任务,妥善解决新体制中的问题,狠抓预算收支管理,确保预算收支任务的完成,确保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市对各乡(镇)、办实行财政体制一定三年不变,1995年是体制运行的第一年,收入基数是逐年递增,而支出基数是不变的,而且每年都存在各种增支因素,使支出逐年增大,致使收支逆差越来越大。1995年,一是“民转公”17名教师工资由于市级财政没有追加经费,财政无资金兑现,差60000余元;二是预算执行中增人增支因素较大,年末止增加人员15人;三是烤烟未完成产值,烤烟税短收倒扣48810元;四是由于本级财政财力比较空虚,预算内经费保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吃饭都很困难,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很弱,无力调集资金培植税源和对农业生产进行投入;五是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特别是农业特产税较为突出,给征收人员征税带来很多困难。
  ——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全年财政税收完成2777124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90.49%,比上年增长91%,增长1323844元(增收的主要因素是大硐口矿井征用土地征解耕地占用税800,000元,农业税变价征收上解248080元)。其中:工商税(指地税)完成1115251元(含共享收入89177元),国、地两局征管范围调整上解92165元(不列入本级财政收入),为预算收入的131.20%;比上年增长30.07%,扣除各项上解数后,实际增收165000元;农业税完成811924元,为变价后任务的100%,比上年增加248080元(增收属变价上解,不列入本级超收数);农业特产税完成20000元,为预算的111.11%;耕地占用税完成810000元,为年任务的8.1倍,增加710000元;其他收入完成5000元,为预算收入的116.67%,比上年增收2,500元。
  支出执行情况:当年财政支出1657171元,为预算的99.31%,比上年增长6.65%,增支140010元。其中:1.农林水利部门事业费支出165612元,为预算的101.73%,比上年增长14.33%,增支20752元;2.文教部门事业费支出919658元,为预算的98.79%,比上年增长1.36%,增支12,305元(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871360元,为预算的105.39%,比上年增长9.7%,增长77360元);3.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110000元,为预算的78.78%,比上年降低5,76%,减支6.722元;4.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53000元,为预算的87.43%;比上年增长5.15%,增支16526元;5.卫生经费支出71600元,为预算的80.04%,比上年增长20.1%,增支13000元;6.行政管理费类支出337301元。
  当年,全镇的财政预算收入完成得好,工商税(地税)超收额度大,剔出不列入本级收入和体制递增上解共350500元,超收165000元。另外,耕地占用税超市财政下达任务数的7.1倍。财政预算支出执行中,有增人增支的一些正常增支因素,而每月市财政都是根据体制包干核定的基数控制拨款,除工资外,基本没有多余的资金,支出完成了预算的99.31%,应当补发给职工的跳档工资未兑现,需转到下年补发,从本级财政超收留存部分来解决。
  ——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全年财政税收完成2837844元(含附加),为年初预算数的134.69%,比上年增长26.32%,增收730920元。其中:工商税(地税)完成1402498元(含资源税、共享收入194969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6.60%,比上年增长29.29%,增收273620元;农业税完成811924元(含附加),为年初预算的100%;农业特产税完成20000元(不含烟特税),为年初预算的100%,耕地占用税完成598422元,(大硐口指挥部二期用地征收);其他收入完成5000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
  财政预算支出情况:当年财政总支出2054245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和专项支出)为年初预算支出的104.76%,比上年增长22.3%,增支397074元(增支因素主要是结转支出)。主要支出款项是:1.农林水利部门事业费支出198174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5.79%,比上年增长19.66%,增支32562元;2.文教事业费支出1308551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10.82%,比上年增长12.93%,增支118901元(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976000元,为年初预算的108.55%,比上年增长12%,增支140640元);3.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345600元(含基建结转专款支出200000元,税务超收兑现补助47000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6.34%,降低3.66%,减少13130元;4.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58000元,比上年增长9.43%,增支5000元;5.行政管理费支出357130元,为年初预算的104.44%,比上年增长5.81%,增支19800元;6.卫生事业费支出56790元。
  1997年镇的财政预算收入,各项税收任务都完成得比较好,工商税比上年增收了273620元。支出完成了预算的104.76%,确保了全镇职工的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的必要开支。但也有一些缺口,如民转公的工资兑现和新增人员的工资发放等。近几年来吃财政的人员不断增加和政策性调资的增支因素(至本轮体制三年来全镇共增统配生、非统配生、复退军人安置和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共110人,而市级财政对乡(镇)又不追加经费,致使财政逐年超收也无法弥补增支缺口,财政无法走出困境。
  ——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各项税收共完成2972150元,为预算数的104%,比上年增长17.67%(剔出不可比的耕地占用税、烤烟特产税),增收396009元。其中:工商税(地方税)收入1797407元,为预算数的106.80%,比上年增长28.16%,增收394090元;农业税收入811924元,为预算数的100%;农业特产税收入21100元,为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增长5.5%,增收1100元;烟特税完成64742元,为任务的115.61%;其他收入5000元,为预算的100%;耕地占用税271977元(农民建房用地征收20000元,安紫水泥厂用地征收251977元)。
  财政预算支出情况:财政总支出2525769元(含专项经费支出315140元)为预算支出的118.77%,比上年增长22.95%,增支471524元。主要支出款项是:1.农林水利部门事业费支出264971元,为预算支出的100%,比上年增长33.71%,增支66797元(主要增支因素是新增水利站);2.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96143元,为预算支出的100%;3.教育事业费支出1163403元,为预算支出的100%,比年增长19.18%,增支187403元(兑现民转公新工资);4.卫生事业费支出106107元;5.财政税务部门事业费支出190300元,为预算支出的88.23%,比上年增长30.7%,增支44700元;6.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81000元;7.行政管理费类支出595845元(含专款),为预算支出的100%,比上年增长10.84%,增支38715元。
  当年,地税由上年完成数1402498元调整递增20%后,在本轮市确定给镇财政体制收入基数1683000元的基础上,又超收114407元;耕地占用税虽不列入体制收入,但按本轮体制本级占收入的14%,经过数次清理核实,本年清收入库271977元,按分成为本级财政增收36712元,弥补缩小了增资缺口。支出完成了2525769元,保证了职工工资和机构的正常运转经费,同时确保了各项专款拨付,兑现了“民转公”新的工资以及大中专毕业生、非统配生、复退军人安置人员工资。镇上轮财政体制中,三年来共增人员110人,1998年市确定对各乡(镇)办一定四年新的一轮财政体制支出基数中,对所增人员经费只承担70%,镇一年至少承担150000元,形成这部分资金缺口难以弥补,因此,职工调资补发,“民转公”补发工资等尚未兑现。1998年,是市对乡(镇)财政体制一定四年不变的第一年,镇财政仍存在如下困难和问题:1、地税收入基数高,税源有限,征收难度大,超收余地明显减小;2.本级财政要承担上轮体制增加人员15万元以上的工资和毕业生分配、调资增支等,一年至少是20万元以上,收支矛盾比较突出;3.农业税的结算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影响上级有关规定收取的各项资金收入不足。
  ——199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收入完成情况:1999年镇各项收入完成3137515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18.84%,比上年增收165258元,增长5.56%。其中:1.工商税收(地税) 2405397元,完成预算的117.34%,比上年增收609910元,增长33.82%;2.农业税收687745元,完成调价后预算的100%;3.农业特产税收24500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收3399元,增长16.11%;4.耕地占用税收12873元,完成预算的257.45%;5.契税收入2000元,完成预算的100%;6.其他收入5000元,完成预算的100%。
  预算支出情况:全镇总支出3168193元(含专款支出45000元)为调整支出的100%,比上年增支643144元,增长25.4%。其中:1.农、林、水利部门事业费支出354223元,完成预算的123.86%,比上年增支89252元,增长33.68%;2.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127275元,完成预算的126.95%,比上年增支31132元,增长32.38%;3.教育事业费支出1563500元,完成预算的130.03%,比上年增支389440元,增长33.17%;4.卫生事业费支出82745元,完成预算的121.24%,比上年减支12705元,减少13.31%;5.财政税务部门事业费支出348500元,完成预算的93.99%,比上年增支158200元(其中:基建款65000元,税务业务65800元,专项款50000元);6.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95000元,完成预算的103.26%,比上年增支14000元,增长17.28%;7.行政管理费支出596950元,完成预算的140.24%,比上年增支1105元,增长0.19%。
  ——200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镇财政收入完成情况:1.地税收入2710074元,完成预算的108.40%,比上年增收304677元,增长12.67%;2.农业税收入653810元,完成预算的100%;3.农业特产税收入27563元,完成预算的112.50%,比上年增收3063元,增长12.50%;4.耕地占用税收入6317元;5.契税收入4062元,完成预算的203.1%,比上年增收2062元,增长103.1%。
  镇财政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1.农、林、水利部门事业费支出459491元,是预算的111.68%,比上年增支105268元,增长29.72%;2.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150014元,是预算的110.10%,比上年增支22739元,增长17.87%;3.教育事业费支出1975500元,是预算的109.97%,比上年增支412000元,增长26.35%;4.卫生事业费支出106200元,是预算的110.95%,比上年增支23455元,增长28.35%;5.财政税务部门事业费支出265000元(其中税务超收分成80000元),完成预算的119.09%,比上年减支83500元,减少23.96%;6.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197270元(含专款支出75696元),是预算的110.52%,比上年增支102270元,增长107.65%;7.行政管理费支出634083元,是预算的122.63%,比上年增支37133元,增长6.22%。
  2000年,从收入结构上看,工商税(地税)收增幅稳定,农业税收完成了既定目标;从支出结构上看,各项支出比上年都有所增长,主要是人员经费增长造成的。2000年财政预算执行有如下特点:1.财政增长幅度高于经济增长幅度。财税部门克服了煤窑的“关井压产”和禁伐天然林等影响收入的不利因素,积极开拓和建设财源,强化征收管理,为财政增收奠定良好的基础;2.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财政部门积极转变理财观念,通过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使有限的财力在保稳定、促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3.财政法制建设不断向前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取得一定成绩,财经纪律增强,财经秩序进一步规范。
  2000年,镇财政预算执行立足于保稳定促发展,大力强化支出管理,为各项事业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首先,继续大力支持发展教育事业,教育事业费增加412000元;其次,在对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民政部门也加大了财政投入,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增长了一倍多,保证了全镇的社会稳定。
  ——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地方税预算收入3785061元(含附加),支出4010267元。年终结算,总收入5492524元(其中本级财政收入3581896元,市级财政补助收入1910628元),比上年收入增加609459元,增长12.50%。财政支出完成5026480元,比上年增支1189920元,增长31.01%。收支平衡情况是:全镇财政总收入5863378元(其中:本年收入5492524元,上年结余370854元),财政总支出5905080元(其中:上解市级支出878620元),收支相抵,赤字41702元。
  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1.地税收入3160452元,完成预算的100.17%,比上年增收450381元,增长16.62%;2.农业税收入620108元,完成预算的100%;3.耕地占用税收入6727元,完成预算的141.62%,比上年增收417元,增长6.60%。
  财政主要项目支出情况:1.农林水利部门事业费支出583787元,占预算的96.86%,比上年增支123796元,增长26.94%;2.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160249元,占预算的84.16%,比上年增支10235元,增长6.82%;3.教育事业费支出2622600元,占预算的84.16%,比上年增支647100元,增长32 .76%;4.卫生事业费支出125800元,占预算的94.47%,比上年增支19600元,增长18.46%;5.财政税务部门事业费支出314000元(其中税务征收补助经费120000元),占预算的140.70%,比上年增支36000元,增长21.32%;6.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136372元,占预算的112.01%,比上年增支14798元,增长12.17%;7.行政管理费支出834712元,占预算的139.63 %,比上年增支200629元,增长31.64%。
  ——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2002年年终决算,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财政总收入6292544元(其中:本级财政收入4533598元,为年度预算105.12%,比上年实际增收951702元,增长26.60%;上级补助收入1758946元)。财政支出完成6369285元,(其中:本级支出5083878元,上解上级支出1285407元),为年度预算127.97%,比上年实际增支464205元,增长7.86%。上年赤字41702元。收支相抵累计赤字118443元,收支基本平衡。
  本级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工商税收完成3917598元,为年度预算的106.75%,比上年实际增收757146元,增长20.63%。2.农业税收入859200元,为税费改革后农业税新任务的100%。
  本级财政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农、林、水、气象部门事业费支出713003元,为预算的85.94%,比上年增支129716元,增长22.24%。2.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359788元,为预算的128.75%,比上年增支199539元,增长124.52%。3.教育事业费支出(1~6月份)1236000元,为预算的39.18%,为同期预算的78.36%,比上年增支236000元,增长23.60%。4.卫生事业费支出163500元,为预算的89.17%,比上年增支37700元,增长29.97%。5.财政、税务等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501286元,其中税务征收补助经费155000元,比上年增支35000元,增长29.17%;财政部门事业费支出346286元,其中含转移支出结转暂存97622元,比上年增支66000元,增长29.86%。6.抚恤和社救费支出257428元,比上年增支121056元,增长88.77%。7.行政管理费支出1683674元,其中暂存专款等618287元。实际支出1065387元,为预算的138.29%,比上年增支230675元,增长27.64%。8.支援不发达地区补助支出专款17000元。9.其他支出152200元。
  2002年,做到收支基本平衡,从收入结构上看出,工商税收稳定增幅,农业税经历税费改革,面临各种新问题、新困难,通过努力完成税改新任务。从支出结构上看出,各项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实际都有很大增长,连续政策性的增支和各种正常增支均得以兑现。
  三、预算外资金
  (一)预算外资金概述
  1991年“撤、并、建”以前,境内轿子山镇、跳蹬场乡、孙家庄乡都有计划外资金收入。
  1.轿子山镇:有桥边煤厂、关口煤厂、绿塘煤厂、三岔河煤厂、黄河沟煤厂、厦耳煤厂、扁山茶场、老公社茶场,有基建队一个,农机修理站一个,有林场3478亩。这些企业收入分别有:年承包款、林场疏伐、间伐收入。其年收入资金不等,在18~23万元之间。其支出主要项目有:建政府办公大楼;7个村的建校补助;每年的村干部报酬;农灌抽水电费补贴;科技兴农种子、农膜补贴;镇企业管理人员、护林人员、驾驶员、炊事员工资和招待费等。
  2.跳蹬场乡:有平冲煤厂、洋坪茶场、跳蹬场乡基建队、3辆汽车、5辆拖拉机。乡政府对这几个企业年收取承包费5~6万元。其主要支出是:修建乡政府办公楼,支付乡企业管理人员、炊事员工资和招待费等。
  3.孙家庄乡:企业有安顺县第一砖厂,年承包款15万元;张坡砂石厂,年承包款0.35万元;每年收取4个个体砂石厂管理费1万元;乡年计划外资金收入16.35万元。其主要支出用于砖厂再投资,支付炊事员、企业管理人员工资和招待费等。
  以上两乡一镇原属企业,在1991年收归“撤、并、建”后的轿子山镇所有。至2002年,境内镇属企业有煤厂3个(指有证矿):哈露冲煤厂、绿塘煤厂、六合煤厂;砖厂2个:青山砖厂、闽航砖厂;茶场2个:扁山茶场、老公社茶场;林场1个;镇林场。以上企业,年承包费10万元以上,还有镇每年的三提五统资金收入。其主要支出:新修油毛毡厂—大院—水洞公路、修袁家屯—河安公路、袁家屯—熊家山公路、棕树—跳蹬场公路;新建镇政府办公大楼、镇精神文明活动中心大楼、镇卫生院、企业站办公楼、镇食堂,支付企业管理人员工资、小车费用、招待费等。
  “撤、并、建”后,镇政府按照安顺市政府(1994)55号《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管理》的规定,镇政府到跳蹬场信用社对企业站、林业站、土地管理所、计生站、农推站、兽医站6站、所计划外资金专户储存情况进行检查。2000年,镇政府为进一步加强对计划外资金的管理,镇政府设立财务中心,对镇属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计划内、外资金进行专户管理,规定镇各行政事业单位计划外资金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收费单据,并按月足额上缴镇财务中心。各站、所设报账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实行支出由镇长一支笔签字报销。
  (二)计划外资金收支
  1.镇属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计划外资金收入项目
  计生站、农机站、国土所有征收罚款返回;农推站有代卖种子服务费;林业站有林政管理费、育林费;兽医站有春防服务费。2002年前政府有对各农户收取的“三提五统”和1999~2001年收取大硐口煤矿的一、二期征拨用地的土地补偿费。
  2.镇属各企、事业单位计划外资金的主要支出项目
  企业站支出:镇政府所在地环境绿化,镇政府驻地过境公路(土地关至信用社)段公路加宽,亮丽工程,水厂投资,小城镇部分排污,旅游开发投资,职能部门建办公楼补助,全镇校园建设补助,贫困户建房补助,机关干部年终奖金, 1992~2002年的村干部报酬,袁家屯—观音山、屯脚—河安、油毛毡厂—水洞、跳蹬场—歪头山4条总长31公里新修公路投资,建政府办公楼、企业站办公楼、会议楼、机关食堂、镇精神文明活动中心、镇卫生院,支付企业管理人员、炊事员、驾驶员工资,小车、交通车费用。
  农推站支出:新品种试验推广经费。
  林业站支出:返回各村的造林、护林费用。
  兽医站支出:下村工作费用。
  计生站支出:计生车费用。
  其他支出:各单位的对口部门招待费等。

知识出处

轿子山镇志

《轿子山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记述轿子山镇的历史,主要记述轿子山镇人民创造历史和改造历史的过程,记述的重点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境内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记事上溯至古代,下迄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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